滨海新区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doc

发布时间:2019-09-12 10:17:58

滨海新区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二)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七年级只接受本地户口学生转入。除提交第(一)项材料外,还需签署外省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地滨海新区升入七年级学生家长须知》(参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如经审核材料不齐,或不能在指定时间来审核的,统一于2019819-20日工作时间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临时工作点,地址滨海新区庆盛道与西月道交叉口西侧补审。学生转入校将于8221800前通知学生报到。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所有。

特别提示:转学学生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教体局将根据学生房户信息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附件:1.转学学生登记地点

2.外省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地滨海新区升入七年级学生家长须知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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