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6-30 06:50:44

幼儿园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一、 总则

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深入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幼儿园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应“以人为本”高效救治;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控制蔓延、加强合作、完善机制。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督,做好食品宣传工作,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事故分级

1、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食物中毒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指一次食物中毒99人以下,30人以上,无死亡病例出现。

二、应急处理程序

1报警程序

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马上拨打110120急救电话,电话说明: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上报教育局。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中毒人员。

2组织实施: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救助中毒师生,同时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必要时报告公安等部门。 

  三、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长:赫荣艳(园 长) 电话:138********

04358223936

副组长:李俊峰(副园长) 电话:138********

曲悦萍(副园长) 电话:137********

徐海艳(副园长) 电话:139********

  员:赵金龙 王晶岩 宋晓涛 韩宏 李冬梅 陆成莲

刘丽娟 各班班长

(一) 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长:刘丽娟

副组长:马红昕

员:董利国 王彦华 值日教师 班长

1、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应首先检查师生中毒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中毒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报告园长,园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副园长及各部门各负其则,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并拨打110120急救电话。校医到达后,马上进行救护处置,尽快送医院救治。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长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

2、班长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幼儿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主任组织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

()联络、教育

长:徐海艳

员:马红昕

1、接到通知启动预案后,总务处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园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幼儿园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做好教师和幼儿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总务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曲悦萍

成员:韩 李冬梅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2、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总务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4、总务主任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幼儿园,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事故调查

组长:李俊峰

成员:上级指派的领导,校委会成员,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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