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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7 21:15:56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和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3【字号】豫政[2002]45【施行日期】200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


市场和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
(豫政[2002]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住宅与房地产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经济发展具有投资与消费双向拉动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切实解决制约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提高居民的居住水平为出发点,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改善住房供应体系,立足盘活存量、激活增量,扩大住房消费,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全省经济增长。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建立规范化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供应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财政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直管公房售房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落实廉租住房资金,采取实物配租、房租补贴等方式,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统一组织,认真落实各项配套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购买对象,确保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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