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医科大学综评简章 高考政策数据救专业解析

发布时间:2020-04-09 16:15:21

南京医科大学 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9-04-09 浏览次数: 916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

改革试点的文件精神,我校 2019年将在江苏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

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

质、致力医学事业并适合医学人才培养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 5+3 理科 30

口腔医学 5+3 理科 2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5+3 理科 6

临床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 35

口腔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 6

儿科学 5 理科 不多于 10

预防医学 5 理科 不多于 3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 2019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

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条件

具备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

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

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

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主办单

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

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2.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

(一)报名时间:2019 4 12 9时至 2019 4 22

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

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用 A4纸打印,内容

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证

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须经中

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

字确认。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信。自荐信不超过 1500字,内容包括

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

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 2019 4 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

准)以 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

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 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

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

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四、选拔办法

(一)面试资格生确定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

核,根据奖项与荣誉以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2.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 2019 5 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

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

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测试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

质、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 2019 6 16日,面试资格生须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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