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4 10:13:28

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20185月修订

一、医疗机构环境表面分类

医疗机构内的环境表面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医疗器械表面(如医疗仪器按钮或把手,推车,牙床等),二是卫生表面(如地板、墙面、桌面等)。其中,卫生表面又分为两大类:一是手很少接触的表面,如地面和天花板;二是手频繁接触的表面,如床栏、桌面、门把手、灯开关、病房厕所的墙面等。

环境表面卫生等级分类分为清洁级、卫生级、消毒级。各部门了解所在科室卫生等级。

二、清洁消毒方式

根据不同的环境表面及卫生等级选择相应的清洁消毒方法。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消毒的表面,可采用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实行一用已更换。

、相关知识培训

医院感染管理科应对环境清洁执行人员(护士、清洁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相关知识。实施清洁与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四、清洁消毒质量督查

环境表面的清洁消毒应落实到人员并签名,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环境表面采样监测,督查清洁质量,并对结果进行反馈,督促科室改进。

五、医疗机构开展内部修缮及装饰时,应有医院感染控制人员对施工相关区域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可行的干预措施。

六、重复使用的洁具应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消毒,并通风干燥保存。

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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