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发布时间:2022-11-28 10:14:26


第二章事故致因理论
2.1事故致因理论的由来和发展
2.2事故因果论
2.2.1事故因果类型
发生事故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因与果的关系类型分为集中型、连锁型、复合型。
集中型:几个原因各自独立共同导致某一事故发生,即多种原因在同一时序共同造成一个事故后果。
连锁型:某一原因要素促成下一要素发生,下一原因要素再造成更下一要素发生,因果相继连锁发生。
复合型:某些因果连锁,又有一系列原因集中、复合组成伤亡事故后果。
事故的因果关系多为复合型。
接近事故后果时间最近的直接原因叫一次原因;造成一次原因的原因,叫二次原因,依次向下类推为三次、四次、五次等间接原因。
2.2.2多米诺骨牌原理


海因里希提出,并经一些专家多年的改进认同,构成事故因果顺序的五因素是:1、社会环境和管理;2、人为失误(或过失)3、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4、意外事件;5伤亡(后果)
解释:社会环境和管理欠缺促成了人为失误;人为失误又造成了不安全行为或机械、物质危害;后者导致意外事件(包括无伤亡的未遂事故)和由此产生的人员伤亡的事件。这五因素连锁反应构成了事故。
核心: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或物质的危害,这就必须加强探测技术的控制技术的研究。
2.3管理失误论
这一事故致因模型侧重研究管理上的责任,强调管理失误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一直接原因却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常又是发生事故的本质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促成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又会在客观上造成人之所以有不安全行为的环境条件(如图2-7所示间断线)
2-7管理失误为主因的事故模型
“隐患”来自物的不安全状态即危险源,而且和管理上的缺陷或管理人失误共同偶合才能形成;如果管理得当,及时控制,变不安全状态为安全状态,则不会形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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