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发布时间:2011-11-08 13:46:12

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

按照我市2008年教育工作思路,今年将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继续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均衡发展。为加快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现将《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对照标准,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成效。

辉县市教育局普通教育科

200841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

基本标准(试行)

讨论稿)

根据原国家教委、建设部、国家计委19961220日发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布局和规模

1、根据人口分布和人口出生率等综合因素,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3万人设一所初中。

2、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山区和边远农村可适当保留部分教学点。同时,积极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备有生活辅导员,纳入教师编制管理。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校。完全小学一般为14轨,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一般为48轨,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二、校园和校舍

4、校园规划合理,区域分明、互不干扰。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26平方米。

5、有砖混围墙或铁质栅栏,砖混围墙高度不低于2.5。有铁质校门和标准校牌。

6、校舍建筑一般宜采用砖(石)混承重结构,完全小学和初中的主要建筑应尽可能建设楼房。完全小学的教学办公楼不宜超过三层,初中的教学图书实验楼不宜超过四层。小学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84平方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01平方米,无危房。寄宿制学校应相应增加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建筑面积。

7、完全小学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多功能教室(兼远程教育播放室),规模比较大的小学应设有美术教室。初中应单独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乐器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生化药品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教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

8、行政办公用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团队办公室、教职工活动室(会议室)、传达室(值班室)等其它辅助用房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根据需要,应有教职工宿舍和餐厅。

9、学生和教工厕所为砖混结构、水泥地面、有防雨设施。教工厕所与学生厕所分设。小学平均16人一个蹲位,初中平均20人一个蹲位。

10、寄宿制小学的初中均应有学生宿舍、食堂、餐厅。住宿生人均居住面积,小学不低于2.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 .7平方米,双层床达到11铺,单层床达到11床。

三、仪器、设备和场地

11、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2碟;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0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1碟。中小学应定期添置新书,并配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电子图书。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

12、乡镇中心小学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第二种配备方案,其他小学达到《河南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所规定的第三种配备方案。初中理化生仪器配备达到《河南省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所夫定的率二种配备方案。音乐、美术、体育、电教器材的配备不低于教育部II类标准。

13、小学具有光盘播放设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及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有条件的地方,小学逐步配备计算机教室。初中有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21机。

14、教室为水泥或或砖铺地面,门窗桌凳无缺损、油漆完好;学生课桌凳符合国家标准,每班规格统一,达到每生一桌一凳。

15、小学有60100直形跑道及200以上环形跑道;初中有100直形跑道及250及以上环形跑道。

四、队伍建设

16、按规定编制标准配备教职工、配齐各学科教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能按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17、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6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低于98%,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30%。初中、小学教师能普遍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建立教师进修培训机制,教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18、校长必须具有合格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并经过培训,持有任职资格证书。空缺的校长岗位原则上实行公开选拔,经民主推荐后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

19、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钻研业务,因材施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20、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能有效地实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五、教育经费

2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落实。教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师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得到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和津贴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22、县级政府按规定标准及时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建立教师进修、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23、学校改建扩建、校舍维护修缮、仪器设备购置所需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让学生承担债务。

说明:1、此标准适用于现阶段县镇以下农村初中、小学,城市、县镇初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农村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此标准制定

关于《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起草说明

一、遵循的基本原则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适度前瞻。

二、主要参考依据

1、原国家教委、建设部、国家计委联合制订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试行)》(19961220发布,199761起施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2、《河南省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的基本要求及检查验收办法(试行)》(1997624印发。以下简称《巩固提高标准》。)

3、《河南省小学教学、科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和《河南省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20061017发布)

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豫教财[2006]168号)

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规[2005]718号)

6、《200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7、《2007年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

三、主要指标的确定

1、关于布局和规模。除小学服务人口外,其他相关指标的确定均依据豫教财[2006]168号和教发规[2005]718号的有关规定。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小学的测算办法如下:按小学服务半径2公里计算,服务面积12.56平方公里,全省平均人口密度为591/平方公里,每所小学服务人口7423人,2007年全省人口出生率11.26‰,年出生人口84人,2轨的小学可满足此需求;如以服务人口4000人计算,年出生人口45人,单轨小学可满足此需求。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小学是取其中间偏下值。

2、关于占地面积。根据《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完小6班、12班、18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为28平方米、22平方米、18平方米;初中12班、18班、24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为26平方米、26平方米、23平方米。《建设标准》是在规定的班额内制订的(小学班均45人,初中班均50人),由于当前我省平均班额较大,所以我省的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取中等水平,小学采用12班规模,生均22平方米;初中18班规模,生均26平方米,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一致,略低于2007年全省中小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水平(小学22.8平方米,初中26.52平方米)。

3、关于建筑面积。按照《建设标准》的规定:小学6班、12班、18班生均建筑面积分别为4.84平方米、4.34平方米、4.02平方米;初中12班、18班、24班生均建筑面积分别为6.01平方米、5.78平方米、5.63平方米。2007年全省农村学校实际生均建筑面积,小学为4.6平方米,初中为6.44平方米。综合以上两种因素,将我省农村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定为4.84平方米(略高于现有水平),初中生均建筑面积6.01平方米(略低于现有水平)。

4、关于厕所蹲伴设置。采用国家标准。《建筑标准》规定“小学平均16人一个蹲位,初中20人一个蹲位”。

5、关于寄宿制学校生均居住面积。采用国家标准。《建设标准》规定“初小不设置学生宿舍。完小宜设置,并按学生人数的20%住校设计,居住面积为2.4平方米/生”, “初中每校均应设置学生宿舍,解决比例宜按学生装人数的50%住校计,居住面积为2.7平方米/生”。

6、关于图书和仪器设备配置。我省“普九”《巩固提高标准》规定:小学生均图书15册、初中20册。2007年我省农村小学生均图书13.62册,初中18.34册,尚达不到“普九”巩固提高标准,故采用原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采用2006年颁布的《河南省小学教学、科学教学仪器设备标准(试行)》和《河南省初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的相关标准。

7、关于计算机配置。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人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要求,从2001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努力实现我国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2007年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了“三种模式”的全覆盖。其中为每所农村小学装备一套卫星教学收视设备,为每所农村初中配备1个计算机教室、30台计算机,一般规模的学校可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并保证学生上课21机。第13条中“小学具有光盘播放设备、卫星教学收视点及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初中有计算机教室,学生上课达到21机”,属一般性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小学逐步配备计算机教室”,属提高性要求。

8、关于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据统计,我省2007年农村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20%,高学历(大专及以上)比率为55.16%;农村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5.91%,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比率为28.28%。随着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小学、初中的学历合格率以及高学历教师比率将进一步提高。结合以上情况,把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定为100%,高学历比率定为60%;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定为98%,高学历比率定为30%

四、《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的起草过程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起草工作自2006年上半年开始,其间,在厅外反复征求了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基层学校的意见,在厅内征求了财务处、发规处、人事处、师范处的意见,许多好的意见建议已予采纳,近期又根据《2007年河南省教育统计提要》最新指标情况作了修改。目前已是15稿。

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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