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洵《六国论》的几点质疑

发布时间:2019-08-21 06:00:50

关于苏洵《六国论》的几点质疑
作者:赵海亭
来源:《中学语文·教师版》2012年第08

        每次教学苏洵《六国论》,都为苏洵忧时爱国的远见卓识感动不已,也为宋朝竟不能从苏洵论断中汲取教训最终灭亡而伤感不已。然而我在反复玩味和仔细探究中,发现了苏洵《六国论》的几个疑点。

        其一,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判断失误

        请问你,兵也利,战也善,你会以地赂秦吗?割地求和,哪个不是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被迫而为呢?再看作者的论证过程,苏洵根本就没有证明六国兵不利,战不善,而是大谈特谈赂地亡国(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道理。他绕开了这个问题。我只在作者论证第二个分论点的文字里,找到了一点证据: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请问,在这样节节胜利的情况下,赵会赂秦土地吗?可是即便这样,赵国毕竟不是六国啊。接下来,李牧被诛,赵国被消灭,还是兵不利,战不善的结果啊。苏洵在这里的不妥有二:观点不成立,还缺乏严谨论证和论据支撑。

        其二,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强词夺理

        请看作者对文中第二个分论点的论证,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这恰恰证明了赂者以不赂者丧,而不是相反。由上面的论述可知,赂者是在战不胜打不过的情况下被逼无奈割地求和的,那时候,齐却是与嬴而不助五国,那些所谓不赂者就是这样对赂者坐观成败幸灾乐祸甚至投井下石,导致赂者智力孤危,战败而亡。所以,有思辨不苟和的人都能从苏洵文得出与之相反的观点:赂者以不赂者丧。苏洵在此的错误同样是观点难以成立且论证混乱,纯粹是强词夺理。

        带着疑问,我翻看《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第二》(主要是春秋时期大事年记),从表中看,秦被周封后,到春秋结束的漫长时间里,秦与晋国有过几次小的战事,双方各有胜负,其余都是各诸侯间不断攻讦内讧杀伐不断消耗不停,只有秦在平安无事中实力强盛起来了。再看《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第三》(主要是战国时期,至秦亡)。太史公说:(战国时期,诸侯)务在强兵并敌,谋诈用而纵横短长之说起。矫称窎出,誓盟不信,虽置质剖符犹不能约束也。秦始小国偏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称雄诸侯……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实则是秦乘其弊而制之这是客观方面原因。当然主观方面,秦国大招人才,勇于改革变法,实力增强,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各项政策没有大的失误,总之,在这个时候,秦已经是远远地超过了各诸侯。表中确有蜀人楚人义渠晋人几次来赂。不过,秦人得到土地,更多的还是通过战争。从表中看,到这个时候,秦军势如破竹,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每次战事斩首少的几千,多的几万,二十几万,最多的是四十五万(长平之战);每次战事攻取城市十几座,二十几座,三十几座,最多的是客卿错击魏,取城大小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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