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解除区域级应急响应通知(全文)

发布时间:2018-12-02 20:00:19

河北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全文)

  据河北省环保厅官方微博消息,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21620:00河北解除 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以下是详细的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216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和区域二(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216日结束。

  现请你市及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沧州、唐山、定州、辛集市于21620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目前,区域一、区域二10市中,除衡水、辛集市外,其他8(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邯郸、唐山、沧州、定州)在此次应急响应启动前,均在执行工作日两个尾号限行政策。所以,本次应急响应解除后,上述8市的限行措施应该变化不大。

  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仍按常态化限行措施执行,即周一至周五分别为501627384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邯郸仍常态化限行

  邯郸市政府定于21620:00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解除Ⅱ级应急响应后,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仍按常态化限行措施执行,即周一至周五分别为501627384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省大气办昨日下发通知,要求10市于今日20:00解除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解除后各市最新限行消息看这里

河北解除区域级应急响应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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