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8-11-18 04:14:54

一、填空  

1.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有: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一致性

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4.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的方式有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5.合法行为发生物权上效果的保障力称为物权效力

6.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实施侵权行为承提的民事法律后果。

7.犯罪故意分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8.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主体

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

10.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立案管辖审判管辖

11.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

12.我国民事审判主要制度有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二、选择

1.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 C

A、法律后果 B、法律责任 C、法律事件 D、法律制裁

2.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指( D

A、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B18岁以上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C、居住在中国镜内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D、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3.防卫过当是指( D

A、使用了不相适应的手段 B、不法侵害尚未开始

C、不法侵害已结结束 D、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成了重大损害

4.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A

A、逮捕 B、行政拘留 C、收容审查 D、劳动教养

5、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拖欠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

A、时效的中断 B、时效的廷长

C、时效的中止 D、法定时效期间的改变

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为( C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问答题

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的基本义务。

答:(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监督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7、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8、特定人的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1 广泛性 2、现实性 3、平等性 4、一致性

一、名词解释

1.权利是人们根据法律即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或获取某种利益的资格。

2.国体指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3.物权指法律所确认的,直接支持配特定物并享受其权益的权利

4.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5.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中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或手段。

 二、简答题

1.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

答:法与道德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作为两种社会规范,它们的区别在于:①产生式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法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现的。道德是存在于人们的内心和社会舆论中。③调整的领域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④实施的保证不同。法是依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保证其实施的。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平等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信原则

 三、论述题

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看法

: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②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主面的领导核心作用。③依法治国的内容包括:良法之治、法律公开、司法独立、依法行政、正当程序、法律至上。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四、案例题

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经某市遇酷然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入喷雾器一个,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不降温。送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发现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现问:

1、 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

2、 谁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 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答:⒈肉食公司可以拒收生猪。

⒉某运输公司应对生猪中毒负责。因为是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运输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而最后导致生猪中毒,作为受委托的一方,应该对事故的发生负责任。

⒊张某、杨某没有过错。由于酷热天气的迫害,他们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这是负责任的表现。最后生猪中毒对张某、杨某来说是属于无过错责任和意外事故。意外事件是指非因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的灾害事故。张某、杨某购入喷雾器是经过清洗的,但不能负责,是无过错责任。另外,某农资公司直接造成了生猪中毒,也应当负一定的民事责任。

一、名词解释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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