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doc123

发布时间:2023-03-22 17:35:18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摘要】王安石变法以失败而告终,历来对其原因议论纷纷。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权力集团的支持,具体操作的失误,变法前卫性远远超过其社会承受力,新法脱离实际,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还有就是宋代灾异盛行,用人失误和顽固派的阻挠。
【关键词】王安石变法失败原因
【正文】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因后来被封为荆国公,所以人们又称他王荆公。是北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改革家。自幼聪明好学,加之受到良好教育,所以学识渊博。庆历二年(1042)考中进士,他长期任职地方,对社会下层比较了解,且为以后变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北宋中期,土地兼并严重,人民赋税沉重,民不聊生,国家积贫积弱。宋神宗是个有抱负的皇帝,他在做太子时已经读过王安石的《万言书》《上时政书》等政论文章,感到他是个人才。因此于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相,开始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是“富国强兵,抑制兼并”“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新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财、整军、科举学校三个方面。其中重点是理财。而理财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青苗法。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以低息贷款给农民,帮助农民“赴时趋事”,发展生产,收获后再偿还,从而限制地主富商放高利贷盘剥农民。(2农田水利法。按当地户等高下出资、兴修水利,鼓励农民开垦荒田,以发展农业生产。(3方田均税法。以四边各千步为一方,重新丈量土地,按土地多少和肥瘦征收税,使赋税负担与实有土地相符,确保政府的田赋岁入。(4免役法。按照田产多寡交纳“免役钱”,政府用免役钱募人服役,以减轻农民徭役负担,增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5均输法。将朝廷向地方征调财物的征调权统归发远使,责成发远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调运,以节省调运的费用,减轻农民的负担。(6市易法。

国家在京师开封和其他大城市设立市易务平抑物价,控制商品流通,抑制豪商大贾对市场的垄断和对小商贩的欺压,促进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7免行法。免除商业行业对官府的实物供应,而改用现金交纳。其次是整军。根据辽、夏不断进犯,边塞告急的现状,王安石深刻认识到必须增强朝廷对付“内忧”“外患”的能力,推行了以下新法:(1置将法。在诸路置将,总隶禁旅,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士”,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2保甲法。将农民编成保甲,忙种田,农闲练武,以民兵制代替募兵制,减少政府的养兵费用,稳定地方封建秩序。(3保马法。由诸路保甲代官府养马,以备习战之用。还牧于民,让养马户得到一定的实惠(4军器监。设置军器监,统一管理各地的武器制造,依其制作之精粗为之赏罚,鼓励发明创造,以改进兵器,提高武器质量。最后是育才。王安石深知,要改革,就需要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有改革精神的人才,这是改革大业能否顺利进行的组织上的保证。“大明法度”,“众建贤才”,“方今之,在于人才”,为此,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选拔,采取了如下举措:(1贡举法。采用注经不改经的治经方法,组织人员用变法观点训释《诗》《书》《周礼》三经义,号曰“三经新义”熙宁四年二月,颁布改革科举制度的法令,罢明经及诸科,进士罢诗赋”以考经义论策为主,以《三经新义》作为科举考试的准绳,选拔有真才实学经世致用的人才。(2三舍法。诏州县立学校,整顿太学,熙宁四年,首创“三舍法”,将太学分为上舍、内舍、外舍,指定“三经新义”为教学课本,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择优升级、量才录用,走学校与科举相结合的人才选拔之路。
而轰轰烈烈的熙宁变法却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王安石变法缺乏核心权力集团的有力支持。虽然神宗一直对变法保持支持态度,并希望通过变法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现状,可是国家的实际政权却始终掌握在以高太后为首的顽固派的手里。而且宋神宗变法意志也不坚定,时有动摇。而且在新法小有成就时,宋神宗就驾崩了,这无疑对王安石的新法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一变前无古,二登岁有秋”,“老臣他日泪,湖海想遗衣”(王安石《临川集》1.在神宗死后,新法立即陷入瘫痪状态。第二,王安石变法失败的还有一个原因是,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王安石总是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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