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

发布时间:2014-06-14 10:54:07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内容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包含了随时代迁延而容易湮没的文化记忆,极具濒危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巨大冲击,急需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保护工作有相当的难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是对传承和发展的把握。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 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是人类文化遗产中除物质文化遗产以外的部分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所熟悉的、一直都在人们身边存在的、融入到人们生活生产中的文化元素,其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人这个载体,所以具备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不断变化着的文化形态,随着历史的变迁、环境的改变、人的新老更替其内容、形式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流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流变性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式是不稳定的,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固态和定型不变,那么,对这种“不断发展”着的文化形式的保护,关键是要满足其“不断发展”的要求,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要把握好传承和发展这两个关键点。以下,即就该问题谈点个人浅识。

一、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背景简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口传心授的活态文化,一直就在人们的身边一代又一代的传承着,体现着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娱乐等方面的需求。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娱乐需求的器具、产品越来越丰富,一些传统的文化形式正在被替代,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都受到很大威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和韩国就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保护,以后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共 识。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工作,20015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的“昆曲”名列其中。2003117日,我国的“古琴艺术”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二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5112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我国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但同时,韩国的“江陵端午祭”亦成功申报②,对端午习俗起源的中国,是巨大的冲击!

于是我国加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和加大了工作力度。2004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我国加入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紧接着,20053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并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迅速地开展起来。20051222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把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类,要求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抢救珍贵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的保护。

就这样,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借鉴了国内外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但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特性,在方法上有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且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内容及其生存环境的不同,其保护的措施也各不相同,要求切实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和措施,建立科学、灵活、高效的保护工作机制。要做好这些工作,关键点是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问题正确把握。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形式,具备无形性和传承性,使得长期生存于我们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元素极容易被忽略,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直到猛然间发觉这些文化元素在我们身边悄然而逝了,才会感到危机。因为失去的代价,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世界关注的热点,并且往往是提高到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认识的,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了传承人,活态的文化就会立即中断。

例如苗族,就是用歌、舞、银饰、刺绣等形式传衍着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广泛流传于苗族聚居区的古歌就是靠一代代的相继传唱得以保留;流传于贵州赫章县大花苗支系的苗族大迁徙舞,就是在悠扬的芦笙曲中以古朴凝重的舞姿表现苗族人民在大迁徙过程中翻山、越岭、过河等场景,体现了苗族人民历尽艰难险阻迁徙到现聚居地的艰难历程;苗族同胞还以自己聪明的智慧和灵巧的双手,以银饰、刺绣等方式传承着自己的文化,银饰、绣片上的一个个美丽的图案都表达着一个个不同的历史故事,由此写成了一部美丽而丰富的苗族历史文化发展史③。苗族人民就是以这些方式传承着自己的文化,而传唱者、表演者、刺绣者往往一字不识,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保护传承的巨大作用。侗族,是一个全民皆歌的民族,作为记录侗族历史、社会知识、生产斗争、男女交往、伦理道德、风土人情的侗歌,是侗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侗族人民有学歌的好传统,视歌为宝,学歌就是文化、学知识,谁掌握的歌越多,谁的民族文化越丰富,越受人们尊敬。因而,在侗歌聚居区有数以百计的歌师活跃在村村寨寨,每个侗寨都是一所“侗歌学校”。歌师乐于教歌传歌,侗族儿女从小就喜欢学歌,于是形成了集体传承的良好氛围。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侗歌传唱,历史和文化得以传衍,并且促进了社会的和谐④。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融合交流,很多传统的文化越来越受冲击。虽然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越来越受尊重;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和专长的传承人在市场中多多少少也占有了一定份额,但生活在村寨里的年轻人越来越不满足村寨的闭塞和生活的单一而渴望外面精彩的世界,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这无疑会给传承带来威胁,如苗族地区古歌传唱者、银饰刺绣等技艺传承人数量和年龄正在减少和老化。而且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处偏远,没有市场的依托,生存和传承都相当困难,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相当的难度,于是急需寻求传承保护之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即明确要求要建立起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其中之一便是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指出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或团体进行传习活动。于是,申请和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便成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核心工作。到目前为止,贵州已经认定并公布了93名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其中37名被评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⑤。地、县两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也在公布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关于传承人的保护制度亦正在建立之中,已经出台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⑥,并预算专门资金用于传承人的保护,用于扶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解决传承人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解决其生活的后顾之忧。此外,还积极依托各种文化活动和传统节日,组织传承人开展传习和生产活动,以名录为依托,建设一些培训基地和传习所等建设项目,为传承人提供了开展传承活动的阵地。学校,作为传承活动的主要阵地,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等,从小学启蒙阶段即让民族地区小孩了解和掌握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及技艺,不但促进了文化的传承还培养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的多样性、内容的广泛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系数都比较大,就特别需要在保护工作中建立起灵活多样、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达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断发展的文化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靠的是口传心授,具备活态性和流变性的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它的内容在随着时代的步伐不断丰富和发展,会留下时代的印迹,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在与环境、传承人的互动中不断吐播纳新,具有时代的延续性和富于变化性,因所处历史阶段的不同而形式、内容都有所不同,是一种在不断发展着的文化形式。所以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要动态的把握,一定不要谈“遗产”色变、谈“遗产”怕变,而要用发展的观念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我们在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时,往往强调“原生态”,所谓“原生态”,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指自然形态,即不做人为加工,未经修饰;二是指自然生态,即不脱离生存发展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三是指自然传衍,即与民俗、民风相伴的一种特定的生活与表达情感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要遵循其形成和发展的规律,顺应时代及环境的自然发展和自然传衍,唯其如此,才谈得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顺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就是要在保留其原生态基本元素和表现形式的前提下,不断创作体现新的生活和时代主旋律的新作品和技艺改进。如苗族古歌、侗族大歌等,其演唱方式和歌唱曲目都是在历史的过程中不断提炼和丰富的,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不断有新作品的产生,歌师的演唱技巧也在不断提高。传统手工技艺类亦然,掌握传统技艺的传承人,都是行业的领军人物,都有自己的风格、艺术特色,绝不是简单的继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新材料的不断出现,一方面传承人会因新材料的出现而进行技术改进和创新,另一方面传承人对作品的艺术设计也在不断提升,产品有不断美化的过程,如蜡染,除传统图案以外,在设计图案时绘图者会因意趣而随意发挥,在技术层面上,对抑制蜡染作品脱色的技术研发就是一个极大的创新,也是大家对蜡染品质提升的需求,但在创新过程中,一定要对“传统手工技艺”的把握,而不要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动辄搞机械化、工业化的发展,这只能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

在传承形式上,除了传统表现形式及基础保护工作如记录、建档、研究外,科技手段的利用也是一种创新。如对民间传说作品的动漫改编,福州将民间传说"甘国宝"改编成动漫评话作品《评话甘国宝》就是一个尝试,目的是希望通过用耳熟能详的人物和备受喜爱的动画形式来弘扬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探索。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后,采取的其中一种保护手段就是利用现代艺术手段,把十二木卡姆搬上文艺舞台,以舞台艺术的形式走到人民的生活中,加强木卡姆艺术的宣传普及,扩大十二木卡姆艺术在国内外的影响,努力把十二木卡姆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⑦。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地方戏剧应该算是比较受冷清的一类,如何让传统戏曲更适合现代人的兴趣、与观众走得更近?如何在舞台表现中把握现代审美观?是我们不得不思索的课题,要求在剧本、表演、唱腔技巧等方面要有创新,我省入选第二批国家级名录的“黔剧”⑧,其前身叫文琴戏,就是在贵州扬琴音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地方剧种,可见传统戏剧类项目也要求在继承传统的同时,对剧目、唱腔等都要进行与时俱进的创新和改革,不仅传递出浓稠的传统韵味,而且散发着新鲜的时代气息,这才能增强生命力,真正达到保护的目的。

要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还必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利用。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使用价值,是人们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所以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能是在利用中的保护,利用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动力。如果将之作为藏品收藏于博物馆、展览馆,仅供观赏,就违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也就切断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源泉,只会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速度,所谓的保护将会成为空谈。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计划、措施的制定,都要遵循其流变规律,不能象文物一样的要求“原貌保护”、“修旧如旧”,我们的保护就是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步伐。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保护工作中,把握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把握传承和发展两个关键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保护对象是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问题的探讨要综合遗产本身的发展规律、人们的需求、环境的改变等因素,并将传承和发展两个问题一并纳入到保护规划之中。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1]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

1.2 范围

  a、口头传统和表述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1.3 基本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世界上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

 

文化传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