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27 17:51:43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第二节 公司简介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第九节 财务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于20193月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1.3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盘锦龙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2.1 公司名称: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盘锦银行,下称“本公司”或“本行”

英文名称:BANK OF PANJIN CO.,LTD.

2.2 公司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18

邮政编码:124010

2.3 年度报告地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4 年度报告披露地址:互联网盘锦银行网站

网址: www.bankofpj.com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在本节中,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采用本公司单独数据,不含下辖村镇银行数据。

3.1 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 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3 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业务及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②资本利润率= 。③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④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计算资本充足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82号)计算。⑤不良贷款比例=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总额×100%,其中,不良贷款余额=次级类贷款余额+可疑类贷款余额+损失类贷款余额。⑥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金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⑦存贷比=各项贷款余额/各项存款余额×100%。⑧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和流动性负债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监管口径计算。⑨拆借资金比例=拆借资金(扣除证券回购协议款项)/各项存款余额×100%。⑩其他指标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3.4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本变动情况

4.1.1 报告期内股本总量及结构 单位:万股

4.2 股东情况

4.2.1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总数681户,其中:机构股东21户,自然人股东660户。

4.2.2 报告期末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5.1 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5.2 主要管理人员从业年限和分管工作范围  

5.3 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正式员工652人。其中,管理人员59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96人,大学专科学历268人,中专及以下学历88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健全组织架构、规范治理制度、加强履职管理、理顺信息报告关系、完善内部控制等措施,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激励和制衡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价值的提升,维护股东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6.1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注重对股东权益的保护,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执行,确保股东的平等地位,充分保障股东各项权益。通过电话、信函、互访等形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了解股东的利益诉求,接受股东的咨询和监督。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审议了2018年经营决算报告、2018年度工作报告等多个议案,并形成决议。

6.2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董事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和执业经验,既能有效代表不同投资和利益主体、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又能确保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各位董事均能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议案,定期听取经营报告。报告期内,对本公司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经营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资本管理、信息科技提升等方面积极发挥决策作用。

6.3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会议等方式,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授信、内控合规、风险控制、内部审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合法合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4 关于经营决策体系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依法组织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接受董事会领导和监事会监督。本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法人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本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五方面完全独立。本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

6.5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公司在逐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本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要求和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股东和全行员工的大力支持下,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监管工作要求,积极面对宏观经济下行、风险隐患集聚叠加等不利因素,带领全行上下努力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经营稳健发展。

7.1 发挥决策职能,承担经营管理的最终责任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控政策、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高管层履职等方面。通过研究制定《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明确未来发展方向、路径、目标。通过会议方式听取高管层经营情况报告,定期与高管层沟通交流,充分掌握经营情况、资本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对经营管理提供指导意见。通过会议形式审议重大事项,审议通过了《盘锦银行二〇一七年工作回顾及二〇一八年工作安排》、《盘锦银行二〇一七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盘锦银行二〇一八年经营计划》等众多议案,并对所有议案形成决议。

7.2 根据监管要求,修改公司《章程》

按照监管部门加强党的领导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补充修改,将党建工作和股权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强调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对经营发展战略、重要人事调整、重大投资方案等重大事项须在董事会、经营层决策前经党委会讨论研究,把党建与公司治理相融合,以党建正风气、以党建抓管理、以党建促发展。强调持续加强股权管理工作,规范股东权利和义务,促进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

7.3 实现稳健经营,为未来发展积累后劲

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经营稳健发展。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收益缩窄,资产风险显现的严峻形势和空前挑战,董事会与高管层一道积极应对,带领全行上下以促发展、防风险、强管理为抓手,经营工作稳中有进,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各项经营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截至2018年末,盘锦银行全行资产总额达到292亿元,各项贷款166亿元,贷款存量、增量位列全市第一;各项存款230亿元,其中,储蓄存款突破200亿元,达到205亿元;实现净利润2.71亿元。

7.4 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坚持服务本源,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调整资产结构,持续压缩非信贷资产,增加信贷投放,全年累计投放信贷资金135亿元,为支持地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按照国家“扶小助微”的金融政策,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全年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投放额占信贷投放总额的70%以上;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有效缩短企业申贷获得时间;通过下调部分小微、民营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年累计减免企业利费约1,200万元。体现了地方银行回归本源,坚持“三个服务”宗旨的方向。

7.5 加强信贷管理,防控化解信用风险

严格落实监管政策,加强信贷管理,完善授信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授权高管层在全行范围内开在信贷管理检查,落实责任,强化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审查和跟踪管理。加大清收转化力度,通过现金清收、重组盘活、法律诉讼等手段处置盘活不良贷款。与盘锦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合作,通过打包出售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处置历史账销案存资产,为处置不良拓宽了新渠道。

7.6 加强合规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强化合规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夯实发展基础。深入推进综合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制度体系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形成制度汇编,为管理能力提升提供制度基础。落实金融政策和监管要求,开展深化整治银行业务市场乱象行动,开展信用风险排查、“三三四十”、“两会一层”等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制度执行年”活动,在全行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有效提升全行上下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7.7 规范内部管理,实现业务稳健发展

修订更新《业务操作细则》、《岗位说明书》,开展运营岗位全员培训,规范前台操作和业务开展。按照监管要求,合规开展同业业务,与省内城商行及长春农商行签订了流动性互助协议,为流动性安全提供了保障。加大信息科技投入,提高信息科技水平,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力支撑。加快网点迁址和改造升级,加快电子渠道建设,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强化安全保卫,狠抓“三防一保”工作,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无案件。

7.8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对外整体信息

加大力度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队伍素质和能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员工业余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全行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参与和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向贫困农村捐赠资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投放高标准高质量广告标识,连续四年冠名盘锦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赛事,赞助辽宁省十三届运动会,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塑造盘锦银行对外良好整体形象。

7.9 加强沟通联系,获取更多理解支持

保持与地方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经营发展状况以及对于重大事项的意见征求。真实及时完整地对外披露信息,面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真实自我,获取更多的理解和信任。持续加强与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股东情况,建立股东和股权信息台账,绘制股权机构图谱,明晰盘锦银行股权结构。竭力维护银行和股东的权益,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获取了股东的充分信任与支持。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效果,为本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8.1 找准定位,做好监督工作

8.1.1 以发展战略为基调,开展监事会工作

监事会在年初制定了严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坚决贯彻执行本公司的“三三六、三步走”战略,确保做好各项工作。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盘锦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沉着冷静、积极应对,监事会按照发展需求,也将监督的重点放在战略转型效果是否显著,业务发展是否可持续,内部管理的提升是否带动业务发展,重大风险、重大案件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几个主要领域。针对当前经济形势,监事会及时地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比如建议在经济下行期要着重防范因实体经济不振而引发的企业破产、银行坏账上升等风险,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监督,促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监事会还提议要重点关注内部控制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重要业务领域内部控制情况监督,促进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8.1.2 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监督水平

监事会成员自觉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及监事会工作实务,订阅了《商业银行监事会一本通》等相关书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事的理论水平,提高了对宏观经济、金融问题和盘锦银行经营管理状况的认识,也加深了监事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对信息披露现状,以及对信息披露工作的认识。

8.1.3 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地开展监督工作

监事会主动与盘锦银行党委、董事会和高管层协同配合、开展良性互动,并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工作中注重发挥监事的积极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是通过监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对财务、内控、风险及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例会四次,按照公司治理相关要求,会议通知提前10个工作日下发至每位监事,以确保每位监事对于需要审议的议案做到充分了解以及会前各项准备工作顺利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例次会议均由监事长赵士文同志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年度监事会共审议议案24项,其中内容包括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和经营层向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报告、财务分析、内控评价报告、不良资产情况报告、科技风险情况报告等,涵盖范围广泛。针对每项议案,每位监事均做出了举手表决,并提出了相应意见及建议,切实地履行了监督职能,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全年内共召开了两次会议,对盘锦银行的整治市场乱象工作进行监督及审议,针对实际情况,监督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盘锦银行持续、健康、稳健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以此作为指引,开展提名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二是通过列席会议,监督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对董事会会议,监事会重点监督董事出席情况,听取董事对议案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委会、行长办公会议、班子民主生活会、全行季度工作会议和其他各类内部会议,监事会根据议题有选择性地出席。目的是一方面为加强对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全面了解,另一方面也为对战略转型、财务预算执行状况、风险与内控体系建设、干部任免,以及分配与激励等全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三是积极支持制度执行年工作。制度体系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盘锦银行本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监事会通过会议审议了相关制度,并经过多次对接,确保制度可以顺利落地。

8.2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8.2.1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勤勉尽职的监督

对董事的监督。2018年度,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积极履行职责义务,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

对监事的监督。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监事出席会议的比例为100%。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了各类议案共24项,旨在加强风险控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应运作,推动盘锦银行的健康发展。本年度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4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本年度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4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就盘锦银行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能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对于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高管层总体上能够贯彻落实,未发现决而不行、行而未果的情况。本年度,盘锦银行高管层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订的年度经营目标。

8.2.2 对经营成果的监督

本年度,盘锦银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规定,依法、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主要经营指标情况:2018年末,资产总额2,916,939万元,存款余额2,295,239万元,贷款余额1,664,977万元。

利润情况: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33,882万元,实现净利润27,112万元;资本利润率为9.86%

2018年末,不良贷款总额为52,885万元,不良贷款率为3.18%

8.2.3 对财务状况的监督

经认真审查本公司2018年度会计财务状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8.3 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8.3.1 总体工作思路

始终围绕本公司中心工作和经营目标来开展工作,为实

现高质量发展服好务、护好航。这是监事会一贯的、永恒的指导思想。

8.3.2 遵循的原则

积极参与、正向推动。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

8.3.3 主要的工作措施

一是在强监管模式下加强学习充电,与时俱进地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监督职能。首先是对行为监督,继续推进对董、高、监履职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达到促其勤勉履职尽责的目的。其次,是对经营活动的监督,即对本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信息沟通和交流,确保监事会的知情权,便于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是开展巡视调研活动,根据调研意向,选择性地听取董事会、经营层或相关部门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内部合规和风险管理情况,以及关系到本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情况等方面汇报,并形成巡视结果告知书,提出巡视意见或建议。

五是适时对本公司发起的两家村镇银行进行审计检查。

总之,在监管态势依然严峻,防控金融风险仍将是银行业的重点工作的大背景下,随着本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治理日臻完善,监事会将按照监管要求,并结合行情,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助推盘锦银行高质量发展。

第九节 财务报告

9.1审计意见

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盘锦龙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报告。

9.2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分别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含大洼恒丰村镇银行、盘山安泰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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