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房产抵押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2-03-05 14:34:08
发布时间:2012-03-05 14:34:08
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 提交资料:
(一) 《房地产权证》;
(二)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对抵押标的描述不明确的并附抵押物清单)
(三)主债权合同;
(四) 抵押双方及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台湾省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另提供盖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署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另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佛山市顺德区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1份)
(六)其他证明:
(1) 以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下属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须提交房地产所属镇(街)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农办同意意见(若该意见非以正规文件形式发出,则该意见需经办领导署名);并须村(居)2/3以上村(股)民代表表决同意。
(2) 区、镇属及其下属企业名下的房地产设定抵押,须提交区、镇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抵押意见(若该意见非以正规文件形式发出,则该意见需经办领导署名)。
提醒事项:1、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需按规定经公证、见证或认证;
2、涉外房地产抵押,其抵押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涉外房地产抵押指抵押当事人中存在外国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台湾省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情况);
3、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抵押登记,其抵押合同建议经公证或律师行见证;
4、抵押权人为银行业的抵押登记,抵押人与借款人身份及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由抵押权人校验,登记由双方提出,但可由抵押双方中的任一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登记资料;
5、除上述第4点以外的抵押登记,须由抵押双方持身份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资料申请登记。
6、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履行完毕,申请重新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先注销旧的抵押权。在申请登记新的抵押权时,可以同时提交《顺德区房地产他项权利注销登记申请审批书》申请注销旧的抵押权。
7、属产权人购买所得的房改房申办抵押登记的,需由产权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名同意抵押房地产;若原产权人离婚或配偶亡故的,需提供离婚或死亡的证明资料(如:离婚证、户口簿、死亡证等),由产权人单方申请抵押登记。
二、抵押登记核准期限;10个工作日。
三、收费项目:
土地使用权抵押服务费:80元/宗(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收取);
档案费:65元/每一房地产(区档案馆房地产档案室收取)。
四、办文受理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大良街道外的抵押登记可选择房地产所属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或区土地房产易中心交文)
镇(街) | 受理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大良 |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 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 22836106 |
伦教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伦教街道办事处南苑西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 | 27729203 |
北滘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北滘镇蓬莱一路2号一楼 | 26657238 |
陈村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23305011 |
乐从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乐从镇乐从居委会东区兴乐路151号2楼 | 28369523 |
勒流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勒流镇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 | 25550844 |
龙江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龙江镇政府大楼1楼 | 23888718 |
杏坛 |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杏坛镇行政服务中心2、3楼 | 27388113 |
均安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均安镇永安路1号一楼 | 25386123 |
容桂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 容桂街道容奇大道中32号行政服务中心 | 28381011 |
投诉电话: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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