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中数字的符号意义及翻译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12 0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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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晓雪
来源:《教学与管理(理论版》2007年第02期
国内外许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视角,如哲学、语言学、文化、思维方式、宗教等对数字的含义进行阐述。本文试从符号学的角度对数字尤其是汉语语言中的数字的意义进行诠释,并进一步探讨汉语数字符号意义的英译。
一、符号学对意义的阐释
现代符号学发源于索绪尔和皮尔斯,他们几乎在同一时期提出了“符号科学”这一概念,同时对符号意义的分析也注入了新的血液。按照索绪尔的观点,符号具有能指和所指,两者之间关系的结合便产生了符号的意义。能指是指语言符号的声音或书写符号的标示,即听觉印象或音响印象;所指就是所指代的事物。两者关系的产生一般都是随意的,但一经确立并广泛使用,原有的随意性符号意义就变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成分存在于整个符号系统中。语言的意义本质上并非一种实体存在。在产生语言以前,万事万物均未赋予意义,而后由于交流的需要,产生了语言,产生了用于交流的语言符号、书写记号,随之也就赋予了它们特定的意义。与索绪尔的二元论不同,皮尔斯是一个三元论者。他将符号现象分为符号、对象、解释项。符号在某种程度上向某人代表某样东西,它基本类似于索绪尔的能指。对象不仅仅可以指称物项,也可指一个事件、过程、状态或事物之间的关系,它基本类似于索绪尔的所指:解释项是符号与对象的连接纽带。符号形式并得到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释项及其所处的语境。“没有解释项,符号的意义便无从理解”。在符号学研究领域中一般认为,皮尔斯的三分法比索绪尔的二分法更合理,解释力更强,因为“皮尔斯的符号学不像索绍尔一样只拘泥于语言学领域,它脱离索绪尔符号学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并重视解释者的作用,强调他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对符号解释的重要影响作用”。美国另一位哲学家、符号学者莫里斯系统地发展了皮尔斯的符号学理论。他在《符号、语言、行动》一书中指出,符号涉及三方面的关系:符号对符号的关系;符号对对象的关系;符号对人类的关系。这三种关系表明了符号意义的三个方面或纬度,即形式意义[MF]、存在意义[ME]和实用意义[MP]。事实上,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论重申了索绪尔的意义即关系这一著名的论断。当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观用于最重要的符号系统——语言的研究时,就得出语言符号的三种意义,即言内意义、指称意义和语用意义。
除此之外,其他的符号学家对符号的意义也有过精辟的论述。如巴赫金说:“意义是符号独特的自然属性,意义只属于符号,符号之外的意义是虚假的。”法国的巴特提出了建立第二系统的设想,即所有符号系统包括一个表达方面E和一个内容方面C,而意义则相当于这两个方面的关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R。洛特曼突破了索绪尔关于语言结构的理解,不再从能指和所指关系的角度研究符号,因为他眼中的符号具有双重的含义,既表达其解释系统的各个方面,也表示语言外的现象。语言符号的意义就在于,它既能为其他符号系统解码,又是与符号以外现实进行联系的环节。尽管不同的学者从各个侧面论述了符号的意义,但是“研究语言符号的学者特别推崇莫里斯的分类法,并将其运用到跨文化交际、文艺理论、双语翻译等研究领域”。因此,本文也以莫里斯的符号意义观为理论依据,来分析汉语数字这一语言符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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