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2020-04-13 12:22:36
发布时间:2020-04-13 12:22:36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 告 表
(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
项 目 名 称 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
建 设 单 位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盖 章)
法 人 代 表 林 景 奎
(盖章或签字)
联 系 人 杨 智 明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366011
环保部门填写 | 收到报告表日期 | |
编 号 | ||
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制
项目名称 | 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N26°04′51.73″,E117°26′55.49″) | ||||||
建设依据 | 闽发改备[2020]G030064号 | 主管部门 |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行业代码 | 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工程规模 | 年生产1000吨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 | 总规模 | 年生产1000吨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 | ||||
总投资 | 3000 | 环保投资 | 6.5 | ||||
主要产品 名称 | 主要产品产量(规模) | 主要原辅 材料名称 | 主要原辅材料现状用量 | 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t | 主要原辅材料预计总用量t | ||
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 | 1052.48 | 石墨烯浆料 | / | 5 | 5 | ||
天然膨润土无机胶体 | / | 995 | 995 | ||||
主 要 能 源 及 水 资 源 消 耗 | |||||||
名称 | 现状用量 | 新增用量 | 预计总用量 | ||||
水(吨/年) | / | 690 | 690 | ||||
电(万kwh/年) | / | 60 | 60 | ||||
燃煤(吨/年) | / | / | / | ||||
燃油(吨/年) | / | / | / | ||||
燃气(万m3/年) | / | 19.2 | 19.2 | ||||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建设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项目已经永安市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2020】G030064号),拟分三期建设,总体规模为年产3000吨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由于资金和园区供地等问题,建设单位拟通过租赁园区内现有闲置厂房,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改),该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类别,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本公司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调查现场、收集材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永安市位于福建中部偏西,地处沙溪上游,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的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6°56′至117°47′,北纬25°33′至26°12′之间,行政区划隶属三明市。永安东邻大田,西靠连城、清流,南连漳平、龙岩,北接明溪、三元,东西宽82km,南北长71km,总面积为2942km2。
项目所在地为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租用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6°04′51.73″,东经117°26′55.49″,厂房西侧及南侧均为园区规划用地,西北侧为福建中柱烯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北侧为园区道路,厂房中心距离贡川镇中心约1公里。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1,周边现状及本项目与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闲置厂房位置关系详见图2-1-2,项目项目在园区的位置见图3-1。
图2-1-1项目地理位置图(坐标:N26°04′51.73″,E117°26′55.49″)
图2-1-2 本项目周边企业位置关系图
永安位于新华夏闽西隆起地带和闽西褶皱带的“晋江大断裂”带的复合部位,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明显,断裂发育。主要构造体系受华夏和新华夏系构造的控制,呈北东向、北西向展布。地质构造是由扬子和加里东、华力西和印友、燕支、喜马拉雅山等多次构造运动形成的,现处于稳定状态。侵入岩较发育,出露面积930.8km2,岩性以黑云母岩为主,次为花岗闪长岩。地层较发育,除前震旦系、震旦系、中下泥盆系第三系缺失外,从寒武系到第四系均有出露,且分布井条,是福建省内少见的几个地层发育较全的地区之一。
永安市地处闽中谷地南端,东部和西南部属于戴云山脉,西北部属于武夷山脉的东南坡,地势东、西、南三面高,中部低,由西南向东北逐渐降低,境内群山连绵,山体多呈东-南西或北西-南东方向展布。地貌形态为山地、丘陵与山间盆地交错分布,呈现出规律的高度分层,即由河谷平原-山间盆地-低丘-高丘-低山-中山的不同高度面。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90.87%,河谷平原和山间盆地仅占9.13%,最大的盆地是城关盆地,南达桂口、北至飞桥、南北长约20km,东西宽约5km。
项目所在的永安市属于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我国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的南部。夏季受到太平洋暖湿的偏南风影响,冬季受到大陆偏北风影响,春季为冬夏季风交替时期,气候复杂多变;秋季气流单一,天空晴朗秋高气爽,因此具有夏长冬短、雨量充沛、温暖湿润的特点。但由于市境内山川交替,丘陵起伏,地形复杂,海拔高差悬殊大,垂直的小区气候差异明显,有着立体气候特点。永安市年平均温度14.3~19.2℃,一月份平均温度8.9~4.3℃;七月份平均温度22.8~28.1℃,极端低温-6.4~-11.3℃,极端高温40.5℃。无霜期260~302d,受戴云山和玳瑁山对永安市产生的屏蔽作用,形成闽中少雨区,年平均降水量1494~2059mm。
项目位于永安市域北部的贡川镇,根据永安市气象局于此地的观测站提供的气象资料,该区域风向分布比较分散,NNE、NE、SSW年频率最大,都是7%。夏季(6、7、8三个月)偏南风较多,S、SSW、SW三个风向的频率都在7~11%之间,4、5月份偏南风和偏北风的频率相当,其余各月以偏北风为主,NNE、NE 的频率都在10%左右。永安的年静风频率也较高,为38%。
永安溪流密布,全市河网密度0.21km/km2,集雨面积在10km2以上的河流有73条,河川径流量为27.04亿m3/s,其中主要河流13条,分属沙溪、尤溪和九龙江水系,这些河流具有坡度陡、落差大、水量多和含沙量少的特点,蕴藏着比较丰富的水电资源。市境第一大河为九龙溪(城区以下称为沙溪),发源于建宁县,境内流域面积2324km2,长74km,自然落差46.5km,市区河道平均坡降0.12%。
项目周边水体为沙溪贡川段,沙溪常年水流不断,每年3月至6月为丰水期,7月至9月为平水期,10月至翌年2月为枯水期。沙溪河年平均流量236.8m3/s,极端最大流量为4360m3/s,极端最小流量为13.5m3/s,水质良好。
永安优越的自然条件以及多种生态环境,孕育了众多植物种类。据调查,永安市有维管束植物187科686属1561种,其中蕨类植物34科70属167种,分别占全国蕨类植物科、属、种的66.7%、35.0%和6.3%;裸子植物9科20属32种,分别占我国裸子植物科、属、种的90.0%、28.1%和11.1%;被子植物144科596属1362种,分别占全国科、属、种的44.0%、18.8%和5.1%。
永安市森林植被区系属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区,南岭东部山地常绿槠类阔叶林亚区。植被类型属典型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可划分为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林、针阔混和林、毛竹林、灌丛、草地等。常绿阔叶林主要建群种是壳斗科、樟科、豆科、木兰科;常绿针叶林主要群种是杉木、马尾松,其次是黄山松、柳杉、长苞铁杉等。
项目所在区未发现珍稀濒危物种,植被类型主要是农田作物与行道绿化植物。
永安市全市土地面积2942平方公里,平均人口密度108人/平方公里,城区人口密度高达4698人/平方公里。目前,永安市共有4个街道办(燕东、燕西、燕南、燕北),8个建制镇(小陶、安砂、贡川、西洋、曹远、大湖、洪田、槐南),3个乡(罗坊、上坪、青水)。永安市拥有耕地面积12.97万亩。农作物主要品种有稻谷、大豆、地瓜、油料、杂粮、烟叶、蔬菜、茶叶、水果等,经济果树以柑桔、梨、柿、李等为主。
贡川镇位于永安市北部,距永安市市区约16km,总面积137.8km2,其中耕地面积1.63万亩,下辖15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有8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9780人。2018年全镇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8.5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5亿元;地方级公共财政收入21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296元。
(1)规划总体基本情况
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又称永安市贡川产业园水东工业集中区)拟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没有规划,以现状企业为主,二、三期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96.20hm2,拟分地块、分阶段、多层次进行开发建设。
(2)规划目标
规划拟将园区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设施和优良环境的现代化工业集中区。
①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②具备先进科研创新能力;
③具备先进、完善的配套支撑能力;
④具有优良环境质量和优美景观。
(3)规划范围和规划规模
①规划范围:北靠现有的工业用地(即一期),东临新发冲村、西、南两面紧靠连绵山体,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96.20公顷。
②用地规模:用地规模(二、三期)为196.20公顷,其中三类工业用地143.63公顷,占总用地的73.21%;防护绿地16.63公顷,占总用地的8.47%;发展备用地16.28公顷,占总用地的8.30%。
③人口规模:园区人口二、三期规模约为5092人,其中职工及眷属3950人,服务业人口896人。
(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四组团”的规划结构。
“两轴”:为园区内一纵一横T字交叉的两条干道,分隔组团。
“四组团”:主干道和次干道将园区划分为四个组团,分别为北工业组团、西工业组团、东工业组团和南工业组团。
(5)功能定位及产业导向
贡川园的产业定位及发展方向包括“新型材料产业:信息材料、能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生物材料、生物环境材料”。
(6)用地布局
①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43.6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73.21%,均为三类工业用地。
②仓储用地布局
水东工业集中区依托贡川产业园水西片规划仓储设施,不单独设置仓储物流用地,各工业企业内部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仓储用地。
③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
园区内不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依托于周边地块水电及污水处理设施。
(7)给水工程规划
①园区由新建贡川水厂供水。
②设计最高日用水量为10800m3/d。规划设计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树枝状相结合的布置形式,管网管径为DN150-DN500管。
③规划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保护半径150m。管网按消防同一时间内发生二次火灾,一次灭火用水量50L/s进行校核管径。
(8)排水工程规划
在规划实施中,根据集中区规划环评批复,工业区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的措施。
①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形式,企业废水经自行预处理后接入园内污水管网,送至位于园区东北侧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就近排入水系。
②污水量预测:平均日污废水量为7400m3/d。
③污水管网:根据园区的地势污水管网布置采用低侧式,根据污水流量污水管径取DN300~DN400,DN300污水管其最小坡度为0.3%。在规划工业用地的西侧设一座管道窖井泵,提升西侧三个地块排放的污水。
④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二期规划用地的东北角,用地面积13320m2。园区污水处理厂以接纳合成革废水、染整废水为主,兼顾处理其他企业工业废水和园区生活污水。总体计划分为四期,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5万m3/d;二期工程建设规模达到为1.0万m3/d;三期工程建设规模达到为1.5万m3/d;四期建成最终形成规模为2.0万m3/d。
根据调查可知,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投入运行。本项目厂区周边污水管网已建设,项目生活污水可以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1)地表水环境
建设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沙溪贡川段,属于渔业、一般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4-1。
表2-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 单位:mg/L
指标 | pH值(无量纲) | 高锰酸盐指数 | 生化需氧量 | 氨氮 | 总磷 | 溶解氧 |
Ⅲ类 | 6~9 | ≤6 | ≤4 | ≤1.0 | ≤0.2 | ≥5 |
(2)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属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2-4-2。
表2-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
环境要素 | 执行标准 | 功能区 | 污染物名称 | 浓度限值(μg/m3)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二级 | SO2 | 24小时平均150 |
1小时平均500 | ||||
NO2 | 24小时平均80 | |||
1小时平均200 | ||||
TSP | 年平均200 | |||
24小时平均300 | ||||
PM10 | 年平均70 | |||
24小时平均150 | ||||
(3)噪声
项目位于工业区,属3类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2-4-3。
表2-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
序号 | 适用区域范围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标准来源 |
1 | 工业区 | 3 | 65 | 55 | GB3096-2008 |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仅少量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沙溪。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6-2002)一级B标准。详见表2-4-4。
表2-4-4 废水排放标准
序号 | 污染物 | 厂区排污口 | 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B标准 | ||
1 | pH | 6~9 | 6~9 |
2 | COD | 500 | 60 |
3 | BOD5 | 300 | 20 |
4 | 悬浮物 | 400 | 20 |
5 | 氨氮 | / | 8 |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2-4-5。
表2-4-5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源 | 污染物 | 周界外浓度限值(mg/m3) | 标准来源 |
生产区 | 颗粒物 | 1.0 | GB16297-1996表2标准 |
本项目新建1台1t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标准4.5规定,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m。
表2-4-6 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 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颗粒物 | 20 | 烟囱或烟道 |
氮氧化物 | 200 | |
二氧化硫 | 50 | |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烟囱高度(m) | ≥8 | / |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4-7。
表2-4-7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适用区域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标准来源 |
运营期噪声 | 3 | 65 | 55 | GB12348-2008 |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分析
根据《2018年永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永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良的水平,空气质量为二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同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24小时均值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二级标准。
综上,2018年永安市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和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纳污水域为沙溪贡川段,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评价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2018年永安市环境质量分析》中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根据《2018年永安市环境质量公报》,沙溪沙5(桃源洞上游150米)及沙6(贡川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状况优良,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为了了解项目区厂界声环境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对速利电子厂界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2-5-3,监测点位示意图2-5-1。
根据监测结果,速利电子公司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
表2-5-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点 | 2020.03.19 | 标准值 | 评价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声环境现状 | 速利电子北侧厂界N1 | 56.8 | 45.2 | 65 | 55 | 达标 |
速利电子东侧厂界N2 | 55.2 | 44.6 | 达标 | |||
速利电子南侧厂界N3 | 54.6 | 44.5 | 达标 | |||
速利电子西侧厂界N4 | 54.4 | 44.0 | 达标 | |||
备注:速利电子厂房建设后未进行项目建设,2座厂区全部空置。
图2-5-1 噪声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图3-1。
表3-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编号 | 环境保护目标 | 保护目标性质及与厂址方位和最近距离 | 规模 | 环境功能及保护要求 |
大气环境 | 1 | 贡川镇(攀龙、集凤、新发冲、延爽) | 镇区 NW 900~1700m | 4000~4500人 | GB3095-2012 二类功能区 |
2 | 龙岭村 | 村庄SE 2100m | 360人 | ||
3 | 井岗村 | 村庄 NE 1700m | 712人 | ||
4 | 元木冠(南板村住宅) | 住宅区 SW 1000m | 50人 | ||
水环境 | 5 | 沙溪贡川段 | W 650m | 一般工业、渔业用水 | GB3838-2002 Ⅲ类地表水 |
6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NE 900m | 处理规模2t/d | / | |
声环境 | 7 | 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目标 | |||
图3-1 环境敏感目标图
项目由来:建设单位拟在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建设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项目已经永安市发改局备案(闽发改备【2020】G030064号),拟分三期建设,总体规模为年产3000吨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由于资金和园区供地等问题,建设单位拟通过租赁园区内现有闲置厂房,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因此,本次环评对象为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
建设性质:新建
本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
用地面积:租赁厂房面积1600m2
生产定员:12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2班每日,每班12小时,年产300天
建设内容及规模:安装1条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生产线,年生产加工1000t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
建设周期:2020年5月-2020年10月
工程组成:本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具体见表4-2-1。
表4-2-1 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 建设内容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1600m2,设置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生产线1条,年生产1000t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 | 依托现有厂房 |
原料堆场 | 分区设置于生产车间内 | ||
成品堆场 | |||
辅助工程 | 办公 | 租赁厂房内单独设置办公区 | 依托现有厂房 |
公用工程 | 给水系统 | 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均来自园区供水管网 | 依托现有 |
排水 |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至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 依托现有 | |
托盘清洗水静置沉淀后回用 | 新设 | ||
生产车间设置雨水立管,雨水由立管收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 | 依托现有 | ||
供电 | 园区电网引入,厂房内设置配电 | 依托现有 | |
供热 | 暂用1台1t/h燃天然气锅炉供热,园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采用园区供热 | 新建 | |
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1、锅炉冷凝水回用,无外排; 2、托盘清洗水静置沉淀,物料回收,清水返回使用;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 沉淀池新建, 化粪池依托现有 |
废气处理 | 1、破碎机及混料机均设置布袋收尘器; 2、生产车间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3、锅炉废气由一根12m高排气筒排放(高出厂房3m,厂房高度为9m) | 新建 | |
噪声控制 | 隔声、减振、厂区绿化 | 依托现有 | |
固体废物 | 车间内设一般固废贮存区及危废间,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 | 新设 | |
(1)厂房现状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有闲置东侧厂房内的一跨进行建设,租用厂房占地面积约1600m2。根据现场勘察,租用厂房内无任何设备和设施,厂房为封闭式钢结构,地面硬化,具体详见图4-2-1。
(2)拟建项目平面布局
项目利用厂房进行分区布局,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及办公区分区布局,从总平面布置看,生产工序顺畅合理、分区明确,项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生产车间内布局详见图4-2-3。
图4-2-1 厂房现状图
主要设备见表4-4-1。
表4-3-1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熟化罐 | 40m3 | 2 | |
2 | 烘干机 | / | 1 | |
3 | 破碎筛分机 | 250kg/h | 1 | |
4 | 蒸汽锅炉 | 1t/h* | 1 | 天然气供热 |
5 | 批次混料机 | 5t | 1 | |
6 | 包装机 | 25kg | 1 | |
7 | 叉车 | 3t | 1 | |
8 | 自动分盘设备 | 800kg/h | 1 | |
*注:附件6中园区同意建设单位配套1台2t/h锅炉为配套总共三期工程内容的3000t产能,由于现阶段建设的一期工程产能为1000t,因此本项目仅需配套1台1t/h锅炉即满足生产需求。
图4-2-2 生产车间平面布置
项目主要生产原料、能源及用量详见表4-4-1。
表4-4-1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 消耗量 | 存贮方式 | 最大存储量 | 来源 |
天然膨润土无机胶体 | 995t/a | 原料库内桶装存放 | 25t | 外购 |
石墨烯浆料 | 5t/a | 原料库内瓶装存放 | 200kg | 外购 |
水 | 690t/a | / | / | 园区供水 |
电 | 60万kwh/a | / | / | 园区供电 |
天然气 | 19.2万m3/a | / | / | 园区供气 |
膨润土无机凝胶是以膨润土为主要原料,经提纯、钠化改型、磷化改性及胶化等工序生产出来的一种具有高附加值的胶体类产品。膨润土无机凝胶是天然硅铝镁酸盐增稠流变剂,是一种无机高分子类增稠剂,白色,无毒,无刺激性,在水体系中具极大的成胶性能,稠度一般随着浓摩的增加而迅速增大,随后趋于平缓,流变形态为触变性。除具增稠性能外,在体系中还有稳定乳液、悬浮作用。
膨润土无机凝胶在涂料中应用具有明显的增稠、悬浮防沉作用和改善涂料的流平性,可以预制凝胶,也可干粉直接加入;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和CMC、PVA、HEC等配合使用。
石墨烯是一种由碳原子以sp²杂化轨道组成六角型呈蜂巢晶格的二维碳纳米材料,具有优异的光学、电学、力学特性,在材料学、微纳加工、能源、生物医学和药物传递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被认为是一种未来革命性的材料。
石墨烯表层电荷与膨润土无机凝胶表面电荷异性,可形成稳定的复合相结构,加上石墨烯片层大小与硅酸镁锂相当,均为片层结构,在干燥过程可避免脱水缩收导致石墨烯片层聚集,影响材料的导热导电性能。
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采用石墨烯浆料和天然的膨润土改性胶体做原料,经混合、熟化、烘干处理后得到产品,具有质量稳定,重复使用性好的特点。产品本身为白色粉状颗粒,可分散于水或有机溶剂中形成透明溶液,添加到涂料内,提高涂层的抗裂、耐候、耐污性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水性多彩漆、防腐涂料、乳胶漆、胶黏剂、密封剂、水性色浆、陶瓷、橡胶制品等各项材料的生产加工。
本项目每批产品生产时间在20~24小时之间,其中熟化时间在12~16小时之间,烘干时间约8小时,破碎:平均3-5天破碎一次,单次破碎3-5小时;混合:平均10-15天混合一次,单次混合2-3小时。
熟化:本项目生产属于熟化过程,从熟化前原料和熟化后成品分析,没有发生物相转变。熟化过程采用蒸汽加热,熟化罐内温度约为150-180℃,熟化罐具有保温功能,需间歇通入锅炉蒸汽合计约6h/d,熟化罐设有平衡排气口,熟化过程部分蒸汽被产品吸收,剩余部分水蒸汽经排气口排出、冷凝,经过冷凝水收集池静置沉淀处理,最后返回锅炉使用。
烘干:由于熟化后物料含水率较高,需将物料烘干,烘干后含水率由35%降至5%,烘干采用蒸汽间接加热,烘干温度约为70℃,需间歇通入锅炉蒸汽合计约2h/d。烘干机设有平衡排气口,烘干过程产生的水蒸汽经排气口排出、冷凝形成冷凝水进入冷凝水收集静置沉淀处理,最后返回锅炉使用。
破碎筛分:烘干后的物料呈粘块状,由破碎机破碎筛分。
批次混合:由于产品一般30~50t外售一次(约为10~15批),外售时不同批次的产品需要混合后进行吨袋包装。
本项目锅炉采用自动化供气,根据温度自动调节燃烧时间,根据可研资料,锅炉合计燃烧时间约为8h/d。
表4-5-1 产污节点表
产污节点 | 污染物 | 产污节点 | 污染物 |
锅炉供气 | 锅炉烟气 | 托盘清洗 | 废水 |
设备运行 | 噪声 | 混合、破碎 | 颗粒物 |
打包、拆包 | 废包装袋 | 办公生活 |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 |
设备检修 | 废润滑油 | ||
图4-5-1 设备流程图
图4-6-1 物料平衡图(单位:t/a)
图4-6-2 水平衡图(单位:t/d)
项目租用现有场地,施工期仅安装生产设备,施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很小,因此,不进行施工期污染源强分析。
(一)废水
根据产污环节分析,全厂废水主要为托盘清洗水及员工生活污水。
①托盘清洗水
从烘干设备内取出的托盘在取出产品后仍有少量的物料黏着在托盘上,需要用水清洗,清洗后的废水由一个3m3的三级沉淀池收集,静置沉淀约24小时后,回收的物料即为产品,重新返回烘干设备。沉淀后的水较清洁,可返回重复使用。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清洗水用量约1t/d,其中约10%蒸发或损耗,清水循环利用。
②生活污水:
企业职工人数12人,均不住厂,用水量以0.05t/d·人计,则生活用水量0.6t/d(180t/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年污水总产生量约为0.48t/d(144t/a)。生活污水经速利电子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经园区污水厂处理后排放。
表4-7-1 生活污水污染源强表
废水污染源 | 水量 | 单位 | COD | BOD5 | 氨氮 | SS |
生活污水 | 0.48t/d 144t/a | mg/L | 350 | 220 | 30 | 200 |
t/a | 0.05 | 0.03 | 0.004 | 0.03 | ||
化粪池处理后 | ||||||
144t/a | mg/L | 280 | 180 | 30 | 120 | |
t/a | 0.04 | 0.03 | 0.004 | 0.02 | ||
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 ||||||
144t/a | mg/L | 60 | 20 | 8 | 20 | |
t/a | 0.009 | 0.003 | 0.001 | 0.003 | ||
排放沙溪 | ||||||
(二)废气
①颗粒物
根据工程分析,熟化罐和烘干机采用蒸汽加热,由于物料含湿度较高,产生的水蒸气基本不含颗粒物,蒸汽冷凝水经过冷凝水收集池收集后返回锅炉。
根据产污环节分析,项目生产过程破碎筛分及批次混合过程中会有少量颗粒物产生,由于这类颗粒物属于产品,项目拟采用布袋收尘器回收。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十八章粒料加工厂中表18-1,各环节产物系数详见表4-7-2。
表4-7-2 颗粒物污染源强表核算表
工序 | 产污因子(kg/t) | 《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表18-1 |
破碎筛分 | 0.05 | 2.一级破碎和筛选—沙和砾石 |
批次混合 | 0.05 | 2.一级破碎和筛选—沙和砾石 |
运输和搬运 | 0.15 | 6.筛选、运输和搬运—沙和砾石 |
送料上堆 | 0.0006 | 7.贮堆—送料上堆—沙和砾石 |
出料 | 0.00115 | 8.出料—沙和砾石 |
备注:布袋收尘器回收效率按99%计算,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
1000×(0.05×1%+0.05×1%+0.15+0.0006+0.00115)=153kg/a(0.02kg/h)。
②锅炉烟气
由于现阶段园区内无集中供热设备,因此本次一期工程拟建1台1t/h燃天然气锅炉过渡使用,当园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即采用园区供热。园区关于同意企业使用锅炉的证明详见附件6,建设单位关于锅炉仅为过渡使用的承诺函详见附件7。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 991—2018)附录F锅炉产排污系数,天然气室燃炉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的产污系数进行核算,颗粒物:2.86kg/万m3燃料,SO2:0.02Skg/万m3燃料(S为含硫量,以S%表示,天然气中含硫量为200mg/m3,计算结果SO2:4kg/万m3燃料),NOX:18.71kg/万m3燃料。
锅炉采用自动化控温技术,根据烘干机和熟化罐内的温度自动调控燃烧时间,根据资料,锅炉燃烧时间约为8h/d,天然气消耗量为80m3/h,烟气由一台1500m3/h的引风机引出。
根据以上分析,锅炉烟气产排情况见表4.7-3。
表4-7-3 锅炉烟气污染物源强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 | 产生污染设备 | 1t/h燃气锅炉 | ||
数量 | 1台 | |||
主要污染物 | 颗粒物 | NOx | SO2 | |
污染物产生量kg/h | 0.023 | 0.15 | 0.032 | |
排放方式 | 排放源 | 烟囱 | ||
数量 | 1根 | |||
烟囱出口内径 | 0.2m | |||
烟囱高度 | 12m(比厂房高度高出3m,厂房高度为9m) | |||
烟气出口温度 | 80℃ | |||
排放量 | 烟气量 | 1500m3/h(360万m3/a) | ||
排放浓度mg/m3 | 15.33 | 100 | 21.33 | |
排放速率kg/h | 0.023 | 0.15 | 0.032 | |
排放量(kg/d) | 0.18 | 1.2 | 0.26 | |
排放量(t/a) | 0.05 | 0.36 | 0.08 | |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主要噪声设备见表4-7-4。
表4-7-4 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噪声级dB(A)* | 降噪措施 | 降噪效果dB(A) |
1 | 熟化罐 | 2 | 75 | 厂房隔声 | 15 |
2 | 烘干机 | 1 | 80 | 厂房隔声 | 15 |
3 | 破碎筛分机 | 1 | 85 | 厂房隔声 | 15 |
4 | 批次混料机 | 1 | 85 | 厂房隔声 | 15 |
5 | 包装机 | 1 | 70 | 厂房隔声 | 15 |
*固定点源,测点距源为1m处噪声
(四)固废
生产固废:
废包装袋:在原料卸料及成品打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物,产生量约0.5t/a,固废间暂存收集后定期外售或返回厂商重新使用。
布袋收尘器回收物料均为产品,不纳入固体废物统计。
设备检修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润滑油产生,产生量约0.1t/a,用空油桶存放于危废间内,上层清油回用于设备润滑,检修、利用过程产生的少量含油抹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属于豁免类危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生活垃圾:
全厂员工12人,均不住厂,按0.5kg/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kg/d(1.8t/a),由园区环卫工作人员集中收集。
项目各类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见表4-7-5。
表4-7-5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产生及处置量(t/a) | 性质 | 处理处置方式 |
1 | 废包装袋 | 0.5 | 一般工业固废 | 外售综合利用 |
2 | 废润滑油 | 0.1 | 危险废物HW08(900-217-08) | 规范暂存,清油回用,含油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
3 | 生活垃圾 | 1.8 | 果皮、纸屑等 | 环卫部门清运 |
(五)运营期各污染物产品情况汇总
表4-7-6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t/a) | 排放量 (t/a) | 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 | 车间无组织 | 颗粒物 | 0.15 | 0.15 | 布袋收尘器 |
锅炉烟气 | 烟气量(万m3/a) | 360 | 360 | 12米烟囱排放 | |
颗粒物 | 0.05 | 0.05 | |||
SO2 | 0.08 | 0.08 | |||
NOx | 0.36 | 0.36 | |||
水污染物 | 托盘清洗废水 | 沉淀、清水回用 |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 144 | 144 | 化粪池处理后进园区污水厂处理达标排放 | |
COD | 0.05 | 0.009 | |||
NH3-N | 0.004 | 0.001 | |||
固体 废物 | 原料卸料、成品打包 | 废包装物 | 0.5 | 固废间暂存,外售或综合利用 | |
设备检修 | 废润滑油 | 0.1 | 规范暂存,清油回用,含油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1.8 | 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噪声 | 生产环节中各类高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 | ||||
该项目主要生产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二项中第14条的“石墨烯材料生产及应用开发”。本项目已在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附件2:闽发改备[2020]G030064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4-9-1。
表4-9 -1 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
“通知”文号 | 类别 |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 符合性 |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 | 生态保护红线 | 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重要自然与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项目用地红线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符合 |
环境质量底线 |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 符合 | |
资源利用上线 | 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为区域集中供应,项目运行过程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 符合 |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项目所属行业不在园区准入负面清单内 | 符合 | |
本项目位于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永安市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项目通过租用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办理土地证(附件4),建设单位与该公司签订了厂房的租赁合同(附件5),因此项目用地手续合法。
根据《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扩区总体规划》说明,园区新能源材料制造主要为新能源锂电池电极材料、生物乙醇及太阳能光伏制造。
本项目产品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属于其他建筑材料或产品生产中使用的添加剂,也是石墨烯材料生产及应用开发项目。项目建设有助于周边石墨烯相关产业的发展。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扩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闽环保评[2016]16号)要求“禁止引进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产业、带有化工性质的林加工产业、表面处理的电镀、合成革产业”。
本项目不属于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产业、带有化工性质的林加工产业、表面处理的电镀、合成革产业,符合《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扩区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
通过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二级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周边水体为沙溪,沙溪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分析,沙溪水质符合Ⅲ类水质要求。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纳污水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地表水水质能够满足Ⅲ水质功能要求。
(3)声环境
根据项目现场监测,噪声现状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通过采取综合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本项目正常运营时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位于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用地手续合法,选址符合《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扩区总体规划》规划布局和产业布局要求,区域环境条件满足项目建设需求,项目建成后,通过落实配套的环保“三同时”设施,并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运行过程中应采用全过程控制——坚持选用清洁的原料、材料及能源,清洁的工艺,做好清洁的产品和服务。本评价从原料、产品、生产工艺、末端处理以及管理水平进行定性清洁生产分析。
(1)原料分析:项目原料主要为石墨烯浆料、天然膨润土无机胶体,均外购,不需厂内二次加工、提纯。
(2)产品分析:本项目产品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属于其他建筑材料或产品生产中使用的添加剂,使用时对环境与人体无污染。
(3)生产工艺:本项目的生产加工工艺简单,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小,属于清洁生产工艺。
(4)资源能源分析: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石油焦等高污染能源。
(5)污染物排放水平分析
①水污染物排放分析:生产过程托盘清洗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②废气污染物排放分析:项目加工过程中少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燃气锅炉燃烧过程会由少量锅炉烟气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排放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③固体废物产生分析:项目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建设,施工期仅设备安装,对环境影响很小。故本评价不再进行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运营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厂处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
(2)废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园区污水处理厂现阶段污水处理规模2万m3/d,目前实际的处理水量约为7400m3/d,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0.48m3/d,不会对处理厂处理负荷产生影响。速利电子厂区东北侧道路下已预埋污水主干管,已建化粪池出口已接至园区污水管网。
本项目排放废水仅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化粪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满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该污水处理厂采用二级前置反硝化生物脱氮工艺,可满足生活污水处理。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小结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量很小,废水水质简单,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产生影响,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沙溪,对沙溪影响较小。
表6-1-1 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影响识别 | 影响类型 | 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水环境保护目标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取水口 □;涉水的自然保护区 □;重要湿地 □; 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 □;涉水的风景名胜区 □;其他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影响途径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要影响型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其他 □ | 水温 □;径流 □;水域面积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影响因子 | 持久性污染物 □;有毒有害污染物 □;非持久性污染物√; pH值 □; 热污染 □; 富营养化 □;其他 □ | 水温 □;水位(水深) □;流速 □;流速 □;其他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评价等级 | 水污染影响型 | 水文要素影响型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一级 □;二级 □;三级A □;三级B √ | 一级 □;二级 □;三级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现状调查 | 区域污染源 | 调查项目 | 数据来源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已建 □;在建 □; 拟建 □;其他 □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 排污许可证 □;环评 □;环保验收 □;既有实测 □;现场监测 □;入河排放口数据 □;其他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 | 调查时期 | 数据来源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丰水期 √;平水期 √;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补充监测 □;其他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 | 未开发 □;开发量40%以下 □;开发量40%以上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水文情势调查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 冬季 □ | 水行政主管部门 □;补充监测 □;其他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补充监测 | 监测时期 | 监测因子 | 监测断面或点位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 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个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现状评价 | 评价范围 | 河流长度()km; 湖明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²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评价因子 |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评价标准 | 河流、湖库、河□:I类 □;II类 □;类 √;IV类 □;V类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近岸海域: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四类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规划年评价标准()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评价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 |||||||||||||
p < class=' _25'> >< class='_25'>>< class='_25'>> | 评价结论 |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劝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 √;不达标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 √; 不达标 □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 √;不达标 □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 □: 达标 □;不达标 □ 底泥污染评价 □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影响预测 | 预测范围 | 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²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预测因子 |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预测时期 |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冰封期 □ 春季 □;夏季 □;秋季 □;冬季 □ 设计水文条件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预测情景 | 建设期 □; 生产运行期 □; 服务期满后 □ 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 □;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预测方法 | 数值解 □;解析解 □;其他 □ 导则推荐模式 □; 其他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环境影响评价 | 水污染控制和水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 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 替代削减源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水环境影响评价 | 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 对于新建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污染源排放量核算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 排放浓度/ (mg/L)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 | () |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污染源 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量/(t/a ) | 排放浓度(mg/L)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替代源排放情况 | () | () | () | () | ()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生态流量确定 | 生态流量:一般水期() m³/s; 鱼类繁殖期()m³/s;其他() m³/s | |||||||||||||
p < class=' _26'> >< class='_26'>>< class='_26'>> |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 ()m;鱼类繁殖期()m;其他 ()m; | ||||||||||||||
防治措施 | 环保措施 | 污水处理设施 √; 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 □;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 □ | |||||||||||||
监测计划 | 环境质量 | 污染源 | |||||||||||||
监测方案 |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 手动 □;自动 □;无监测 □ | |||||||||||||
监测点位 | () | () | |||||||||||||
监测因子 | () | () | |||||||||||||
污染物排放清单 | √ | ||||||||||||||
评价结论 |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 ||||||||||||||
注 ,“□”为勾选项;可√; “()”为内容填写项 ,“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本项目属于IV类项目,不需要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锅炉烟气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排放源强及有关估算模式选用的参数详见表6-2-1、6-2-2。
表6-2-1 估算模式选用的污染源参数一览表(面源)
污染源 | 污染物 | 底部 海拔高度 | 面源长度 与宽度 | 与正北向夹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 | 年排放 小时数 | 排放工况 | 污染物 排放速率 |
生产区 | 颗粒物 | 205m | 64×25m | 30° | 9m | 7200h | 正常排放 | 0.021kg/h |
表6-2-2 估算模式选用的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排放源 | 烟气流速(m3/h) | 污染物 | 排气筒高度(m) | 排气筒出口内径(m)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年排放小时数(h) |
锅炉烟囱 | 1500 | 颗粒物 | 12 | 0.2 | 0.023 | 2400 |
SO2 | 0.032 | |||||
NOX | 0.15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有关规定,选用导则推荐的估算模式(AERSCREEN)预测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见表6-2-3。
表6-2-3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依据一览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依据 |
一级 | Pmax≥10% |
二级 | 1%≤Pmax<10% |
三级 | Pmax<1% |
项目外排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Pi =Ci/ Coi×100%
其中:Pi ——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结合以上分析,本项目估算模型各参数见表6-2-4。
表6-2-4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农村 |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 | |
最高环境温度/℃ | 40.5 | |
最低环境温度/℃ | -6.4 | |
土地利用类型 | 项目区为工业用地 | |
区域湿度条件 | 80% | |
估算模型预测出来的各污染物计算结果见表6-2-5。
表6-2-5 废气预测结果一览表
距离(m) | SO2(锅炉烟气) | NOX(锅炉烟气) | ||
浓度(µg/m3) | 占标率(%) | 浓度(µg/m3) | 占标率(%) | |
100 | 1.8564 | 0.37 | 8.7018 | 3.48 |
200 | 1.7713 | 0.35 | 8.3029 | 3.32 |
500 | 1.2456 | 0.25 | 5.8387 | 2.34 |
900(贡川镇) | 0.94631 | 0.19 | 4.4358 | 1.77 |
1000(元木冠) | 0.8913 | 0.18 | 4.1779 | 1.67 |
1500 | 0.6521 | 0.13 | 3.057 | 1.22 |
1700(井岗村) | 0.5802 | 0.12 | 2.7197 | 1.09 |
2000 | 0.5164 | 0.10 | 2.4210 | 0.97 |
2100(龙岭村) | 0.5057 | 0.10 | 2.3706 | 0.95 |
2500 | 0.4781 | 0.10 | 2.2413 | 0.90 |
最大值 | 2.0126 | 0.40 | 9.4340 | 3.77 |
最大落地距离65m | ||||
距离(m) | PM10(锅炉烟气) | PM10(无组织排放) | ||
浓度(µg/m3) | 占标率(%) | 浓度(µg/m3) | 占标率(%) | |
100 | 1.3342 | 0.30 | 8.2334 | 1.83 |
200 | 1.2731 | 0.28 | 6.0881 | 1.35 |
500 | 0.8952 | 0.20 | 4.501 | 1.00 |
900(贡川镇) | 0.6801 | 0.15 | 3.5483 | 0.79 |
1000(元木冠) | 0.6406 | 0.14 | 3.3676 | 0.75 |
1500 | 0.4687 | 0.10 | 2.6711 | 0.59 |
1700(井岗村) | 0.4170 | 0.09 | 2.4612 | 0.55 |
2000 | 0.3712 | 0.08 | 2.197 | 0.49 |
2100(龙岭村) | 0.3635 | 0.08 | 2.120 | 0.47 |
2500 | 0.3436 | 0.08 | 1.8567 | 0.41 |
最大值 | 1.4465 | 0.32 | 18.012 | 4.0 |
最大落地距离65m | 最大落地距离45m | |||
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无组织排放源中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18.01µg/m3,占标率4.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最大占标率1%≤Pmax<10%内,评价等级为二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边长5km的矩形区域。
项目最近敏感目标贡川镇距离厂区边界约900m,PM10浓度为4.23µg/m3,占标率0.94%,SO2落地浓度为0.95µg/m3,占标率0.19%,NOX落地浓度为4.44µg/m3,占标率1.77%,因此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很小。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6-2-6、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6-2-7。
表6-2-6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排放口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mg/m3) | 核算排放速率/(kg/h) | 核算年排放量/(t/a) |
一般排放口 | |||||
1 | 锅炉烟囱 | 颗粒物 | 15.33 | 0.023 | 0.05 |
SO2 | 21.33 | 0.032 | 0.08 | ||
NOX | 100 | 0.15 | 0.36 |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
有组织排放总计 | 颗粒物 | 0.05 | |||
SO2 | 0.08 | ||||
NOX | 0.36 | ||||
表6-2-7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及标准限值 | 年排放量/(t/a) | |
标准名称 | 浓度限值/(mg/m3) | |||||
1 | 生产车间 | 颗粒物 | 布袋收尘、厂房封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 | 0.15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
无组织排放总计 | 颗粒物 | 0.15 | ||||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8.7.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估算模式(AERSCREEN)计算结果,下风向无组织排放源中PM10最大落地浓度为18.01µg/m3,占标率4.0%,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①确定的依据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有关卫生防护距离的制订方法,确定无组织排放污染源所在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②计算公式
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③参数选择
根据该项目所在地的气象特征(年平均风速为1.7m/s<2m/s,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为Ⅲ类),A取400,B取0.01,C取1.85,D取0.78。
④计算结果
根据GB/T3840-91推荐方法,将上述参数带入模式计算,结果见表6-2-6。
表6-2-6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产生环节 | 面源面积 | 污染物 | 卫生防护距离预测值(m) | 卫生防护距离(m) |
厂房 | 1600m2 | 颗粒物 | 0.78 | 50 |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原则,项目提级后防护距离为50m,以厂房为边界。
(3)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房边界外50m范围,该范围基本为厂区用地及周边企业,无敏感目标分布。包络图见图6-2-1。
图6-2-1 环境防护距离包络图
表6-2-7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自查项目 | |||||||||||||||||||||
评价等级与范围 | 评价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评价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评价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 | ||||||||||||||||||
评价因子 | 基本污染物(PM10、SO2) 其他污染物(NOX)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评价标准 | 评价标准 | 国家标准√ | 地方标准□ | 附录D□ | 其他标准□ | |||||||||||||||||
现状评价 | 环境功能区 | 一类区□ | 二类区√ | 一类区和二类区□ | ||||||||||||||||||
评价基准年 | (2018)年 | |||||||||||||||||||||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 |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 现状补充监测□ | |||||||||||||||||||
现状评价 | 达标区√ | 不达标区□ | ||||||||||||||||||||
污染源 调查 | 调查内容 |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 拟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 区域污染源□ | |||||||||||||||||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预测模型 |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网格模型□ | 其他√ | ||||||||||||||
预测范围 | 边长≥50km□ | 边长5~50km□ | 边长=5km√ | |||||||||||||||||||
预测因子 | 预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 一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 | |||||||||||||||||||
二类区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
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 |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c非正常占标率>100%□ | |||||||||||||||||||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 C叠加达标□ | C叠加不达标□ | ||||||||||||||||||||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 k≤-20%□ | k>-20%□ | ||||||||||||||||||||
环境监测计划 | 污染源监测 | 监测因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 无监测□ | ||||||||||||||||||
环境质量监测 |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个) | 无监测√ | |||||||||||||||||||
评价结论 | 环境影响 |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距(厂房)最远(50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0.08)t/a | NOx:(0.36)t/a | 颗粒物:(0.2)t/a | VOCs:()t/a | ||||||||||||||||||
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 ||||||||||||||||||||||
据工程分析的结果,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来各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值均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有效的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及合理考虑厂区平面布置加以控制。该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见表6-3-1。
表6-3-1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分布情况
所在位置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噪声级dB(A) | 噪声属性及性质 | 降噪量dB(A) | |
厂房 | 熟化罐 | 2 | 75 | 连续性 | 固定源 | 15 |
烘干机 | 1 | 80 | 连续性 | 固定源 | 15 | |
破碎筛分机 | 1 | 85 | 连续性 | 固定源 | 15 | |
批次混料机 | 1 | 85 | 连续性 | 固定源 | 15 | |
包装机 | 1 | 70 | 连续性 | 固定源 | 15 | |
(1)预测范围及敏感目标
由于本项目位于速利电子厂内,因此声环境影响预测范围定为速利电子厂界外1m,并外延到厂界外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周边情况调查,项目区200m范围内无声敏感目标。厂界噪声预测点位见表6-3-2。
表6-3-2 厂界噪声预测点一览表
序号 | 预测点 | 方位 | 影响人口 |
1 | N1噪声预测点位 | 速利电子北侧厂界 | 无 |
2 | N2噪声预测点位 | 速利电子东侧厂界 | 无 |
3 | N3噪声预测点位 | 速利电子南侧厂界 | 无 |
4 | N4噪声预测点位 | 速利电子西侧厂界 | 无 |
A、建立坐标系,确定各声源坐标和预测点坐标,并根据声源性质以及预测点与声源之间的距离等情况,把声源简化成点声源,或线声源,或面声源。
因此以速利电子中心正东方向相为X轴的正方向,以速利电子厂界中心正北方向为Y轴,X轴与Y轴相交点定为三维坐标的原点,以地面高度为Z轴的正方向。B、根据已获得的声源源强的数据和各声源到预测点的声波传播条件资料,计算出噪声从各声源传播到预测点的声衰减量,由此计算出各声源单独作用在预测点时产生的A 声级(LAi)或等效感觉噪声级(LEPN)。
(3)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的技术要求,本次评价采取导则推荐模式。
A、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采用下试计算: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 --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B、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C、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预测点的A声级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LA(r)-- 预测点的A声级,dB(A)
LA(r0)-- 参考位置距声源距离处的A声级,dB(A)
Adiv---几何发散衰减量,dB
D、室外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无指向性)计算公式:
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20lg(r/r0)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
(4)预测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中关于评价方法和评价量的规定,新建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
(5)噪声预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实行24小时工作制,厂界昼、夜间各预测点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3-3,昼、夜间预测值等值线见图6-3-1。
表6-3-3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 点位 | 结果 | ||||
昼、夜间贡献值 | 昼间现状值 | 夜间现状值 | 昼间预测值 | 夜间预测值 | ||
N1 | 速利电子北侧厂界 | 48.7 | 56.8 | 45.2 | 57.4 | 50.3 |
N2 | 速利电子东侧厂界 | 51.6 | 55.2 | 44.6 | 56.8 | 52.4 |
N3 | 速利电子南侧厂界 | 51.1 | 54.6 | 44.5 | 56.2 | 52.0 |
N4 | 速利电子西侧厂界 | 15.2 | 54.4 | 44.0 | 54.4 | 44.0 |
根据预测,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4.4~57.4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4.0~52.4dB(A)之间,满足GB12348-2008 3类标准。
图6-3-1 项目昼、夜间噪声预测值等值线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物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外售或返回厂商综合利用;废润滑油规范静置暂存于危废间内,上层清油回用,含油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运营期固废均可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 964-2018),本项目属于III类项目,用地面积为小型,项目位于工业区,土壤敏感程度属不敏感,因此不需要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中的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为天然气。由于项目园区管道天然气,无设置天然气储罐,管道和缓冲罐内天然气量很小,项目Q值<1,风险潜势为 I 级。
表6-3-1 项目涉及危化品类别及其主要危险性质一览表
风险物质 | 危险性 类别/CAS号 | 健康危害 | 燃烧特性 | 危险特性 | 临界储存量(t) | 项目最大储存量(t)/贮存方式 |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
天然气 | 危化品/ 74-82-8 | 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人窒息 | 易燃 |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 10 | 0.02/进气管道、缓冲罐 | q1/Q1= 0.002 |
本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主要是天然气泄漏遇火源引起的火灾事故。
天然气泄漏遇火源导致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与装置破坏、财产损失。由于本项目原料、产品均为无机固体物料,无有机化学物质,火灾产生的洗消废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属于可接受水平。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生产车间设置消防灭火器,防止天然气泄漏导致火灾造成财产和人员伤亡。
表6.6-1 环境风险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
风险调查 | 危险物质 | 名称 | 天然气 |
| |||||||||||||||||||||||
存在总量/t | 0.02 |
| |||||||||||||||||||||||||
环境敏感性 | 大气 | 500m范围内人口数 / 人 | 5km范围内人口数 6000 人 | ||||||||||||||||||||||||
每公里管段周边200m范围内人口数(最大) | 人 | ||||||||||||||||||||||||||
地表水 |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 F1 □ | F2√ | F3 □ | |||||||||||||||||||||||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 S1 □ | S2 □ | S3√ | ||||||||||||||||||||||||
地下水 |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 G1 □ | G2 □ | G3√ | |||||||||||||||||||||||
包气带防污性能 | D1 □ | D2 □ | D3 √ | ||||||||||||||||||||||||
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 Q值 | Q<1√ | 1≤Q<10 □ | 10≤Q<100 □ | Q≥100 □ | ||||||||||||||||||||||
M值 | M1 □ | M2 □ | M3 □ | M4 □ | |||||||||||||||||||||||
P值 | P1 □ | P2 □ | P3 □ | P4 □ | |||||||||||||||||||||||
环境敏感程度 | 大气 | E1□ | E2√ | E3□ | |||||||||||||||||||||||
地表水 | E1□ | E2√ | E3 □ | ||||||||||||||||||||||||
地下水 | E1□ | E2 □ | E3 √ | ||||||||||||||||||||||||
环境风险潜势 | Ⅳ+□ | Ⅳ□ | Ⅲ□ | Ⅱ□ | Ⅰ√ | ||||||||||||||||||||||
评价等级 | 一级 □ | 二级 □ | 三级 □ | 简单分析√ | |||||||||||||||||||||||
风险识别 | 物质危险性 | 有毒有害 □ | 易燃易爆√ | ||||||||||||||||||||||||
环境风险 类型 | 泄漏□ | 火灾、爆炸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 |||||||||||||||||||||||||
影响途径 | 大气√ | 地表水□ | 地下水 □ | ||||||||||||||||||||||||
事故情形分析 | 源强设定方法 | 计算法 □ | 经验估算法 □ | 其他估算法 □ | |||||||||||||||||||||||
风险预测与评价 | 大气 | 预测模型 | SLAB□ | AFTOX□ | 其他□ | ||||||||||||||||||||||
预测结果 | 大气毒性重点浓度-1 最大影响范围 m | ||||||||||||||||||||||||||
大气毒性重点浓度-2 最大影响范围 m | |||||||||||||||||||||||||||
地表水 |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h | ||||||||||||||||||||||||||
地下水 | 下游厂区边界到达时间 d | ||||||||||||||||||||||||||
最近环境敏感目标,到达时间 d | |||||||||||||||||||||||||||
重点风险防范 措施 | 加强管理,防止天然气泄漏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资为管道天然气,贮存量很小,Q值<1,风险潜势为 I 级。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是天然气泄漏遇火源引起的火灾事故,由于项目原料、产品均为无机固体物料,无有机化学物质,火灾产生的洗消废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很小,属于可接受水平。但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生产车间设置消防灭火器,防止天然气泄漏导致火灾造成财产和人员伤亡。 | ||||||||||||||||||||||||||
注:“□”为勾选项。“”为填写项。 | |||||||||||||||||||||||||||
工程结束退役后,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将随项目的退役而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项目生产设备可转让或投入下一个工程使用,不会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退役后,项目用地及厂房交还出租方(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涉及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问题。
托盘清洗水内含有微量产品,沉淀回收物料后,清水可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锅炉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员工仅12人,租用厂房已配套1座10m3化粪池可满足生活污水处理,现阶段速利电子厂区内其他厂房均闲置,因此现有的化粪池可以满足本项目生活废水的处理。
(1)无组织废气
产品在破碎筛分、批次混合等过程中会有少量颗粒物产生,通过对破碎筛分机及批次混料机设置布袋收尘器,可回收逸散物料,少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根据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
(2)锅炉烟气
本项目配置1台1t/h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因此锅炉烟气中仅含微量的颗粒物、SO2及NOX,烟气直接经一根12m高的烟囱排放(高出厂房房顶3m,厂房高度为9m)。根据污染源计算,锅炉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的二级标准。
通过设备合理布局、主要设备设置减震基座,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运营期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在54.4~57.4dB(A)之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在44.0~52.4dB(A)之间,满足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其中:
废包装物:包装物暂存在一般固废间内,外售或返回厂商综合利用;
废润滑油:规范静置暂存于危废间内,上层清油回用,含油抹布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处置措施符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措施可行。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
(2)由管理技术人员兼职环保工作,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运行后要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有能力的可自行开展监测,无能力的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建设单位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本项目自行监测计划见表9.2-1。
表9-2-1 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一 | 废气 | 1次/年 | |
1 | 锅炉烟囱 | 废气量、颗粒物、SO2、NOX | |
2 | 厂界四周 | 颗粒物 | |
二 | 厂界噪声 | 1次/季度 | |
1 | 速利电子厂界噪声 | Leq | |
企业应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清单内容和环境监测内容及其监测数据。本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口信息、执行的环境标准及环境监测等,详见表9-3-1。
据闽环保(1999)理3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要求:一切新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都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因此,本工程必须把各类排污口规范化工作全部纳入项目“三同时”进行实施,并列入项目环保验收内容。
各污染源排放口应设置专项图标,执行《环境图形标准排污口(源)》(GB15563.1-1995),见表9-3-2。要求各排污口(源)提示标志形状采用正方形边框,背景颜色采用绿色,图形颜色采用白色。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并保持清晰、完整。
表9-3-2 项目涉及的污染物排放场所标示
序号 | 标志名称 | 提示图形符号 | 警告图形符号 | 功能说明 |
1 | 废气排放口 |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 | ||
2 | 噪声排放源 |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 ||
3 | 一般固体废物 |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 ||
4 | 危险废物 | / |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 | |
表9-3-1 污染物排放清单一览表
序号 | 环境问题 | 环保措施 | 主要运行参数或目的 | 排放的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 | 排放速率 (kg/h) | 排放总量 (t/a) | 排放标准 限值 | 备注 | |||
一 | 废气 | |||||||||||
1 | 车间内废气扬尘 | 破碎筛分机及批次混合机设置布袋收尘器,生产线设置于封闭式厂房 | 布袋除尘率99%,无组织厂界达标排放 | 颗粒物 | / | 0.02 | 0.15 | 1.0mg/m3 | GB16297-1996 表2 | |||
2 | 锅炉烟气 | 集中由锅炉烟囱(12m)排放 | 达标排放 | 颗粒物 | 15.33mg/m3 | 0.023 | 0.05 | 20mg/m3 | GB13271-2014 表2 | |||
SO2 | 21.33mg/m3 | 0.032 | 0.08 | 50mg/m3 | ||||||||
NOX | 100mg/m3 | 0.15 | 0.36 | 200mg/m3 | ||||||||
3 | 环境防护距离 | 环境防护距离为生产区边界外50m | 污染物厂界达标 | / | ||||||||
二 | 废水 | |||||||||||
4 | 生活污水 | 依托现有1个10m3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进园区污水厂处理 | 污染物达标排放 | COD | 60 | - | 0.009 | 60 | 厂内处理达GB8978-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 |||
氨氮 | 8 | - | 0.001 | 8 | ||||||||
三 | 噪声 | |||||||||||
5 | 设备降噪 | 合理布局、设备基座减震、厂房隔声 | 降噪15dB | / | / | / | / | / | GB12348-2008 3类区 | |||
四 | 固废 | |||||||||||
6 | 一般固废 | 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 | ||||||||||
7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由镇环卫统一收集处置 | ||||||||||
五 | 环境管理与监测 | |||||||||||
8 | 环境管理 | 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 | 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 / | / | / | / | / | ||||
9 | 环境监测 | 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9-2-1 | 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环境监测数据应向社会公开 | / | / | / | / | / | ||||
本项目环保投资见表10-1。
表10-1 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
污 染 物 | 环保投资措施 | 投资(万元) |
废水 | 沉淀池(3m3)1座、冷凝水收集池1座、厂内废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速利电子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管网 | 0.7 |
粉尘 | 布袋收尘器,厂房封闭 | 5 |
锅炉烟气 | 12m烟囱 | 0.1 |
噪声 | 基座减震、厂房隔声、车间周边绿化 | 0.5 |
固废 | 一般固废间、危废间、生活垃圾桶 | 0.2 |
合 计 | 6.5 | |
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
项目的建设科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给当地创造就业岗位。通过配套环保设施,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不需要单独实施总量控制,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控制。
项目废气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8t/a,氮氧化物0.36t/a。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明环〔2019〕33号),新扩改建设项目4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同时满足化学需氧量≤1.5t、氨氮≤0.25t、二氧化硫≤1t、氮氧化物≤1t的,可豁免购买排污权及来源确认。
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位于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项目通过租用福建省速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有的部分闲置厂房建设,租赁厂房占地面积1600m2。项目建设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生产线1条,年生产加工1000t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本项目投资3000万元,实行24小时两班工作制,年产300天。
水环境:根据《2018年永安市环境质量公报》,沙溪永安至贡川段水质较好,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根据《2018年永安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永安市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和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噪声现状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运营期废水为托盘清洗水及生活污水。托盘清洗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厂处理。废水排放量很小,废水水质简单,对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的影响很小,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沙溪,对沙溪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运营期锅炉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最近敏感目标贡川镇距离厂区边界约900m,PM10浓度为4.23µg/m3,占标率0.94%,SO2落地浓度为0.95µg/m3,占标率0.19%,NOX落地浓度为4.44µg/m3,占标率1.77%,因此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很小。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房边界外50m范围,该范围基本为厂区用地及周边企业,无敏感目标分布。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运营期固废均可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生产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第十二项中第14条的“石墨烯材料生产及应用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三明经济开发区贡川园,符合园区规划。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根据预测,项目建成运行后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环境防护距离内无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不需要单独实施总量控制。
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为:二氧化硫0.08t/a,氮氧化物0.36t/a。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各县(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行政许可具体工作方案(试行)》(明环〔2019〕33号),新扩改建设项目4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同时满足化学需氧量≤1.5t、氨氮≤0.25t、二氧化硫≤1t、氮氧化物≤1t的,可豁免购买排污权及来源确认。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单位在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前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之规定,项目应在环境保护设施调试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验收监测,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在环保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验收监测要求见表12-5-1。
表12-5-1 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污染物 | 环保措施 | 验收要求 |
废水 | 托盘清洗水 | 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 无排放 |
生活污水 | 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废气 | 无组织颗粒物 | 破碎筛分机及批次混合机设置布袋收尘器回收物料,生产线设置于封闭式厂房内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 厂界颗粒物浓度:1.0mg/m3 |
锅炉烟气 | 12米烟囱排放 |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2燃气锅炉标准: 颗粒物:20 mg/m3、SO2:50mg/m3 NOX:200mg/m3、烟气黑度1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废包装物:外售或综合利用; | 现场验收落实情况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危废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环卫统一处置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设备基座减震、厂房隔声 | GB12348-2008 3类标准 |
福建格瑞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膨润土无机凝胶研发及产业化生产项目(一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通过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