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增发股票上市

发布时间:2015-09-11 08:52:25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七章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并上市知识点:增发股票上市● 详细描述: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1)上市报告书(申请书);(2)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3)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的上市公告书;(4)保荐协议和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5)发行结束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登记公司对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7)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8)股份变动报告书;(9)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于T-1日刊登《股份变动及增发股票上市公告书》。T日,增发新股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当日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例题:1.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于()日刊登《股份变动及增发股票上市公告书》。A.L-2B.L-1C.L+1D.L+2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所要考核的知识点是增发股票上市。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可流通股份上市,应在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于L-1日刊登《股份变动及增发股票上市公告书》。所以,本题答案为B。2.( )增发新股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当日股票( )。A.T+1日;不设涨跌幅限制B.T日;受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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