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清理工

发布时间:2019-03-22 14:48:06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发文字号】齐政办发[2016]55号【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29【实施日期】2016.08.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齐政办发〔2016〕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推进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范围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内容上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的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二、清理方法实施部门(起草部门)按照《齐齐哈尔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目录》(附件1)、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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