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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4 13:19:23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下面是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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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 一、组合贷款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 二、组合贷款申请对象 凡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三、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1 5

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 2.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3.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它大额债 ;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1.贷款比例。组合贷款的总贷款金额占所购房产总价的比例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比例。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 2.贷款期限。组合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期限应相同。其中,男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女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5岁。 3.贷款利率。组合贷款分别执行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现行利率,并按有关政策浮动。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规则调整剩余期限的利率。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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