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招
发布时间:2019-03-25 06: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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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学霍山和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六[2006]21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11
【实施日期】2006.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学霍山和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6年2月11日 六[2006]21号)
2005年度,全市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围绕实现“三大跨越”、加速六安崛起的奋斗目标,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在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学霍山和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促进了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学霍山和发展民营经济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授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5个单位“2005年度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分别发奖金1万元。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市消防支队
市气象局
市地方税务局
六安供电公司
二、2005年度招商引资方面
(一)授予霍山县、舒城县、金寨县“2005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县区”称号,颁发奖牌并分别发奖金5万元、3万元、2万元。
(二)授予市委办公室等10个单位“2005年度市直招商引资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分别发奖金2万元。
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市招商局
市商务局
市经济委员会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建设委员会
(三)授予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1个单位“2005年度市直引进无偿资金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发补助费。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补助费3万元
市财政局 补助费3万元
市民政局 补助费2万元
市水利局 补助费1万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补助费1万元
市林业局 补助费1万元
市交通局 补助费1万元
市教育局 补助费5000元
市农业委员会 补助费5000元
市环境保护局 补助费5000元
市国土资源局 补助费5000元
以上招商引资先进县区、市直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和市直引进无偿资金先进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奖励和补助金额中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
(四)授予万世林等12名同志 以姓氏笔画为序 “2005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分别发奖金1000元。
万世林 市公路局局长助理
石秀明 裕安区招商局局长
吕 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志宏 霍邱县招商局副局长
陈文平 金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高潮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杜 坤 金安区招商局局长
杜安葆 叶集试验区经贸发展局计划主办
吴永德 舒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沈远峰 寿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先明 安徽兆峰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
蒋 敏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五)授予徽商银行六安分行等4个单位“2005年度市级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分别奖励领导班子集体4万元、3万元、2.5万元、2.5万元。
徽商银行六安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六安市分行
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六安银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