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在中国具有丰富的文化含义

发布时间:2022-11-21 19:13:08

慈善在中国具有丰富的文化含义,它既指人与人之间的关心、爱护和帮助的行为,又指人对人的一种心态,包括同情心、怜悯心等。慈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还指整个社会、民族的一种事业,:当人对人的关心、爱护与同情,已经由个别人发展到全社会的共同行为和共同心理时,慈善就具有了社会心理、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行为的意义了。一、中国传统的慈善文化的历史沿革自古以来,中国人民就有着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的传统美德,这些传统美德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慈善文化,在中华大地上世代传扬,历久不衰。第一,以“仁”为核心的古代慈善文化在数千年的发展历史中,中国古代的慈善文化大约经历以下主要发展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早期慈善思想。早在战国末年,《礼记·礼运篇》中提出了要使世界“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思想。孟子也提出“守望相助,出入相支,疾病相持”的主张。可见,中国的慈善文化很早就出现于以家庭为基础的全社会的普通百姓的思想之中,有着深厚的民族基础,它要求人们不仅关心自己的家庭,慈爱自己的亲人,还要慈爱社会中所有的人,让社会中所有的鳏寡孤独和残疾人得到社会的关怀和照料。东汉时期,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中国的慈善文化与佛教的济贫思想逐渐结合起来。佛教寺院的出现,使中国有了最早的民间慈善救济事业。佛教慈善思想的核心是行善的功德论,有极其浓厚的“福报”“修福”的观念,对人有很强的吸引力。到了唐朝,随佛教的迅猛发展,教寺院的财产已非常丰盈,寺院慈善事业随之迅速发展。寺院慈善事业主要是济贫、赈灾、1
医疗、戒残杀、宣传慈善等方面。直到宋代,民间的慈善事业大多由寺院僧侣和佛教信徒从事。宋元时期的政府与民间慈善。宋代,民间慈善和政府统治逐渐相结合,朝廷主办的慈善机构出现。朝廷的慈善从养老到慈幼,从医疗到送终。当时建立的规模不等的居养安济院、慈幼局、慈幼庄、婴儿局等,成为朝廷治国安邦的重大举措之一。与此同时,民间的慈善宣传及私人慈善活动也不乏见。如,范仲俺宣传的“义田”,朱熹从事的“社仓”等,与官方和寺院的慈善活动相结合在一起。现代慈善萌芽于明末清初,在自然条件较好、经济较为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无锡、太仓等地区,先后出现了同善会、广仁会、同仁会等民间慈善团体。其中,明万历18(1590成立的同善会是最早的民间慈善组织。同善会的活动方法为:一是通过集会演讲获得捐献。由主会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演,劝人行善,做安分守己的良民,共建地方“好风俗”。讲演结束后,有时也对听讲的贫民给予少量的施舍。二是发展会员,通过会员集资善款。三是置办不动产———土地,通过地租收入维持运营。同善会的救济对象首先是生活无着的孝子、节妇,其次是未被养济院收容而不愿以乞讨为生的贫老病者。这些人先要经会员推荐,再由同善会调查核实,才有资格领取善款。同善会既不同于宋朝时期国家干预的慈善事业,也有异于此前出现的寺院的和个人的慈善活动,它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全新的非宗教性的、非个人志愿性的慈善救济事业,是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的萌芽。第二,以“救国”为目标的近现代慈善文化2

慈善在中国具有丰富的文化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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