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劳务分包

发布时间:2012-03-28 19:33:07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总包方:正太集团有限公司三角湖北路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黃 子 诚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总承包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北路工程中的道路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砼道路面层两项分部工程的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平等友好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北路工程

二、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本基层共36cm厚,分两层进行,每层18cm厚;宽度按图纸设计;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配合放样、模板的支拆与收回(含路基挖土)、水稳层的放料平整及配合机械压实、各井口的零星找补和路面的细部处理、后台配合机械上料和搅拌机械的操作与清洗、水稳层的成品养护等。

2、砼路面面层:本面层共22cmC30商品砼,宽度按图纸设计分四幅进行,每幅宽4m;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配合放样、模板的支拆与收回、砼路面中的所有钢筋工程的制作绑扎及安装、成品井座的安装、砼的放料及料车的冲洗、砼的平整及机械振捣、砼面层的压光与养护(含盖草包或薄膜等)、砼施工縫的处理、各井口的零星找补和路面的细部处理元、砼的成品保护(防寒、防雨等)、路面的防滑压纹、砼的胀模处理、各种砼缝的切割等砼路面中的所有工序。

  3、各工程量按实计取。

三、分包工程期限 水稳层:2011     日至2011    

砼面层:2012     日至2012     日。

四、分包工程劳务费用:工程造价按面积计取其中:

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按每层18cm厚共两层,即按总厚36cm计单价    /m2;

2、商品砼道路面层22cm,计单价       /m2

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砼道路面层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面积计取(约35500m2)。即合同总价约为        ,实际造价工程结算时按实计算。

4、合同工程量外甲方用乙方人工按实际计时用工数计取,人工工资按大工150/天,小工90/计算,工程结算时列入总承包价内。

第二条 工程结算程序及付款方法

一、 结算程序:工程完工后,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结算程序,先经库房管理员确认乙方借用机具、工具等完整归还,及时提供甲方预算员和财务会计各三份包耗材使用的数量。其程序如下

1、 计件完工后,计时工、估工由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

2、 材料领料数量、工具归还情况由库房管理员签字确认;

3、 质量鉴定、文明施工、安全评定由质检员、安全员签字确认;

4、 结算表编制、工程量审核由预算员签字确认;

5、 全面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法:按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人数每月预支生活费(人员施工20天后),每人每月1500作生活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所完工程总价90,余款在一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三条 质量管理

一、工程质量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省优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乙方施工的工程成品进行组织验收。乙方必须确保一次验收100,并获得湖北省楚天杯奖项。如因乙方原因不达标,甲方在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  5 作为质量罚金。

二、乙方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及甲方的工程技术交底去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且质量达到优质标准为止。否则甲方有权终此合同并另选施工班组。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包干价的 70% 结清。

3、乙方应派专配合甲方进行工程的技术施工 , 便熟悉掌握工程的各项尺寸,以免返工及误差

4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后,甲方预留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回访维修,期限一年,在此期限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自行维修,到期后此费用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将在此维修款中扣除,而后结算给乙方。

5、施工中乙方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包括材料在内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属甲方原因则不承担材料损失,其余自负。

第四条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乙方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伤亡事故而致工程不达标或媒体曝光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的罚款,同时乙方并承担甲方向业主承诺的经济损失。若乙方整改不力,甲方派人整改,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另行处罚5000/

2、乙方人员如违章冒险作业甲方对乙方处以罚款1000/乙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须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现场及乙方职工生活区进行文明、安全管理。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工完料清;甲方随时派人检查,对浪费材料现象,甲方对乙方处以所浪费材料的 3 的罚款。

4、职工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乙方自理)如发现一次不带,罚款50/

5乙方必须教育职工爱护项目财物,如以现一次偷窃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并将其开除出场,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6、临时用水、电要专人管理,严禁私拉乱接,施工现场、宿舍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否则罚款人民币500/

7、乙方应爱护甲方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机具及周围环境清洁,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保养原因,造成机械损坏。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处以500罚款。

8、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严格管理,不得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酒、赌博、偷窃等。如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终此合同并做出处罚500每次;情节严重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0、乙方人员不论在施工现场以内还是在施工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治安处罚,不论事故大小,均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驻现场代表     专职在岗每天驻现场处理一切与合同相关的事务,乙方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否则每次罚款200

2、乙方对其职工自行管理,如相关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生产工作按排、工资分配、生活费用、劳保用品(如绝缘胶鞋、手套、雨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

3、乙方所有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并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确保工程各项目达到要求。

5、工人进场后吃饭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6、乙方应按图纸设计及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如有疑问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一切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中所有工序乙方必须先做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每次罚款1000

7、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监理、业主、质检部门或其它部门对甲方项目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付款中扣除。

8、乙方确保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工完场清,不得浪费甲方材料,否则每次罚款500

9、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甲方制定的阶段性生产计划任务书完成生产任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台风、洪水、冰雹、战争、社会事件骚乱、8小时以上的停水、电等,此类现象可顺延工期 )否则各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总价2‰的逾期违约金。

10、乙方向甲方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但禁止招用16周岁以下及55周岁以上人员进场;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11、施工期间,乙方工人如有疾病,各项费用乙方自理。

12、乙方服从甲方所有管理人员、业主及监理或上级有关部门发出的指令,现场指令不管是口头还是书面,特别是需要立即整改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每次罚款500元,对于有累计处罚三次以上的人员,将处罚1000,同时将该人员清退出场。

13乙方管好进场人员,甲方拨付工人劳务费应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务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务纠纷,杜绝投诉、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以生违法违纪、打架、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一切均由乙方负责。每发生一起,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10000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电及住宿、膳食场所。

2、向乙方下达阶段性生产任务计划书。

3、作好各分包班组的协调配合工作。

4、施工前及时向乙方下达设计文件、变更通知、监理或业主通知。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及工程技术问题的解答。及时向乙方反馈监理、业主、质检等部门的意见。

5、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处罚、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2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各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按施工进度安排好材料领用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钢筋、井座安装所需的零配件、用具必须到仓库领取,准时归还,如丢失按原价两倍计算扣除。

第七条 施工机具

一、压路机具、推土机、材料运输车辆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其它所用各类工程机械均由乙方自负,如搅拌机具、砼振捣机械、切缝机、切割机、所有钢筋机械、手持操作工具等。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机械,由乙方应指派专人操作并报项目部备案,其它人不准擅自操作设备,否则项目部将对乙方予以罚款每次500,如因此造成损失,其损失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停止施工或消极怠慢,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 , 乙方将承担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和一切后果,且工程量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 70% 结算。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方:正太集团有限公司三角湖项目部(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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