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五宗划拨国有

发布时间:2019-03-09 16:14:58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五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党校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莆政土[2007]443

【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21

【实施日期】2007.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五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党校并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莆政土〔2007443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五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党校并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莆国土资[2007]355号)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位于忠门镇忠门居委会的五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荔国用(1997)字第332859号、332860号、332861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人民政府五宗划拨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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