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精)

发布时间:2018-09-28 01:41:14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突飞猛进,规模经济不断壮大,为我省地方税收培植了丰厚的税收源泉。同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单凭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很难适应当前的税源管理。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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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山洪灾害的防御

  山洪灾害的防御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同时也是防汛救灾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而且对山洪灾害尚未专门的投资渠道,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系统综合的防御。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防御山洪灾害的意识。山洪灾害是我市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暴发突然、破坏力大,且无灾发预感,要降低灾害损失,首先要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御山洪灾害的思想,要在防汛宣传时加大对山洪灾害防御的宣传力度,并广泛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造成宣传声势。同时要充分利用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宣传的权威性和大范围宣传效应,制作公益广告和科技专题,持之以恒,注重实效,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深入调查研究,划定山洪灾害范围。对山洪灾害的综合防治是一个新的课题,必须组织力量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证,寻找适合本地实际的优化防治方案。可以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地矿、水利等部门对山洪灾害易发区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地域的气象、水文、地理、地势及居住人口数量等各种因素,分析其成灾机率和遭灾的可能程度,分级划出警戒区域,并在明确的特级、I级、II级等警戒区要划界立标,严格控制生产、居住和建设。

  (三)统一规划,部门协同,坚持依法防治山洪灾害。山洪灾害防御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需要社会各部门通力协作。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山洪灾害的综合治理,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湖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项目建议书和涉河项目审批制度,加大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做好河道的清障划界等工作;国土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单位和个人的建设用地审批、指导人们主动避险建房,避险修路采矿;城镇部门要加强城市(镇)尤其是小城镇和农村建设的规划,对工程建设要专门进行防洪论证,山洪灾害的防御措施论证,并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林业部门要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作。

  (四)制定紧急避险预案,减少山洪灾害损失。目前,在工程措施不足以抵挡特大山洪的情况下,要各地进一步抓紧做好和完善避灾预案,对划分的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山洪灾害诱发隐患区以及病险水库下游低洼地区,尤其是对所划定的特级、I级警戒区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避灾方案,并在特级、I级警戒区要树立永久性界碑,一旦进入警戒状态,要按市~~~~户的次序,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并落实好转移路线和人员安置方式。

  (五)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山洪灾害治理。由于暴雨山洪的突发性很强,而现有的气象测报对小流域特大暴雨很难预测,提前避险转移的时间很短。因此,从目前来看,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避结合。但我们认为:治是根本,防是关键,避是重要手段。从现在开始,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展开对山洪灾害的治理,从根本上减轻山洪灾害的损失。一是要做好山洪的坡面治理,通过采取合理的农业耕作措施、坡面林草、禁止新开坡土梯田、封山固沙、护坡固脚等措施,由小流域向全流域展开。二是要进一步做好河道整治保护。要采取严厉手段坚决制止在沿河两岸任意倾倒堆放废渣废料,防止工矿企业废渣进入河道。同时要加强河道的疏通治理,河道治理时要有统一的防洪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要严格涉河项目的项目同意书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妥善处理好与小城镇建设和农庄建设的关系,增强住房避洪意识。减少特大山洪、泥石流等冲毁房屋。对河道内作业行为要严加规范管理,防止采砂、淘金对河床河势的破坏。

  (六)依靠科技进步,建立预警预报监测系统。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气象、地矿、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分布,加大对预警监测系统的投入,逐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监测系统。要从努力提高天气气象预测预报精度入手,增强预见期。特级和I级警戒区要有监点和专门监测人员,并逐步延伸至所有易发区域,同时要实现群专结合、群防群测,尽快建立起防御山洪灾害的综合立体监测网络。

  (七)持之以恒地开展大坝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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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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