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职责、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22 18:36:37

会计师事务所

——岗位设置、职责、业务流程

岗位设置: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岗位职责 

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 

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 

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

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副董事长 

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 所长(主任会计师)

4、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5、 总审计师 

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质量中心; 

2)按照业务质量三级复核的程序,负责全所业务报告的审核签发、交付打印、发出

3)制订本所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和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制订本所的各项业务规范并指导其实施; 

5)解决本所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责成当事人妥善处理; 

6)负责客户对本所审计业务的质询和解答;

 6 总监察师 

1)按中央、地方行政监察制度、廉政建设要求,负责全所员工的行政行为和廉洁行为的监察; 

2)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及深圳特区的有关规定,对本所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予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按中注协和地方注协的规定,对全所员工的职业道德予以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4)对客户来信、来访及举报,及时回复处理;

5)对本所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监察;

6)负责全所的精神文明建设; 

7)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并办的其他工作。 

7 部门经理 

1)全面负责各部门的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部门计划与部门总结的编制与撰写;

3)主管部门工作,带好一组人马。 

 对本部门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面负责;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费用审批和签报;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引进、考查、考核、晋升、降级、辞退、奖励与处罚,努力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即:员工的职业道德、执业风险意识、劳动纪律、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执业水平、工作业绩等;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金分配;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请假、休假事宜审批。

  4)对本部门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负责下列重大业务项目事项的复核:重要性水平测试、审计风险评估、审计

(评估等)项目计划、审计(评估等)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等; 

 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洽谈项目、承揽业务、签定业务合同、收取审计费用; 

 负责本部门业务报告的签发。 

5)维护本所形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 

7)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并对本部门员工的行为负责。 

8)努力完成董事会或董事长、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8 副部门经理 

本所各部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9 高级经理 

1)服从部门经理调配,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2)协助合伙人对本部门的审计项目进行监管; 

3)协助部门经理(副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较大型的业务项目; 

4)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评估)计划的撰写,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5)对下一级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指导、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6)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处理有关业务问题,代编会计报表和附注;

 7)完成部门经理(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理 

1 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的安排,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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