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1-12-06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收到火警信息后,应保持镇定、不得慌乱,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一)收到控制设备显示报警信息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领班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内线电话通知相应楼层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手提灭火器和通讯工具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三)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值班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员 报告着火物质、火势大小。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组实施灭火。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联动控制装置调整到自动状态,并利用多线手动控制盘启动重要设备同时立即拨打电话“119”,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四)报警后,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第二梯队人员按照分工(1)组织人员安全疏散,2)增援第一梯队实施扑救初期火灾工作,3)通讯联络组随时向119报告火情及现场人员疏散等其他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的领班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六)公安消防机构灭火完毕; (七)做好火情详细的工作记录; (八)恢复系统正常监控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火灾误报处理程序:
(一)接到控制设备显示报警后,应首先在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中核实报警所对应的部位; (二)消防控制室领班派相应楼层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员手持通讯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领班留在控制室内随时准备实施系统操作;
(三)消防巡查员及相应楼层消防灭火组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通知消防控制室、同时处理并消除误报故障,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领班应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四)消防控制室领班应及时将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并应定期进行演练,达到熟悉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报警点位置平面图;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青岛安普泰科电子有限公司季炳强2011126

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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