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区长在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5-27 09:31:38

王鹏区长在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录音修改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目的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以下几个方面。

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切实增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以实现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为目标,不断强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全区用地秩序得到较好维持、城乡建设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尤其是4月份以来,区委、区政府以开展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区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了马寨镇张寨村“湖畔假日小区”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全区基本实现了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

一是抢建、顶风违建现象还时有发生。由于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利益驱动,使得违法建设呈现出屡禁不止的现象。特别是随着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工作步伐的加快,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老房翻建加盖等现象呈高发态势。

二是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虽然近年来我们实行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拆除了大部分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建设的处置仅限于拆除,对违法建设当事人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惩治措施,致使部分违法建设者心存侥幸,偷偷地甚至明目张胆地大搞违法建设。加之,近期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工作中,开发商和部分单位为了加快项目进度、维护稳定,对违法建设也进行了赔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村民顶风进行违法建设的侥幸心理。

三是个别部门和地方在处置违法建设问题上态度不坚决、行动缓慢。少数乡镇办、村组(社区)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重视不够,甚至默许、纵容违法建设,发现、上报、处理不及时;部分执法单位在违法建设案件移交、接收、处罚等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缺乏对案件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造成了对违法建设有处罚无惩治的尴尬现象。

二、认清形势,坚定打好查处违法建设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要开展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就要充分认识到制止违法建设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查处违法建设,不仅是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区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二七新区、龙西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等区域开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一大批旧城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全力实施。如果任凭违法建设大行其道、大量存在,就会极大地增加开发建设成本,严重破坏发展的大好形势,对二七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其次,查处违法建设,既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市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那些漠视法律、损人利己、败坏社会风气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最近,区委、区政府经常接到信访和举报,反映一些城中村的违法建设问题,广大村民对此是身受其害,是坚决反对的,是迫切希望政府来管一管,刹住这股歪风的。

第三,查处违法建设,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违法建设,破坏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与未来长远发展背道而驰,是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极不相容的。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熟视无睹,继续放任蔓延而不去制止,说得轻一点,是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说得严重一点,就是不作为!特别是对那些已经立案处置但未执行到位的违法建设,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

关于违法建设问题,现在已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92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连书记指出要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作为衡量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指标,要下定决心,拿出铁的纪律,坚决刹住违法建设这股“歪风”,以此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会上,连书记明确提出了七项要求:一要全民告知;二要违法必究;三要逐级承诺;四要逐级问责;五要媒网监督;六要严格、文明、联合执法;七要包区督查。市政府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严厉的措施。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办、各村组(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着眼长远,胸怀大局,进一步坚定做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三、明确任务,强力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本次大会为起点,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建设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全区实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三个零增长”。这次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零增长”。我们过去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基本实现了“两个零增长”:实现了小产权房的零增长,基本实现了违法占地的零增长。现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在实现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的基础上,要做到违法建设零增长。其中,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最大的难度,就是杜绝城中村、城郊村的私搭乱建行为,这也是我们这次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明确查处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对象。关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以及查处范围和对象,在随会下发的《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等几个文件中已经进行了明确。希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要求担负起各自职责,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特别是《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这个文件,今天与会的各乡镇办、各责任单位要重点学习,对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千万不要因为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力而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责任追究。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协调,力争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行动快、成效好。在《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做到“两个不允许”:不允许发现不了问题,不允许解决不了问题不报告。在工作中,我们要实行“日报告”制度,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在一个月的查处工作中,要对各单位的“日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周报告”,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周报告”中,要重点突出上一周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及其处理结果,特别是对发现违法建设但七日内未能拆除到位的,要逐一罗列,并注明责任人和具体理由,这要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二)明确查处违法建设的原则。就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简要讲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及其下设的6个工作组要强化指挥调度,认真组织协调好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办、各村组(社区)要在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违法建设的宣传、巡查、发现、上报、拆除等工作。区国土资源局、二七规划分局、建设局、人防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要按照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并支持配合好各乡镇办的工作。

二要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为了开展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区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实行了副县级领导包村督导机制,四大班子领导全员上阵、共同参与到督导、查处工作中,这充分显示了区委、区政府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和决心。全区所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肩负任务的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更要亲自参与、亲自组织、亲自协调,哪里问题多、哪里难度大,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出现在哪里,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确保我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在此,我要特别强调一条纪律: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为违法建设说情、打招呼,凡是干扰和阻碍违法建设拆除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要把“周报告”中,那些自发现之日起一周之内应拆除而未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汇总,并形成正式文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要在相关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开,坚决不给说情者机会,直至违法建设拆除到位。

三要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开的原则。要落实好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等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执行有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有案可籍。连书记在会上重点提出了查处工作要严格、文明、联合执法,我们这次查处违法建设是顺应民心、符合法律法规的,因此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文明执法。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阳光操作,公平公正,做到查处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处处公正,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要坚持重拳出击、重点突破的原则。对于914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要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拆除。特别是那些置政府明令禁止而不顾,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严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的违法建设;挤占消防通道,占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用来牟取超额补偿费用的违章搭建,更要硬起手腕,坚决查处。在拆除过程中,对那些拒不配合、煽动闹事、阻挠执法的,政法部门要依法严惩。

五要坚持无情查处、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这一点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把道理讲在前面,把关心摆在前面,把保障措施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既要服之以法,又要晓之以理,做到执法无情、查处无情、操作有情,努力让违法建设者能主动配合,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正面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查处的难度和阻力,确保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快速、平稳推进。

(三)进一步探索完善制止违法建设的相关机制。对于村民建房问题,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引导村民进行合理合法建设。此次查处违法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就是拆除村民的私搭乱建,而村民之所以私搭乱建一个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利益驱动。我们要消除违法建设,就要从根本上去解决。一要完善拆迁补偿机制。过去的拆迁补偿机制是有问题的,我们要着重进行调整、完善。在此,我建议今后凡是涉及我区村庄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三层以上的一律不予补偿,将来拆迁时,三层以上的建筑如果村民不自行拆除,政府还要收取每平方米25元的垃圾清运费。二要积极探索引导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二七新区管委会和相关乡镇办要研究如何有利于引导村民走货币化安置的办法,在以后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中,对于给村民的实物补偿要设置明确的上限,而不能像以前佛岗城中村改造那样人均超过200平方米。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可持续、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开发成本。在以后二七新区、龙西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等区域开发和村庄改造时,要设置一个实物补偿上限。结合以前我区改造经验和成都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我提议: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可以每人补偿90平方米,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要相应降低人均补偿面积。以上是关于拆迁补偿的一个大的原则,具体的细则,区委、区政府正在研究。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建设产生的有效途径。三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程序。村民在宅基地上进行建设必须经村委会同意、上报相关乡镇办,最后由区建设局审批核发施工安全许可证,并由区建设局免费制作现场公示牌,公示期满后方可施工;村民建房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人均面积少于60平方米,但这也已经远远高于城镇居民(达到小康标准)人均35平方米的标准。凡未经区建设局审批、缺少合法手续、缺少现场公示牌的建设,一律按违法建设处治,对投资方(户主)及施工责任人最高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诉诸法律。四要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二七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办要结合去年在整治违法占地活动中出台的巡查治理办法,进一步整合力量,探索建立制止违法建设的宣传、巡查、发现、上报、拆除等责任分工体系,努力构建起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单位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五要结合卢展工书记提出的“一化带三化”、连维良书记提出的“合村并城”等工作思路,探索“主动城市化”新模式,通过对村民远距离安置、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对原有村庄进行复耕等措施,将村民安置到离城区更近或者位置更好的区域,促使村民走上快速致富道路,从根本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发生。

同志们,当前我们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保障和支持好全区的跨越式发展,又要规范好城乡建设行为,这对大家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要在市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克难攻坚,狠抓落实,确保我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好的成效,以优异的成绩向区委、区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王鹏区长在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