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备用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6 07:58:28

关于开展备用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止村级资金流失或长期被占用,根据《东至县村级财务“村有乡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备用金清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村级备用金管理不规范和不按财务制度要求管理、使用,坐收坐支,备用金超限额,部分村以白条抵库,长时间不报账,导致账款、账账不符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也激化了干部之间以及干群之间的矛盾,影响了村级正常工作的开展。为此,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未入账的条据要及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和村报账员在县培训时的要求,及时交接账,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清理时间

清理时间从现在至月底,突击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7620日是为村级自清和交接账阶段,21日至26日为报账阶段,27日至月底为账账、账款核对阶段。

三、清理内容

主要是集体货币资金(备用金和银行存款)、收款收据。

四、方法目标

这次备用金清理工作主要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在村支部的监督下,由村主任和报账员在村财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按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要求清理。

通过清理达到的目标:⑴备用金在限额范围内,白条抵库、账款不符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⑵乡代管资金余额相符。⑶乡村两级收款票据登记一致,实存票据与登记簿记载一致,已开收据的收入全部入账,已使用过的收据集中交村会计统一保管,未使用的多余票据收乡管理,统一换取新收据。

五、有关要求

⑴乡村财服务中心和村报账员要严把支出票据审核关,对手续不全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条据应拒绝入账,由经办人自付。

⑵在清理时间内,各村不得提取备用金。

⑶严格按备用金限额执行,备用金总额不得突破5000元(本次申领的加上账面结余)。

⑷各村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清理的村,不予补充备用金并停止与村有关往来结算;对造成集体资金损失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中共***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76

关于做好备用金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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