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关于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2 14:11:49

[公检法司]关于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全区毒情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19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共295个村委会、14个居委会,总人口48万人。全区现有涉毒乡镇(街道)16个,涉毒村(居)委会69个。共上网吸毒人员751名,其中,死亡21名,外地查获未衔接、未报到28名,戒断巩固3年以上381名,在场所146名(其中正在强制隔离戒毒90名,正在服刑34名,正在羁押期间22名),参加社区康复92名,责令社区戒毒65名,失控18名。2013年,全区新发现隐性漏登吸毒人员18名,占吸毒人员总数的%。全区三年以上未复吸率为%。全区吸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二、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情况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在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上,都能按照市、区禁毒委的部署,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并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专题的部署。各乡镇(街道)禁毒办采取有力的措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协调指导乡镇(街道)积极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一系列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  

  为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专门成立了全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禁毒委主任梁成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禁毒办,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有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社区戒毒领导小组,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社区民警、本乡镇或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纳入,并明确乡镇(街道)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一名综治办副主任兼禁毒专干负责社区戒毒(康复)的日常工作。全区共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6个,建立”4+X”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175个,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16个,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71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49名,配备兼职工作人员48名,全面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根据禁毒工作量大面宽、任务重的实际,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区政府列入财政预算10万元禁毒经费,适时拨付,保证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就业安置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街道)也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拨付禁毒工作经费,保证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日常排查、鼓励自主择业、巩固戒毒成果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认真落实”贵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涉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问题,推动全区禁毒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调查,摸清实有人口中吸毒人员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数据库。对戒毒康复人员及正在戒毒的吸毒人员,各乡镇(街道)通过多次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行动排查工作,鼓励他们自主择业。同时我们为103户144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年金额达到23万余元;养老保险补贴2户2人,5280元;廉租房补贴35户75人,63936元;向10户配售了廉租房。多方协调,联系了就业安置点一处(火车站社区宏煊淀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已接纳5名帮教对象就业。全区目前共安置吸毒人员317名,其中就业安置点集中安置5名,企事业单位分散安置32名,自主就业82名,公益岗位安置1名,务农198名,就业安置率为%。在此基础上,我区正在协调相关部门,建立集中就业安置点,落实就业安置的相关政策。

  三、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4+X”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进展很不平衡,成员单位没有真正发挥职能作用,没有深层次的研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表现为:一是禁吸帮教和”无毒村(社区)”的巩固工作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二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待进一步落实到位;三是是重点整治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查找外流失控吸毒人员任务重。目前,我区因衔接不到位导致外流失控的有22名,其中本地脱管16名,外地查获未衔接6名。五是三年以上人员复吸时有发生,戒断巩固成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工作措施

  针对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认为应着力着力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履行各自法定职责,配合做好工作。乡镇(街道)政府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起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综治办、禁毒办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乡镇(街道)政府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按照市禁毒委的比例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对吸毒人员在20名以下乡镇(街道)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备一名专职社区戒毒人员或者社区康复人员,落实帮教工作措施。同时要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和禁毒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落实工作措施。乡镇(街道)应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来源,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加强专职人员专业培训,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乡镇(街道)政府要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康复)措施,督促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在综合分析社区戒毒人员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分级分阶段的戒毒方案,并根据戒毒效果和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公检法司]关于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