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别留遗憾

发布时间:2013-02-05 22:47:39

人生别留遗憾----木木主编(一)

错过的一切如同错过的时光一样,无法找回,只是错过一点点,就会错过一辈子,留下终身的遗憾。

【代序】

 

常回家看看

佛罗里达的麦克给在纽约工作的儿子罗伯特打电话。

“我也不想让你感到难受,但是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和你母亲已同意离婚,40多年的煎熬我们受够了。”麦克的话音中有一些失落感。

“老天!你在说什么呀,爸爸?”罗伯特大吃一惊。

接着罗伯特马上给在华盛顿的妹妹打电话:“琳达,你一定要冷静,听着,老爸老妈想离婚,怎么办?”

“什么?上帝!我们回去阻止他们!”琳达在电话那边尖叫。

挂断哥哥的电话后,琳达立刻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是迈克节的电话。“你们不许离婚!我们明天就到,千万不要冲动,听见没有,爸爸?”琳达一口气嚷嚷完就挂了电话。

迈克放下电话后能,转身对妻子说道:“好了,他们回来过感恩节了,但圣诞节我们怎么说?”

为了让儿女们回家过一个感恩节,作父母的竟然要采取这种“欺骗”的伎俩,对于长大后就远走高飞或长期在外工作的儿女来讲,我们是否应该深刻的反省?我们是否忘记了对父母应该有的最深的牵挂与最彻底的感恩之心?我们是否一次又一次的心存侥幸,认为父母还很健康,对他们的孝顺不用太着急!

然而,即使我们都怀着一颗孝顺的心,想着等自己发达了一定要好好孝顺父母,但是我们的父母会站在原地等着我们吗?我们再一天天成长壮大的同时,父母也在一天天的老去,等我们有足够的财富可以去孝顺父母的时候,我们可能已经再也没有孝顺的机会了。

有一为作家就这样忏悔到:

我不曾问过自己干什们爱戴并继续爱着我的母亲,尽管他们早就与世长辞。但是,我要说,在他们仙逝之后,我会反而对他们爱的更深。这是为什么呢?

直到现在,在我成熟以后,我才真正认识到他们是怎样一些人,他们都为我做了些什么。他们为了我往往不顾自己,甘愿牺牲。

在我父亲卧床不起、病入膏肓时,为了让我去上学,他决定卖掉一块葡萄园和一头公牛——实际上是家里的唯一的一头公牛。虽然他本身需要扶持,需要为自己的病痛买些补品,但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仍然没有为自己着想,而是为我操心。他用被子蒙住浮肿的双腿,装出一副健康的样子,舍不得花掉用来看病买药的“保命钱”,以这种方式缩短了自己所剩无几的寿命。

他为我卖掉了葡萄园和公牛,我却没说一声“谢谢”。现在,没有说出的这声“谢谢”越发使我感到沉重和悲哀,因为我父亲永远不会听到这句“谢谢”了!

正因为如此,我要对所有那些爸妈都还健在的人们说:“趁他们还健在时,说出对他们的爱!请一定做到!这是因为,明天或许就晚了。到那时,那些没有说出口的感激的话语、爱的话语将如骨在喉,使你感到沉痛和痛苦,无法解脱!”

还记得那首流传大江南北的《常回家看看》,唱的老人感慨万千。年轻人怦然心动。

每一个远离家乡,远离父母,漂泊异乡的游子,都有一种无法释怀的心结,任深深的内疚在心里蔓延。人生至痛是“子欲养而亲不在”,现代社会的快捷奏和激烈的竞争,让“父母在、不远游”的先贤至理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而在这些梦中,却常常看见老人倚门而望的身影。

常回家看看,不仅是儿女应尽的孝,也是老人所愿;常回家看看,哪怕是一句贴心的问候,一个会心的微笑,对父母;来说也是一桌珍馐,一处豪宅,一叠钞票更觉温馨;常回家看看,这是父母对儿女的期盼。

如果你想为父母做些什么,现在就赶快行动;如果你想说声“谢谢”那你就马上说出口。不要等到你想去付出和珍惜时,爱已从你身边轻轻划过,留下的只有遗憾和悔恨。

常回家看看,多想想父母,不要腿与哦,不要在等“下一次”!

 

 

 

第一辑

不要让幸福擦肩而过

幸福不会时时等着你,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不是随时可以出现,请学会珍惜。希望天下有情人看到这些文章的时候,一切还不太晚。

爱情是幸福的种子,需要用生命的热情去灌溉。幸福不是靠别人给的,而是要自己把握、用心选择的,不要让唾手可得的幸福擦肩而过。

 

 

 

雨中的纸鹤

茫茫人海中,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富有、是贫穷、是高贵、是低贱,你的心中都藏着那么一滴眼泪,这滴眼泪也许是你的爱人流下的,也许是的亲人流下的。可是,你并不知道自己心中居然藏着一滴那么珍贵的眼泪,这滴眼泪的主人用它向你表达了他对你最真挚的爱。

有人用他的一生在感悟,最终他还是会明白:爱是世界上最宝贵的。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

男孩子女孩去了法国以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份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他有钱了,可他的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当初的那个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广州本田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然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慢慢的开着车跟着他们。雨不停的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惊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的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她患了癌症,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馨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机制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幕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着,心就开始一滴滴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广州本田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人生感悟:爱是一杯茶,朴实无华,却让人回味无穷。头道茶,在滚水中翻滚着,茶味虽然没有出来,却已是蠢蠢欲动,烦躁不安,如同爱的来临;二道茶,恰到好处,醇厚浓郁,回味无穷,然你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如同爱的热恋;三道茶,虽然味道已淡,但那一缕淡淡的茶香,依然沁人心脾,如同爱如婚姻;四道茶,当双方白发苍苍之时,淡了又淡,清淡如水,如同长久的爱,也是爱的最高境界。

 

空瓶子,空爱情

真正的爱是在爱的人心里,只有在心里刻上了爱人的名字,才会在一生中用一切来赋予对方自己的爱,来表现自己的爱,来持续自己的爱。

那是她的初恋,寒酸而富有。寒酸的是他们一无所有,量份额穷学生只能在开满了樱花的,马路上整夜地走,情人节也只能在下午买那种打了折的玫瑰送给她,但他很快乐。因为爱情是富有的,装在心中,满满的,像一瓶水一样。

他第一次挣到钱的时候,给她买了一瓶法国香水,因为同宿舍女孩中,只有她没有香水,为了让她有暗香浮动,他用整整一个月的家教工资为她买了一瓶法国香水。

她感动的落下泪来,却舍不得用,难得他有这份心,就只为那还看的玫瑰花造型的瓶子,她也舍不得。然而,后来他们却分开了。

爱情总是这样吧,刚开始的时候可以一生一世,以为分开一分钟就会想念的不行。其实,爱情冷了的时候就像那肉菜上飘着的油,怎么看都是腻。因为情没了,感情在深也终究会形同陌路。

那瓶香水,她一直保留着,作为爱的纪念。她想,多年以后再看,一定别有一番滋味。

多年后,她已为人母,早已忘记了自己曾有一瓶这样的香水。老公常常会买正宗的法国香水给她,只是用香水时偶尔会想起他,但也只是一闪念,像微风吹过,瞬间便没了踪影。以后想起的时候越来越少,到最后,他的影子淡在了老公和孩子之后,甚至想不起年轻时他的容貌。

一次整理旧物时,他无意中看到了那瓶香水,看到瓶子的那一刻她呆住了,因为只剩下一个空瓶子,里面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香水全部香消玉殒了,她们在十年中飞散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她一直没舍得去用的那些香水一滴也没剩,全部挥发了。看着那个空瓶子,她的眼睛酸酸的,这多像她的初恋呀,徒有虚名,以为爱的轰轰烈烈,以为会找到爱情的归宿,最后却是无功而返,当时只顾着去爱,却根本不知道怎么样爱。就像这瓶香水,只落得了一个瓶子——空瓶子,里面装的只有空虚和记忆。甚至,她早就忘记了香水到底是什么味道,因为在刻骨铭心的记忆也经不起时间的打磨。

偶然有一天遇到了他,在一个人声鼎沸的大商场里,他领着一个小女孩,旁边的太太在挑衣服。她看了他许久,最终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他和他的爱情只有那么浅,浅到只剩下一个空瓶子,甚至,连最初的味道都不曾记得。

年轻时不懂得经营爱情,到老年了再去追忆,那只能徒增烦恼。

 

 

 

 

 

 

 

人生感悟:爱需要经营,爱需要相互理解,爱需要彻底的包容,爱需要用生命来面对,爱更要经得起一切考验。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爱人,没有不红脸的夫妻,却有很多幸福的爱情和幸福的婚姻,因为有很多会经营爱情的人。

 

 

 

 

 

 

 

擦肩而过的永恒

那年,一段凄美的爱情像星空的流星一样快速滑落,沉重的落在我心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感情如潮般的汹涌,由此我想到了死,觉得只有用死才能忘却和超脱。但人生经历毕竟补偿,许多该去的地方没去,我的心无处靠岸,于是我选择了旅游,出去走走,让心灵透透气。

乘火车从山城重庆出发,路径成都——西安——郑州,一路下去到了武汉,一边玩,以便排遣心中的哀怨与忧伤。之后,从武汉登上去重庆的客船,逆水而行的船走的很缓慢。然而,传下的水却流得很急,我甚至觉得他们流得有些痛苦,想我的心情一样,我不清楚这船能否将我渡向幸福的彼岸。

一路航行,穿渐渐驶向了著名的三峡——西陵峡、巫峡、瞿塘峡。可巫山的雨,白帝的城,对我已是过眼烟云,于我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除了用睡觉来打法旅途的寂寞和孤独之外,我只会在甲板上发呆。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信步走出船舱,站到甲板上,任由冷涩的风吹散萦绕在我心头的忧愁。我漫无目的的浏览着两岸的山水,心情是一种莫名的乏味。就在我游离的目光之间,一道靓丽的风景跃入了我的视野。不远处的甲板上,一个女孩正在写生,神情专注,我想也许那些江水和石头,在她的笔下都充满了诗情画意。她看上去很年轻,是那种水一样的透明、小鹿般活泼、雪一样轻盈美丽。她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脸上是一份纯纯的笑意,像铺着一层薄薄的阳光,单纯的像一首诗、一幅画。在这样的女孩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许多。

我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静静的凝视着这美丽的图景。我知道他在创造他心中的那份美,在远处的我感受的了她周围弥漫着的那种浓郁的艺术氛围。我再次把目光游离于两岸,长江的山水从我视线里掠过。苦涩的爱情依旧占据着我的内心。

先生,打扰了,我给你画一张像,你看像不像?我还沉浸在自己的心事中,没发现那女孩叫我。当她走在我跟前,我才回过神来。接过她的速写簿,仔细端详,他把我画的很沧桑,颇有些罗丹《思想者》的气质。

她说:在古老的长江上,以长江作背景,我发现你和别人不一样。从你的眼神里,我感受到你心中有故事,你没有用心去看风景,你装满了心事,没有任何空间让这些触手可及的美丽上水停留。你似乎走过来人生的许多地方,在长江上只是为了倾倒情感的垃圾。

她就像一个心理医生,又像一个哲学家一样分析着我。我被她说的有些心动,于是冲她笑了笑,她说:你应该笑一笑,这样才配得上这么好的天气吗。

就这么简单,我们认识了。

从后来的交谈中,我知道她名叫若兰,是一所著名大学美术专业的学生。每年暑期她都如期到长江上来写生。她说她最爱长江三峡,每一次来她的感受都不一样,灵感顿生,画画的技艺就会突飞猛进一次。她有关长江三峡的作品还获过不少奖项,三峡对她而言就是艺术的摇篮。她说的神采飞扬,把三峡形容的美轮美奂。

我说:三峡不过如此,乱石、荒滩、浊流……..”我已记不清当时胡言乱语地说了些什么。

她说:你是有心事、有气、有仇,才会这样说的。其实大自然是美好的,就像人类的爱情,爱情原本是美好的,只是我们在处理感情不当时,爱情才改变了颜色。

真没想到,一个小姑娘道出了洞察人生的话,令我尤生敬佩之情。

她的快乐一点点的感染我。让我一下子开朗了起来,觉得生命就像这阳光灿烂的天空,满眼辉煌。她的大方和磊落,是我有了一种强烈的倾诉愿望,仿佛找到精神的依赖。于是我将自己破碎的爱情故事,以及由爱情胜出的种种苦恼,统统讲给她听。那一场倾诉,把我胸中淤积的东西全部宣泄了出去,轻松之余是一份宁静,激动之后是超脱的平缓。

客船驶过了丰都,广播里说大潮即将来领,不能前行,客船要临时停泊在涪陵,这是行程的最后一夜,明天清晨船到重庆以后,我们就会各奔东西。而我和若兰,只不过是擦肩而过的路人,我感到离别时刻马上就要来临。想到这些,心中泛起一阵酸楚,虽然我清楚我们之间不会有故事发生,但这短暂的相遇和感动,对我来说确是那样的难以割舍。

船终于停下来了。我们相约上岸,一起漫步在长江岸边的沙滩上,若兰很自然地拉着我的手,我们像一对恋人一样行走在异乡,那样无拘无束,信马由缰,似乎使我疲惫的感情找到了憩园。也就是在那个夜晚的江边,我们俩相互依偎着,静静的倾听江水的情话。

大潮之后,客船重新起锚,从涪陵到重庆,这短短的行程仿佛是一个世纪。那天夜里,我怎么也不能入睡,我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又遇上爱情,因为不堪回首的往事,已无法让我相信爱情。可是若兰又唤醒了隐藏与内心深处的那份激情。

第二天早晨,我早早地走到了甲板上,等待若兰的出现,她披着陈光走来,飘散的长发,在晨风中铺开如同黑色的云,以长江水为背景,看过去袅袅婷婷,犹如河神女儿刚刚从水中沐浴而出。我走过去,静静的凝视着她,时间顿时定格为永恒。若兰的眼里也写满了不舍。远处的那个城市就是我们的终点,难道这旅途中的温情将会随风而逝吗?我悄悄的问自己。

客船终于靠岸了,火红的太阳在重庆上空冉冉升起。我收拾好行李,牵着若兰的手踏上了码头的石阶。她含情脉脉的拥抱我,在我耳边悄悄的说:你要记住,你很年轻,未来人生很美好。说话间,她从衣袋里拿出一封信给我,说现在不能看,要等回家后才可以看。

说完话,她缓缓地松开了我,走进人群。我一直呆呆地看着她在人群中成了一个点,直到完全看不见。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拆开了新:

小泉:

当你打开这封信的时候,你一定已经回到亲人身边了吧?偶然的相遇,让我了解到你感情的迷惘。旅途中,为了稳定你的情绪,我用一份真诚,以爱情的表达方式向你传达了友谊。这不是愚弄你,这是一个路人对另一个陌生人的关心,希望你理解,愿你今后幸福快乐……

读着若兰的信,我泪眼朦胧,有如此纯真的情感,我还奢望什么呢?于是,我将那封信好好的珍藏了起来。若兰给予的那份擦肩而过的情感,成为了我人生历程中永恒的记忆。

 

 

人生感悟:爱情是什么?有时真的让人捉摸不透。经历过后,蓦然回首,或许擦肩而过的邂逅,才是心底抹不去的永恒.........

 

 

 

诺贝尔一生的遗憾

瑞典著名科学家诺贝尔是个充满矛盾的人。他非常厌恶暴力与战争,却成了现代炸药之父,名垂千古。医生富有,却是个流浪汉,没有固定居所。他在哪里工作,那里就是他的家。虽然他在事业上成就非凡,但在情场上确实屡屡失意,终身孑然一身。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最大的优点:保持指甲干净,对任何人都从不构成负担。最大的特点:没有家庭,缺乏欢乐精神和良好胃口。最大也是唯一的请求:不被活埋。最大的罪恶:不拜财神。生平重要事件:无。

事实上,诺贝尔是个很追求精神生活的人。青年时期的他曾有过强烈的雪莱梦,也写过一些诗。她有一首自传诗《一则谜语》记录过他的初恋。那是在巴黎的短暂旅行中,他遇见过一个既好且美的姑娘。这个姑娘的出现将他一直像枯燥沙漠一样的生活浇灌出了绿洲。正当他们对未来充满幸福的憧憬时,那位恋人竟因病早逝,突如其来的噩耗给诺贝尔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创伤,久久不能平复。

初恋的打击让诺贝尔将整个身心投入工作,他的性格忧郁,健康不佳,在陌生人面前惯常沉默,而生活近乎呆板。他患有幽闭恐惧症,喜欢空气流通敞亮的房子。长年的发明研究让他早年的诗人气质远去。他不抽烟、不喝酒、不赌钱、也不玩乐器及跳舞,身边也少有女人。

后来,诺贝尔在巴黎邂逅了一位法国姑娘,并向她倾诉了自己所有的烦恼:相貌难看、动作笨拙、前途渺茫、意志消沉,担心别人会瞧不起他。那女郎非但没有呢小瞧他,反而一再鼓励他要对未来充满信心。这些极大的激励了诺贝尔,令他对那女郎产生了恋情。他们之后约会了几次,每次会面都给诺贝尔带来了无穷的愉悦,但不久后那位姑娘断绝了与诺贝尔的来往,这令诺贝尔伤感了许久。

多年以后,诺贝尔因发明炸药而名满天下。但此时他的感情依然一片空白。孤独日夜侵扰他虚弱的身体,他非常希望能有一个女主人陪在身边。在一封长信里他写道:我想别人一样,也许比别人更强烈地感到孤独的沉重压力。在漫长的岁月里,我一直在寻求一个能够与我心心相印的人。

诺贝尔在重亲友的劝说下,终于鼓起勇气,刊出了一则措词相当含蓄的广告:一位十分富有且受过高等教育、渐进老年的男士与寻求一位中年女性。条件是能讲多种语言、能甚人秘书业务、能承担家务劳动。这种广告为他带来了另一段情缘。不久,诺贝尔便收到了奥地利的贝尔塔·金斯基小姐的来函。之后,金斯基小姐便顺理成章的被诺贝尔顾为秘书。金斯基很博学,办事干练,与诺贝尔也很谈得来,恨得诺贝尔的欣赏。

然而这段感情还没有你来得及进一步发展,金斯基就不告而别了。这无疑给了诺贝尔有一次情感上的重创。如果说初恋的破灭给诺贝尔的心灵留下的创伤,那么金斯基的离去作则让诺贝尔产生情感上的自卑情结。他觉得自己相貌难看,很难吸引异性,因而意志消沉。他曾一度患心绞痛,呼吸困难,常怕自己突然死去或者被活埋、。难以缓解郁闷的心情时,他会突然消失几天或几周,肚子出去旅行。

这时思维诺贝尔已经非常富有,然而,钱并不能解决诺贝尔精神上的寂寥。他的心情时好时坏。在奥地利一次商业性旅行中,在巴登贝文疗养院的一家花店里,诺贝尔见到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女人——矮个子犹太美女索菲,二十岁,张扬而有活力。索菲出生于维也纳一个简朴的家庭,继母对她不好,因而从家里跑出来。

诺贝尔对索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乐于听她倾诉。这个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女孩赢得诺贝尔的同情,诺贝尔对她甚是迷恋。诺贝尔希望有一个气氛轻松、整齐舒适的家庭,而索菲却追求生活享受。

索菲年轻美丽却没有什么文化,自从和诺贝尔恋爱后,诺贝尔一致试图 用自己的方式改造她,将她变成上流社会有教养的女性。索菲却并不愿被管理,他与诺贝尔一起认识一些上流社会的名人,并且一诺贝尔夫人的身份与这些人交往,与仰慕者鬼混。索菲在巴黎拥有一座华丽的别墅,诺贝尔还给她配了用人照顾她,在诺贝尔出差不在身边时,索菲则难耐寂寞,去外面花天酒地。

也许是内心的爱支撑着诺贝尔对索菲一次次的娇纵索菲。诺贝尔对索菲几乎有求必应。索菲利用诺贝尔对自己的一片痴情,向他索取金钱,挥霍无度,他为她提供车马首饰费。她在外赊账,不管多少,诺贝尔都会去填这个窟窿。他的娇纵让她更有恃无恐。他给她买法国长上衣、匈牙利酒,一花就是四位数的钱。她却对她写来的长信不耐烦,他们很难有精神上的真正交流。诺贝尔向她讲述试验工程与石油公司的忧虑时,她更本厅不定。

索菲的花销越来越高,甚至和别的男人有染。奇怪的是诺贝尔依然喜欢她,他一年又一年的纵容她的胡闹行为。外出时,依然给她写长信终告她。她的回信简短,只是不停地向他要钱。直到索菲最后一次的来信让诺贝尔彻底绝望,这时,他们在一起已经十几年了。索菲来信中说,她几个月内会生下一个孩子。不过孩子的父亲不是他,而是一个年轻的匈牙利军官。

就是这封信让诺贝尔对索菲彻底绝望了。他给她了三十万匈牙利克朗的养老费,自此与她断绝来往。后来,索菲和那匈牙利军官以不同的方式试图敲诈诺贝尔的钱,在诺贝尔死后,索菲还对诺贝尔的遗嘱执行人宣称,如果没有得到比遗嘱规定更多的钱,她就要将诺贝尔给她的216封信的原件出版权卖掉。

就是这样一个犹太美女破坏了诺贝尔心中最后的温情。自从和索菲结束以后,诺贝尔显得抑郁和孤独,他终生未娶,情事寂寥。

诺贝尔一生的发明创造,让他金钱享用不尽,却无法换的一颗真挚相爱的心,这不得不说是诺贝尔一生最大的遗憾。这个早年内心浪漫拒绝暴力的男子,最怕孤独,临终时却没有一个亲友在身边,听不到一句安慰的话。

 

 

 

 

人生感悟:诺贝尔渴望爱情,却不懂得怎样去爱,这不仅是诺贝尔身上的问题,也是现在很多人身上的问题!爱情是双方真情的投入,单相思或一厢情愿,最终只能以一方深受伤害收场。

 

爱的隐忍

 

他和她是同事,他是她的上司,由于她工作出色而被他看中,提升为他的助理。让人想不到的是,她在工作中悄悄的爱上了才华横溢的他。

其实,他也喜欢她。然而,除了对她的赏识和令爱,他似乎没有更多的举动,而她又不敢直接向他表白心迹。对于一个22岁的少女来说,她的感情遭遇是残酷的,她还没有享受恋爱就已经失恋了。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不能说爱的男人——31岁的他已经是个有妻儿的人了。

他对她的爱就像陈年的老酒,不轻易开启,却永远都在心灵的酒窖中期待着、思念着、孕育着那个开启者。

关爱有时是问,有时不问,爱有时是干柴烈火,有时是一生封存。

他爱她,爱的至善至美,爱的让人心生敬怜,爱的荡气回肠,爱的逶逦辽远,爱的心知肚明于无声处。咫尺有爱却不伤害,爱在唇齿却簿咀嚼。谁也无法探索他对她放弃举案齐眉爱情理念的深邃秘密,谁也无法相信被漫长爱情折磨却磬石般站立仍然优美的吟唱,而他真的把最爱的人放在最远处,用慢慢牵挂和茫茫相思去绿化爱情的身森林,永不砍伐。

没有谁阻拦过他与她洒满彼此欣赏鲜花的爱情之路,两位彼此心仪志同道合的人完全有足够的空间、时间,完成亲密无间的结局。但是,至今他们仍然甘愿在深情的煎熬中互不相拥,也不去做那世人所常见的水到渠成、永不分离的牵手誓言。

对于追求时尚、勇于创新、享受刺激的现代年青人来说爱情有时就像方便面一样:简单速食易泡,没有营养,也没有滋味。在书中和电视中常看到的那种海誓山盟、刻骨铭心的爱情也只是作家、编剧们自己想象杜撰出来的,很少能在现实中找到实例了。难道是因为现在物质生活得极大丰富,是的我们的感情生活反而变得麻木了吗?还是我们都不得不向现实低头,承认面包的却比爱情重要呢?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很多年轻人在网络上编织自己的生活和爱情,但是这样的生活并不是全部是真实的,它虚幻又存在着一定的欺骗性,很容易让年轻人失去理智沉迷其中。现代的年轻人思想开放、作风大胆、懂得享受生活,网恋一夜情未婚同居等现象好像比较普遍了。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马上分开,绝不拖泥带,这种爱情就像是一场交易,能有几分真心真意存在其中呢!

而他的真爱,近乎忧伤却分外优美;他的真情,近乎残酷却绝不残缺。同样把爱隐忍与心的她,永远把他的给与当成自己情感的目标,虽然走近但却不去玷污,追求完美的她绝不浮萍般投怀送抱。

赢得了爱情,却不收获,爱情的芳香已经弥漫却又轻轻拂动。当我们在一片荒芜的爱情田野里驻足深思时,还有多少催人泪下的刻骨铭心呢?

 

 

 

 

人生感悟: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当你经历过爱与被爱,学会了爱,才知道什么是你需要的,也才会找到最合适你,能够相处一辈子的人。但很悲哀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真心相爱的人并不一定能在一起。只是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才会真的和你永远在一起!

 

 

 

爱情,不是等你有空才去珍惜

他和她生活了十年,一直没有孩子一来因为她身体瘦弱,从小就体弱多病;再者她觉得,女人只有对男人的爱透过了心骨才会心甘情愿地为他那场血的犀利,可是她觉得自己对他,还没有那份热情。

他很忙,可是他很疼她。他们的生活,最常见的情景就是:他忙前忙后、乐呵呵的为她洗药、煎药;而她,则拿了遥控器,搜索每一个电视频道的文艺剧,在别人的故事里流泪欢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有时候,她看着他操劳的背影,就禁不住要问:难道这就是爱情吗?幸福在何方呢?

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因为她再一次见到了耀文。

耀文是她中专时的同桌,当年朦朦胧胧、若即若离的感情给年轻的岁月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以,当他把点话打到她家对她说是耀文要见她时,她端着的药碗地一下就掉在地上了,药渣一圈一圈地慢慢散开。

那段时间,是被她喻为鲜花一样芬芳的岁月。她心情的畅快与愉悦映在脸上,绯红得如桃花一样灿烂。那天他端来了药,他终于知道其实爱才是女人人生的良药。她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飘过,美丽的裙摆在风中扬起,遮住了他痛楚怜惜的眼神。

可是耀文说:小傻瓜,你该好好和他生活,他能给你最真实的幸福。

她回来了,却没想到他走了。只留了简短的一封信:原来以为我的关心能改变你的苍白,可是映在你脸上的绯红却不是我所能给的,如果我连一个桃花一样的脸色都不能给你,我只能 离开。

之后,她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有一天她整理旧物,在书柜底层却发现了厚厚一本日记,上面记载的是这些年他为她总结的药方。

其中有一幅爱情偏方:真诚十分,关心十分,加宽容若干,文火煎服

        那一刻,她清晰地看到。一滴晶莹的泪徐徐而下。

 

 

 

人生感悟:爱情不是等你有空才去珍惜,我们相遇是缘分,为了这个缘分,我们都在努力地去适应对方。外在的诱惑在所难免,但已经拥有了的才更值得好好珍惜。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遇到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然而有几个是你的之音呢?有几个是深爱你的人?又有几个是你深爱的呢?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度,不如疼惜眼前人。

 

 

 

暗恋不过是一朵野玫瑰

爱过了总会留下痕迹,曾经的快乐甜蜜是不可否认的,然而悲伤和痛苦不是一种财富,我们没有必要负隅而行.........

多年以前,情情梳着齐耳的短发,酷似那种学生头,穿着点发旧的白裙子和鞋,有时她会在头上别一两个发夹,更多的时候她会背着书包站在三楼的拐角处看着对面的四楼。因为四楼的拐角处,有一个很帅的男生。课间的时候,他常常一个人趴在那里,望着遥远的天空。

他叫张梦晨,十六七岁,细长的个子,头发是棕黄色的,有一点自然卷,有一股淡淡的忧愁,正如传说中的王子。

第一次看到他趴在拐角处的栏杆上时,青青几乎无法自拔。

很多时候,有人说爱上一个人就因为他的一句话、一个微笑、或者是一个问候。但青青是因为一个眼神。张梦晨走过她身边时,会有一种散淡的眼神飘过来,他不是再看她,他是在看云。

就是那样迷恋上张梦晨。16岁的女孩子,常常一个人望着对面的栏杆发愣、犯傻,心中默念着他的名字。

她那个年纪的的很多女孩子会把一个男生的名字时常挂在嘴边,在宿舍里、图书馆和晚自习时,张梦晨的名字会随时蹦出来。

张梦晨不知道青青在暗恋他。她的暗恋像一朵野玫瑰,在偌大的空地上,兀自招摇,散发着幽微的芬芳。可惜,只有她自己懂得,只有她自己看得见。

从见到张梦晨开始,青青只喜欢这一类男生:消瘦、苍白、自然卷的头发,笑时嘴角仿佛有一丝不屑,一直到以后很多年都是这种感觉。

张梦晨喜欢晚自习后吃点夜宵,每次都是一碗拉面,放很多的辣椒和醋,青青也是如此,坐在离他最远的角落里。很多人来吃拉面,他们都是为例充饥。而青青只是为了多看张梦晨一眼。以至于很多年以后每次见到拉面的瞬间,她还是忍不住会流泪。

有时坐在偌大的足球场上看他和男生们踢球,姿势很潇洒。在夕阳里,青青呆呆的想:这样的男子,究竟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终于有一天,青青得到了他的手机号码。

她把那个号码紧紧攥在手里。来来回回几乎被汗水浸透了,青青小心翼翼地打开来,11位数的号码早已烂熟于心,可还是紧紧地攥着那个小纸条。她害怕一旦拨出那个号码,大脑会一片空白。所以,总是在拨第十位数的时候停下来、

青青的心,像一片片的花凋零着,几乎无法呼吸,手脚是冰凉的,甚至在拨了十几次后,还是无法把最后一个号码拨完。

终于鼓起勇气,在那个下午反复了上百次之后,青青听到了张梦晨的声音。

请问你是谁?

是谁

你是谁

电话里是青青急促的喘息声,短短的几秒钟就好像非常漫长,之后她放下了电话,如释重负。那是个公用电话,青青很庆幸自己没有说话,如果说了怕会是死掉了。

第二天上午,与他在图书馆擦肩而过,青青 定定的看着他。张梦晨,她心里狂喊着,但他听不到,也看不到。他的手里拿着书,是世界名著《巴黎圣母院》,书名一下子让青青泪流满面。

青青跑了出去,院子里正直春天花开的红艳艳的,一片连着一片。她却无心欣赏。

青青是个内向羞涩、胆小的女孩子。很少和男生搭讪,也没有什么同龄的女友,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心事写成日记。青青的日记本很厚,里面只有一个名字:张梦晨。

高二最后一个学期,当青青的名字和张梦晨的名字排在一起的时候,很多人站在一起看。

那是一次作文比赛。除了作文一切都是轻轻的弱项。当青青得知他会参加作文比赛时他鼓起勇气对班主任说:我也去。那是她唯一的一次勇敢。他优秀到让老师都瞩目,一个得过奥赛大奖的男生,没有想到作文也会写的那么棒。青青看到他们的名字——王青青。、,张梦晨——很近的排在一起,像两朵花。

很多人在谈他,这次说的是他的绯闻,他的早恋,和一个妖艳的女生。青青也知道那个女生,留着海藻一样的波浪发,有着丰满而成熟的胸,那个女生学习并不好,但是她能歌善舞,唱周杰伦的歌,唱张韶涵的歌。

青青不会唱歌,但是她喜欢点歌,每天下午六点左右,学校广播室就会有人在那里主持。青青为张梦晨点了一首歌,但是没有署上她的名字。

青青点的歌十分伤感,是,梅艳芳的《女人花》。

青青再次打电话给他。他说:喂,你找那位?声音依旧很有磁性,那时他快十八岁了,个子在全校年级中算是比较高的,苍白的脸上有散漫的微笑。

不可遏止的,青青哭了,一直哭,一直哭。

他说:是你吗?你以前打过电话来,我记得上次的喘息声,还有你的声音一直哽咽,为何会这么难过?我们认识吗?你是谁?

他一直问着,青青一直哭着。我是谁?我就是那个穿着旧棉布裙子梳着学生头的王青青,那个内向到不敢看你一眼的女孩子!

那是第二次,青青打电话给他,也是高中毕业之前的左后一次。之后,青青去了北京,而他去了广州,从此天南地北。他从来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为了离开他,曾经那样的绝望过。

之后,青青开始了大学的恋爱,所交的男朋友,全是眼神忧郁、高高的个子、苍白的皮肤的人,他们之间,只是互相取暖而已。亦学会了怎样让男人喜欢,初恋的颤抖全没有,即使拥吻,也是冷冰冰的。

终于明白,青青的初恋开始于那场暗恋,也结束于那场暗恋。那场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中,她早就溃不成军。后来的爱情,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青青的恋爱分手很快,一场又一场,如烟消云散,什么都没留下 ,除了她更加懂得应对爱情。

暑假的时候青青回到了家乡,参加同学会,只为了能遇到他。

果然遇到了,只不过不是他一个人了。他带着女朋友来过暑假,大家都开着他们的玩笑,他一直喜欢那种艳丽、漂亮的女人。

他们只说了一句话,青青说:张梦晨,你好。他点了头,说道:你好。然后,擦肩而过。青青站在阳台上,对着外面的万家灯火,簌簌的落泪。

毕业后,轻轻本可以留在北京,但为了他她义无反顾地去了广州。

通过各种渠道,青青要到了他的QQ,夜晚的时候,他会一直开着,一直开着,等着他来。在她的好友列表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哪里她叫他寂寞的猫

在以前,青青一直叫自己心碎的蝴蝶,还没有飞起来就碎裂了,但是为了那只,青青自己改名叫心碎的鱼

他在QQ里一直说着自己,从来没问过对方是谁。

我是谁,这重要吗?

记得在他快结婚的时候,他说曾经有一次,一个女孩子打他手机,却一直不说话,就听他在那里嚷:是谁?是谁?那样的时刻,是他心酸而幸福的时刻。

他问:你有过这样的时刻吗?

那句话,像一支利剑击中了青青。眼泪一串串地落在键盘上,青青打了三个字:没有过。然后就像那多野玫瑰一样,从QQ上消失了。

青青知道她的季节给结束了。

 

 

 

 

人生感悟:爱就大胆说出来。世间每绽放出一株百合,上帝就会创造出一株金盏来陪伴她,即使最平凡最卑微的那一株也不会例外。而让我们与生命中的金盏、玫瑰擦肩而过的,往往是那颗期望爱情而又害怕受伤的心。

 

 

等待平行线相交的爱情

许多人在选择伴侣时,容易东想西想,不知所措,就是因为害怕一时做错决定,看错人,造成终身遗憾。

他还是学生时,就一直暗恋她。他也曾用情书之类 的方式向她表达过自己的感情,但都被他拒绝了。他那时家里条件不怎么好,早熟的他,一直在想,幸亏她没有答应自己,要不自己还真给不了她幸福。后来他由于家庭原因离开了学校,早早的踏入了社会,开始了一个人的漂泊,他心里一直在想着:只有赚很多的钱才能去追逐自己想要的爱情,后来她也毕业了,两的人在天南地北的两个地方努力经营着自己事业和生活。

三年后的某天,他在网上闲聊时,听说她要回家乡探亲,当时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兴奋,他心里便开始不停地排练去车站接她、看见她时那一刹了的情景。可是生活和他开了个小玩笑,公司有一项任务把他派到了外地取出差,当他从外地奔波着赶回家的时候,她已经到家多天,几天的差旅和工作让他疲惫不已,可他觉得、也没怎么睡,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因为他自己的内心一次次地告诉自己,如果她离开了,自己没能够见到她,他将会后悔一辈子。

其实,在外漂泊已久的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不为别的,就因为现在的女朋友在他孤独无助的时候能在他背后摸摸地支持他,关心他。他自己也以为他爱的是他现在的女朋友,和她见面后,他心里能够平静如水,以一个老朋友的方式和她交流。可当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绞痛。她变得比以前更加漂亮,可身体还是当初那样瘦弱,让人看着就有一种想要呵护一辈子的感觉。他这些年来一直从事销售业务,练就了一张比城墙还厚的脸皮。所以虽然他心里有着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可脸上还是那一脸的淡笑,看不出一丝破绽。

他们的一位同学结婚了,并快要生孩子了,那位同学结婚时,由于工作,忙碌,他和她都没能参加婚礼,所以约好一起去看看那位远嫁的同学。为了到哪位同学家,他们乘坐了近三个小时的汽车,好的辗转几公里的崎岖山路,一路上他和她相互说着这些年来的改变,他一直偷偷地看着她那张快乐的笑脸,在不知不觉中,天色已近黄昏,夕阳把金色洒满了整个大地,变得异常动人。但他看见她的表情亦有些紧张,他真希望他不要黑,因为在学校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怕黑夜。他希望时间停滞不前,永远停留在这个黄昏,山路也永远没有尽头,一直这样陪着她走下去。可是没过多久他们的同学便到路上来接他们来了。在同学们眼里,他们更像一对老朋友,甚至有点冤假的味道。其实她不知道,他特别喜欢用语言去攻击她,因为他特别喜欢看她对自己凶和生气的样子。因为在他心里不管她怎么看他,能静静欣赏她、能和她快乐的在一起,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

两天的同学之行转瞬即逝。第三天他们就要返回了,也就意味着这短暂的相聚宣告结束。快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失眠了,心里一直在想怎样才能把她留下来?怎样才能让她不走?于是他整夜没睡,找着无数个能让她留下来的理由或者收说借口。

第二天他们都早早地起来了,他快乐地看着她洗脸刷牙,然后一起坐上返程的车,生活好像喜欢经常捉弄他,他买票的时候,两个座位分开了。上车的时候好不容易坐在一起,可两张座椅却被调开了一个一尺余宽的间隙,这种咫尺天涯的感觉,让他特别失落。其实也没有别的,只不过这可能是我们这辈子最后一次在一起出游,以后可能都各自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再没有这种机会了。他在路上一直说着这句话,其实也想靠她近一点,好好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一秒。

可他根本不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是夜里没太睡好,上车就睡意嫣然,他也装着很困,她闭上眼的时侯,他总是偷偷的静静地望着她,每次都欲言又止,昨晚想好的话仿佛哽咽在喉咙里。因为他的理智告诉他,如果自己说出了自己对她的爱,那在她眼里自己一定是一个可耻的人,因为自己现在自己有女朋友。他的良心也告诉他:如果还是个男人,就应该懂得什么叫责任,即使她留下来了自己又能保证给她什么呢,是他需要的幸福还是没有保障的承诺?更何况他根本不可能留下,用一种商业思维来说,就是做着一些徒劳和无谓的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之后,她手里不断地用手机发着短信,收到短信的时候脸上总是一脸的刑法,他知道一个女孩子能够如此开心动情,那一定是她最心爱的人的召唤,既然她已经快乐地被人爱着,自己又怎么能去做一个坏人,自己又怎么能去打扰别人快乐幸福的生活。最终他将所有的想法都在心里挖了个深坑埋掉了。

很快车站到了,他们该分开了,她下车的时候头也没回的走了。在那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好轻松也好累,快速打车回到了办公室,草草地把工作资料整理了一下,便倒头大睡,也许睡着了,什么也不用想了,对他来说才是最幸福的时光,当他一觉醒来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电视还在放着那首虽然很老但他很喜欢的小提琴曲《二泉映月》。

他忽然感到心疼的无法呼吸,看着烦乱的工作,想着快要离开的她,想着自己想给却给不了的爱,对她积欠了三年多的泪水,忽然像六月的雨,肆无忌惮的流满了他的整个脸庞。他点燃一支烟,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静静地感受着这初秋深夜袭来的冰凉。

或许今生他们都没有缘分在一起,但他永远爱着她!或许很多男人都认为男人的感情是不可靠的,但他告诉自己,他不会违背自己心里的想法。

爱是很奇妙的东西,不是付出多少就需要回报多少。爱,只是在拨通电话那一刹那听听对方的声音,再见到对方时能默默地看看对方是否过得很好;爱,只需要摸摸地奉献,奉献给自己所爱的人,在对方需要的时候能陪着对方,在远方默默地为所爱的人祈祷!

他告诉她,他会一直在远方为她祈祷,愿她一切都好!他会一直在原地静静地等她,等待平行线相交的那一天!他真的爱她,愿她每一天都过得开心快乐!

 

 

 

 

人生感悟:萧伯纳曾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以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

 

 

 

爱得早不如说的早

我在E-mail里告诉福笙,下个月我就会飞伦敦,要他去机场接我,我要在第一时间吃到英国的薯片。福笙曾无数次在E-mail里吹嘘,伦敦的薯片品种繁多又便宜,足以让我在一周内变成超级肥妞。

福笙知道我爱薯片,书包一侧总塞着一筒薯片,大家宝或是奇客。上自习课时,我的嘴巴从来不闲着,同桌的女孩对别人说她很讨厌我,因为我皮肤黑。其实,她讨厌我吃薯片,香香的味道总能轻易地侵略她的味觉神经,扰乱她安心读书。第二个学期一开始,她就向班主任提出换位子,没出卖我的薯片,我对她的敌视有所减轻。她叫韩晓蕾,有着让我妒忌的白皮肤、黄软头发,很棒的学习成绩。韩晓蕾如愿以偿,和福笙分享同一张课桌,我一回头就能看见韩晓蕾歪着脑袋和福笙说话。我有点后悔,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提出换座位的应该是我。

我不要韩晓蕾西环福笙,所以,从高一到高二,我逮着机会就拼命践踏福笙的形象,韩晓蕾熟视无睹地偷笑,我有点怀疑她在侮辱我的智商。于是,在高三上学期,因为一件小事,我和韩晓蕾之间的战争终于爆发。

韩晓蕾说:葛美娇,你知道吗,你很让人烦。我仰起鼻孔:我哪里让你烦了,你才让人烦呢,整天仰着鼻孔装骄傲的公主。然后,我们谁都不理谁,看教室外的梧桐树,开满了小喇叭样的紫色花朵,再然后,扑哧一声,我们都笑了,冰释前嫌,成了三人死党。这事发生在1999年的秋天。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到了2000年的秋天,韩晓蕾考进了清华,福笙去了上海理工,我把自己只能在本市读一所普通大学的罪过归咎于薯片,他们用美味涣散了我的学习精力。

韩晓蕾曾在网上问我:葛美娇,你爱福笙吗?我甩过去一个吃惊的表情:嗬,你饶了我吧,我爱福笙?除了耍赖他不会哄女孩子,又不懂浪漫,我的初恋可不想交给一截邋遢的木头。含笑累不相信,我信誓旦旦。其实,我是言不由衷的。

2002年冬天,福笙突然从上海跑回来了,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在学校的寝室楼下,我傻乎乎的跑下来,站在凛冽的风里仰着头看他。福笙是个大男人了。我的额头直到他的肩,穿的那么厚,像一只笨笨的北极熊。

不好好上学跑回来干什么?寝室楼里有暖气,冬天一到,总是让我错误的估计了外面的温度,穿的少少地下来,在寒风里瑟瑟的问他。

福笙憋了以下嘴巴:又臭美了,槐会去穿衣服,我在这里等你。哈,他的口气又气、又疼、又怜又无奈,我喜欢,宁肯这样冻着让他怜下去。我倔倔的说:

福笙刷地拉开了羽绒服拉链,我被裹进去。暖的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那天,福笙像一只巨大的树袋熊,揣着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他要去英国读研究生了。在上海。他通过了雅思考试。

我的心忽地缩了一下,仰起头。看他:为什么一定要去英国一呢?韩晓蕾也去了。

福笙也仰起头,我们一起看天,下雪了,细碎的雪花飘进眼睛里,挂在头发上,凉气丝丝钻进心里。福笙说:因为去英国读研究生时间短呀。时间,不是我在乎的,我很想问福笙,他是不是和韩晓蕾在英国的同一座城市。韩晓蕾在伦敦。

知道福笙离开,我还是没问,只是站在雪夜里拼命地向载着福笙远去的计程车屁股招手,直到实现里只剩下了两道漫长的车痕。我蹲在地上,在雪地上写下:郭美娇爱福笙。然后哭了,继续飘落的雪花,那一串字渐渐变浅,渐渐被吞噬

福笙要在北京转机去伦敦,我们的送别在青岛机场画上句号。福笙进入了安检通道,离我渐行渐远,我冲着他的背影张开嘴巴:郭美娇爱福笙

只是,我的声音被机场广播淹没了。福笙直听到我念他的名字,没听清后面的。他折回来,探着长长的脖子问:美娇,你说什么?我很失望,恹恹地说:没说什么。我念了雪地上的一句话。他摆了摆手,离开了我生活的城市。去了空气潮湿气候阴冷的伦敦,那里有韩晓蕾。

一周后,我收到了福笙的E-nail。福笙在E-mail末尾问: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我回E-mail给福笙,然后按了发送。回到收件夹,看到了韩晓蕾的E-mail,她兴高采烈地高数我,终于可以给我发E-mail了。福笙给她装了中文输入系统。

我慢慢移动鼠标,逐字逐句的看,不放过一个标点。看了两边。关上电脑,韩晓蕾的E-mail内容我已倒背如流。我没给她回。然后,我决定去伦敦。

福笙的E-mail不是发过来。末尾的结束语千篇一律地重复:在机场安检口你说了什么?

我的回答从不重复,福笙知道我在撒谎,他要听到我的真话。我三缄其口。好像说了就失去了发E-mail的动力。

2003年春天,我给福笙发E-mail让他到机场接我,我要在从机场到住处的一路上一口气尝完英国各种口味的薯片。

在机场出口,我看见了福笙。他黑了瘦了,眼睛炯炯有神,像黑人的牙齿,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地富有光泽。我张着胳膊,像鸟儿一样扑向福笙,却扑进了韩晓蕾的怀抱,他竟然躲在福笙的身后。她看着我,好像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在爱情面前,这样的惊喜喧腾不起效果。但是,我要配合人家演下去,假装很惊喜。

会住处的路上,福笙从背包里给我掏薯片吃,果然吝啬,竟真的一种口味只带了一片。在吞下第四枚薯片时,我看到福笙手背上多了一片巨大的暗红的疤痕,我一把捉在手里:和别人打架了?

韩晓蕾没心没肺的嗤嗤笑,抢着说,这是福笙去中餐馆偷师的代价,他发誓要学会做菜,养好我的胃。

我减慢了对薯片的咀嚼,然后味觉失灵。我闭上眼睛努力向后仰着头,韩晓蕾摸了摸我的脑袋:美娇,你怎么了?

我不肯睁眼:飞机后遗症,有点儿晕,还有,我想我老妈了,第一次离她这么远,现在她一定坐在电话机旁,望着伦敦的方向流眼泪。眼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我总算给流泪找了个合理的借口。穿过眼泪,,我看到一个键郭美娇的傻妞,她傻乎乎地等着一个叫福笙的男生来追,等来等去,爱情已被一是在等待的路上。

我的初恋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我忽然感觉自己很多余。

那天晚上,福笙恨恨地喝了两瓶啤酒,很没出息地醉了,他抬起醉眼说:美娇你还没告诉我,在青岛机场安检口,你究竟说了什么?

我盯着他大喊:你就那么想知道我究竟说了什么吗?

想,韩晓蕾也想。

好吧,我说郭美娇爱福笙!说完,我摔门而去,对身后面面相觑的两人,视而不见,街边的流浪猫惊异地看了我一眼,被我的呜呜大哭吓得落荒而逃。

那天晚上,韩晓蕾上街找我,很远很远地看着我:我问过你的,你说不爱她,可是,当我知道你爱他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我爱他。

谁让你不早说呢,爱得早不如说的早。

最后,韩晓蕾问:我们是做情敌呢还是做朋友?

我仰着头,想了很久,想得很难受,半天才说:“做情敌我也得不到爱情,你以为我傻呀,连友情和爱情一块儿扔了?

然后,我们呱嗒呱嗒地跑向彼此,可我还是哭了。

 

 

 

 

 

人生感悟:爱得早不如说的早,害怕拒绝只会没有希望,说出来才有可能有希望。虽然爱,但没有说出来,等到在说时可能对方已经心有所属,有自己的幸福了。心动不如行动,爱她就勇敢的告诉他。

 

 

 

 

 

转身遇到爱

那是一次有朋友一手安排的相亲。那一年她29岁了。爱情的繁华开了又谢了,只因为没有一双能走路的腿爱最终是没有结局,往事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把一颗脆弱的而敏感的心刺得千疮百孔。她再也受不得那样的痛,所以朋友介绍他时,她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他也快三十了,正好长她一岁,憨厚老实,寡言少语。见面时,他拘谨地坐她的对面,一双手从桌面移到膝盖,又从膝盖一道桌面,头上不停地渗出细密的汗珠。见面的一个小时里。他们说的话没有超过十句。父母问她的意思,她既没有说行也没说不行,怎么都行,这个人和他理想中的男人,相差何止千里?可是父母都很喜欢,他们说这种稳重憨厚的男人最靠得住,值得托付终身。

就这样,他们不咸不淡地交往着。隔几日,他会打个电话,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简单的问候而已。放电话前,他总是问:喜欢吃什么。我去的时候带给你。他沉默,隔日他来时,抱了一道对水果。他说:你天天看电脑,吃这些对眼睛好。便在没有多余的话。只是安静的在一旁看她双手在键盘上飞舞。

她客气地保持和他的距离,不亲也不疏。他很努力地想走进她的内心,有一次他说:《红楼梦》里的诗词……..”她却打断他:外面下雨了吗?她笑容温婉,却有据他于千里之外的冰冷。

她其实也能走的,只不过要用双拐。她从来没在他面前做过。她那么骄傲,绝不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在他的目光下。他便由着她,推着她一起去逛街。去书店,去花市鸟市,为她买香喷喷的烤红薯。

有一次他来的时候,她刚好在小区的花园里锻炼。她的腋下架着双拐,拐杖先向前移一下,然后左腿往前迈,站定了,右腿再往前迈。步履蹒跚,每一步都显得那么艰难。他们默默地看着,心里忽然很疼。她转身正还看到他,他伸手就要来扶她,她连涨得通红,坚定地推开他,继续往前走。可惜没走几步,脚下忽然一个趔趄。整个人都摔在地上。

几乎同时,他从身后冲过来。双腿跪在地上,手抱住她的腰。他的脸在一瞬间就渗出了细密的汗珠,目光里全是疼惜和自责。他一叠声地问:摔着哪儿了?疼不疼啊?来我抱你起来。他坐在地上,不动,,眼睛盯着他看。不过是摔了一跤,这样的场景他早已司空见惯了,但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紧张,他的无措,他额头上的汗珠,似乎都在告诉她,他爱她,在乎她,心疼她,怜惜她。

她说:你那么紧张干吗?他没说话,红着脸,笑了。那一刻,她仿佛听到自己心里铁马冰河一般轰隆隆响过,所有的坚冰,都融化了。原来她的心,一直徘徊在爱的轨道之外。这摔倒的一跤,让她的爱情拐了一个弯,他的宠爱和心疼,是拐弯处鲜明的路标。一路引领着她,走进爱的轨道。

往后的事顺理成章。没过多久,他们便举行了简朴的婚礼,请了双方的家长和亲戚。这也应该说是皆大欢喜吧。

 

 

 

人生感悟:爱因你而生,在邂逅的途中画出美丽的弧线,落在另一边时,不要懦弱,不要放弃,不要没有勇气。不管是你的爱,还是爱你的都在那转弯处等着你。

 

 

 

 

 

 

 

 

 

留住的叫幸福,流失的叫遗憾

公交车一靠站,雨就噼里啪啦地下起来了。不是吧,老天这么不给面子。唉,我本来是挺喜欢下雨的,因为觉得下雨会有很多浪漫事情发生,只是今天这与下的太突然了,我没有带雨伞,这可怎么办呢?得找一个地方避一下雨才行。环视了四周一下,肯德基终于成为我的目标,我准备一下就向肯德基跑去。

虽然用手护着头,但还是全身都湿透了。终于到肯德基门口的时候。突然被人给揪了起来。动作还真粗鲁,本小姐可是女孩,就不能温柔一点呀。我刚想发脾气,就听到那人说对不起,回头一看是个男生,样子看起来傻傻的,看到他那样子,我只觉得好笑,什么气也消了,就说了声,没关系。然后就看到他好像送了口气的样子。后来他提议说到里面去喝杯东西,我想反正我就是要进去的。就答应了。

我们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他问我要吃什么,我觉得不饿就说可乐和薯条吧,然后他就去排队买东西了。我坐在那里用纸巾把脸上和头发上的水都擦干,然后再把头发梳好,我想我刚才的样子肯定是很狼狈,想想本姑娘的英名就毁在一场雨上,真是不应该。

我刚刚梳理好,他就会来了,把东西一股脑地放在我面前叫我吃,可乐差点都打翻了。看他那么急的样子,觉得很好笑。我觉得应该把钱给他,不好意思让人家请我吃东西嘛。我说:把钱给你吧。他连忙说不用,他说,撞了我应给请我吃东西的。我想也好,省一点是一点,有人请还不好啊,况且有多少人想请姑娘我吃饭,我还不愿意呢,他算是傻人有傻福了。我笑笑也没坚持要给了。

跟他谈话才发现他原来挺幽默的,说的我老师忍不住哈哈大笑,全然不顾我的淑女形象,跟他在一起觉得很舒服。

肯德基事件以后,我们也一直保持联络,经常会发信息和通电话,我发现他是一个很细心的人,每次我打电话给他时,他都会挂掉,然后打过来给我,因为我的是大众卡,接电话是不用钱的。每一次到了很长的时间,每一次我都不想挂电话。我们偶尔也会出去玩,可是他从来没有向我表白,有时候我觉得他好像有话要跟我说,可是每次都没有说出来,每次都觉得很失落,不过我想给他点时间吧。

214日是情人节,我们约好一起过,我期待这有好事发生。下班的是侯,同事说要买礼物给女朋友,不知道要买什么,就硬拉我去当参谋。晚上回家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忘了带手机,一看未接电话全是他的记录,我想他一定着急了,就连忙拨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关机,我想他不会这么早就睡吧,也许在外面手机没电了。第二天我接着打,可还是关机,晚上我倒我们约好的地方等他,一个晚上他都没有出现,电话仍然关机,也没有任何音讯,我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第二天找遍了所有的报纸,没发现什么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死亡的消息,我才放心。可是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消息。

一年了,我和她失去联系整整一年了,可我还时时刻刻幻想着有一天会与他相遇,会想这他现在在哪里?他是不是已经有了女朋友,还会不会想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特傻。

我终于意外地遇见他了,看到他的那一刻,我整个人都呆了,心情很激动,却又不知所措。我以为我们会有很多话要说,应该会诉说着彼此的的思念,可是我们就一直这样站着看着彼此,说不出话来。

天渐渐下起雨来了,我们下意识地又跑到肯德基去,一切和刚认识的时候一样,我们静静的坐了很久都没开口,终于,我先开口说了那天没接他电话的原因,其实我想告诉他这一年来我有多想他。没想到他却跟我说,他一直在北京,并且有了女朋友。我没有说话,紧紧地咬住吸管,我的手好冰,不知道是可乐里有冰的关系,还是因为我的心里也很冷。

我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我跟他说我们走吧,我说的时候还是笑着的。我不想让他看出我的悲伤,走出门口的时候,雨还没有停,此时却觉得老天是在为我掉眼泪。他说等雨停了再走吧。

我不想让他看见我的眼泪,我说声不用了,转身就走了。眼泪终于忍不住地留下来,雨水洒在我的身上,很冷,也许还没有我此时的心冷,等待一年的时间,却等来注定的结束。

也许我们错过的不是一年,而是一辈子。

 

 

 

 

 

人生感悟:留住的叫幸福,留不住的叫遗憾。幸福的滋味是甜甜的,偶尔酸酸的;遗憾的感觉是苦苦的,偶而会辣辣的。好好对待身边的人,能在一起就是幸福。

人生别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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