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是否必须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发布时间:2013-03-04 22:40:16

新会计准则下必须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吗

工会经费,凡是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均应按2%提取工会经费,并拨交工会(有些地方系由地方税务局代收)。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在有些地方(如大连、郑州等)也要求按比例缴纳工会筹备金,因此也是需要计提的。另外,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应当遵循《工会法》的规定,并且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上市公司不建立工会组织似乎较难以想象。

职工教育经费,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并且职工教育经费虽然不符合负债定义,但通常涉及的余额不大,基于重要性原则,以及上述规定导致的潜在法律风险,一般应建议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税法规定的比例扣除。其中,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凭证应遵循《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4号)的规定,20107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新准则下是否必须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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