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8-07-01 07:27:51

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 设立旅行社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规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设立国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任人员三名、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者,需要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者,需缴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设立国内旅行社要求:

(1)应具有足够的营业用房和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2)具有持国家旅游局颁发《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一名、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3)注册资本不、小于30万元人民币;

(4)需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3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 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 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及申报审批;

1 设立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2 旅行社的申报及审批

(1)设立旅行社申报审批程序;

(2)审批旅行社的条件;

(3)审批期限;

(4)工商登记;

开办旅行社的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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