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27 08:38:27

大型活动、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举办大型活动(含区、校运会及外出实践活动等)之前,相关处室或年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

2、学校集会、做操由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3、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学生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学生分东西楼梯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运动会期间,教育学生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区域,严防撞伤,砸伤事故的发生。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5、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如体育运动、劳动、社会实践等)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6、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集体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若组织外出集体活动时,组织者要提前写出集体外出活动请示报告并上交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没有经过审批擅自外出活动的,要追究组织者的责任,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年级主任、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会操,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红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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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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