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
发布时间:2015-06-19 16:49:56
发布时间:2015-06-19 16:49:56
敖汉旗环境保护
“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编制思路
“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处于十八大提出的在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五大目标的历史坐标下,要求必须科学谋划“十三五”目标指标,既要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还要脚踏实地、能够达成。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生态环境是否安全两个检验标准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立足点和着力点。
规划编制要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新环境保护法和新常态的为政治、法律和经济基础。以大气、水和土壤三大行动计划为工作基础,与三大行动计划有机衔接,确保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技术环节无缝对接。
“十三五”环保规划就“十二五”规划对比,工作思路由以管控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向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途径从主要依靠环境容量向依靠环境流量、环境容量的动静协调、统筹支撑转变。现就“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基本思路陈述如下。
一、 当前全旗环境形势(“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环保规划指标设立包括总体目标和主要规划指标两方面。主要规划指标又细分为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目标(水、气、生态、辐射),环境管理能力指标,污染防治指标四个方面。
结合“十二五”环保规划执行情况,分析至“十二五”末,环境现状与十二五规划目标对比完成情况。
(二) “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进展:
“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关键期。在整体评估“十二五”环保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后,对于“十二五”期间的突出环保工作予以展示,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物减排情况
①减排政策,减排措施和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②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情况
②水环境:中心城镇污水能力提高,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③大气减排:采暖行业脱硫脱销,机动车氮氧化物大幅减排
④城市噪声污染治理情况
2、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情况
①水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调整工作,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完成情况及建设情况。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
②大气环境:颗粒物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气控制,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③土壤环境:加强土壤保护制度,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治理和土壤修复。
④生态保护和监管工作: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监管水平提高,生物多样性水平持续稳定,资源开发实施生态监管。
3、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工作
建设风险体系并推进,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固废安全处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4、环保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情况
①环保监测监管能力:能力建设增加投资。环境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能力、核与辐射监管能力有较大提高。
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保投资的增加,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医疗垃圾处置、机动车尾气检测等设施建设。
③环境宣教工作效果明显:电视、广播、期刊。
5、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规划、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三) 当前主要环境问题及“十三五”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期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化期,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挑战。结合国家、自治区及赤峰市的环境特征,分析“十三五”时期环保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机遇体现在:
1 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地位更加突出。
2 经济增速换挡,环境压力进入调整期;
3 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
4 能源日益清洁化,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
5 环境保护作为民生问题更加重要。
挑战体现在:
1 污染物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环境绩效较差。
2 环境质量不尽如人意。
3 污染治理迟疑不决、患得患失;
4 布局性污染点状转移、面上扩张;
5 产能化解尴尬无奈、进退两难。
6 环境风险日益突出,防控能力偏弱。
7 环保投入不足。
8 生态环境总体好转,局部地区仍在恶化。
9 监管能力仍然不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国家“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思路为准:即以党的十八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改革创新驱动,全球视野谋划,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民生改善,建设美丽敖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 基本原则
以国家“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思路为准:即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国、法治管理,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三、规划目标
(一) 规划目标
结合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的“十三五”环保规划规划目标,制定敖汉旗“十三五”环保规划规划目标。初步定位为: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环境资源审计、环境责任考核等制度取得重要突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 主要规划指标
按照历年环保规划的相关规律,仍然划分为总体目标及主要规划指标。
1、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结合敖汉旗实际情况制定。初步定为: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持续稳定性;继续完善健全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环境资源审计、环境责任考核等制度;公众环境满意率不断提高,初步形成生态文明体系。
2、主要规划指标
(1)总量控制目标
①主要污染物:继续实施十二五期间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指标,初步考虑,对采暖行业工业烟粉尘试行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结合敖汉旗现有环境容量基础设定减排目标和比例。
②重金属污染物:结合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总量控制结果,设定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现状排放水平。
(2)环境质量目标
①水环境: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至2020年,改善辽河流域整体水质,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环境治理得到阶段性改善。
②大气环境: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确定好于国家Ⅱ级标准的天数(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目标292天/年);确定重污染天气减少60%(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给予的数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0%以上(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给予的数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标(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给予标准)。
③生态环境:水土流失面积下降,生态系统维持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结合敖汉旗生态环境现状,保持敖汉旗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位;结合自然保护区现状管理能力,提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要求达到100%(十三五规划编制思路给予标准),积极争取国家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力争成为区域土壤综合治理示范区。
④辐射环境:继续保持现状,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放射性、电磁辐射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放射性废物收贮率达到100%。
⑤环境风险防控: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数量显著下降,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核与辐射环境方面: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辐射安全得到保障。
(3)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
旗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信息宣教能力均达到标准化要求;
进一步建设完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
(4)污染防治指标
结合敖汉旗现状污染防治指标,制定新惠城区污水处理率比例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8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8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80%;再生水回用率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50%;新惠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9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至少优于十二五规划5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就地得到安全处置。
四、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结合敖汉旗未来五年的环境形势及环境保护目标,“十三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 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
1、建立健全全面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
2、推进水、大气和土壤三大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3、持续精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二) 持续推进治污减排工作
1、优化总量控制实施;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
3、加大行业环境监督管理力度。
(三) 加强生态保护,发展生态文明
1、建立完善生态管治制度,实施分级分区管控;
2、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管理,维护生态安全;
3、完善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统一监测和系统管理;
4、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保护。
(四) 加大风险管控,维护环境安全
1、从布局和结构入手,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
2、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实现健康发展与环境安全;
3、加强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强化企事业环境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
4、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事后追责;
5、建立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基础能力建设;
6、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万无一失;
(五) 健全制度建设,加大政策创新
1、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2、划清权利责任边界。
3、强化环境统一监管;发挥环境保护部门综合监督;参与综合决策;评价考核与问责;落实主体责任。
4、四是强化市场机制建设。包括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逐步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建立和完善激励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
5、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包括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五、重点工程及投资
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对环保工作全局性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
参照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重大工程类别,结合敖汉旗“十二五”期间已有大工程及其治理现状,财政资金拨放情况,确定“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程,参考类别见下表。
“十三五”规划期间重点工程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 | 规划投资 (万元) | 其中 | ||
申请国家及自治区投资(万元) | 地方配套 (万元) | 项目自筹 (万元) | ||
环境质量 改善和提标工程 | ||||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 | ||||
辽河流域工程治理 | ||||
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工程 | ||||
农村环保工程 | ||||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防范工程 | ||||
环境监管能力 建设工程 | ||||
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及投资 | ||||
社会行动体系 建设工程 | ||||
六、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参考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的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借鉴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结合敖汉旗管理现状,制定合理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