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6-15
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制定本规定。 二、三次产业划分范围如下: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985年制定的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同时废止。
三次产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
三次产业分类 类 别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门类 大类 A 01 02 03 04 05 B C
06 07 08 09 10 11 13 14 15 16 类别、名称及代码
类别、名称
农、林、牧、渔业 农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
农、林、牧、渔服务业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饮料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
三次产业分类 类 别 第三产业
门类 大类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