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思考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10 21:46:05

2021法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思考建议

一、X以来区法院队伍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干警作风。在主题教育活动中,紧密联系法院干警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着力,以学习组织、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领导示范四个到位确保广大党员干警深刻接受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积极开展党员联户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警深入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接受实践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活动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入手,“走出去”、“请进来”、“面对面”、“背靠背”广泛深入征求各方意见,对“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全体党员干警深刻自查、自省,形成对照检查材料X份,落实整改台帐X份,做到整改项目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净化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生活作风,狠刹“四风”蔓延,司法作风明显改善,投诉信访率同比下降X%,且无一涉及廉洁问题,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司法为民水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活动,严查“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冷、横、硬、烦、推”等不良司法现象,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引导干警转变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按照“责任制、督办制、公示制、销号制”的要求,对整改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工作每周进行督导。

(三)强化廉政建设,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把反腐倡廉作为大事抓早抓好,每周定时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名言警句,组织干警参观“人民的好公仆、干部的好榜样——焦裕禄精神展”,集中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苦难辉煌》、《焦裕禄》等影片,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到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渤海革命纪念园接受党性党纪现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加强制度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在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风险排查、内控、预警作用,切实将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体干警做出零持有报告。

(四)强化监督制约,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制定《审判工作流程管理规程》,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程序、具体时限和具体标准;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从立案、审理、执行到信访、发改、再审各个环节均量化考核指标,提高广大法官的效能意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系统,对立案、庭审、审限、归档等节点进行监控,实行内部通报、排名制度,确保均衡结案,提升案件质效。

畅通建言献策、批评监督两个渠道,虚心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公开听证、人民陪审员和民意沟通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一切应当公开的审判活动,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倍增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既当审判员,又当监督员的作用,案件参审率达X%以上;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座谈、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五)为干警减负增压,促进工作机制转型升级。确立“减轻一线负担,解放法官、增强活力、提升质效”的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案多人少难题,多措并举减轻一线庭室、法官负担,促进工作机制转型升级,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成立审判服务中心,将电子卷宗生成、归档、扫描等事务性工作从一线剥离,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引入OA电子办公系统,提升办公效率,实行“X+N”主辅岗制度,鼓励后勤保障部门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审理、执行案件,降低一线工作总量;新聘法警X人,购置警用装备,实行法庭驻警、个案法警值庭、法警常规巡查,引入安保视频监控系统、安检系统、访客系统,实现安全防控无死角,保障了工作秩序,增强了法官安全感;

实行经费统一保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任何部门向任何单位、任何人收取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评估费、邮寄费以外等没有依据的任何费用;实行从优待警,率先落实加班补贴政策,提倡干警带薪休假,解决驻院干警中午就餐,报销学习、调研支出,提高宣传调研奖励幅度,增强干警归属感、从业尊荣感职业认同感。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还不相称,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一是少数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创新工作方式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有些案件因盲目适用法律下判造成当事人上访。有的干警满足于原有的工作思维模式,停留在凭经验办案或机械按法律规定办案的水平上。在处理其他事务性工作中,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协调能力不强。

二是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我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已达到X人,但真正法律专业毕业的干警仅有X人,缺乏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多面手。极个别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均不行,不能适应法院工作。大多数年轻干警,因工作经验不足,尚不能独挡一面。

三是干警年龄结构不够合理,缺乏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年轻后备干部。当前我院共有干警X人,X岁以下干警仅有X人,占全院总人数的X.X%,X岁以下干警中有审判资格的有X人(其中X人尚在脱产就读研究生),然而X岁以上的干警却达到了X人,占到总人数的X.X%,接近一半。随着进人的难度加大,后续年轻力量供给严重不足,同时部分优秀的选调生不断被选调到上级法院和有关部门。四是个别干警廉政标准不高,廉洁意识不强。仅仅满足于领导不批评、媒体不曝光、群众不告状、个人不出事,关系案、人情案问题还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表现出来。

(二)审判作风不能完全让群众满意。一是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的现象还时有存在。表现为:对群众冷、横、硬、推现象,对当事人冷热不均;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掺杂人情、金钱、权势等因素,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私徇情的工具;有人说情的案件快办,没人说情的案件慢办,甚至于有的案件当事人催促多次,案件仍久拖不办。这种情况虽然表现在个别干警身上,但却损害了法院的整体形象。二是部分干警在生活中行为不检点、不廉洁、不注意形象,自律意识较差。三是对涉诉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干警作风漂浮,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经常出现瑕疵,导致当事人上访不断。有的干警对信访工作不重视,不能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是得过且过,应付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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