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19-08-10 09:08:24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发展壮大我镇各村农村集体经济,确保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脱贫摘帽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脱贫摘帽验收的一项重要指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解决“谁来发展集体经济”“怎么分配经济收益”问题的前提,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我镇已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但是软件资料还不够完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登记颁证等工作相对滞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还未建立和规范运行。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X5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X9月底前,确保实现全县所有村(居)集体经济收入达到年人均10元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清产核资(418日至425日)。X年底全镇已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但部分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流于形式走过场,未能清完核完,当前各村(居)要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软件归档模板,对清产核资软件资料进一步加以完善,分类归档。

2.成员界定(418日至430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启动成员界定工作,严格界定程序,确保不漏界定一人、不错界定一人。

3.股权量化(430日至510日)。以村为单位,原则上实行份额制,按照一人一股把村集体资产平均折股量化到人。

4.建章立制(510日前)。在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的同时,要同步启动建章立制工作。按照《X省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产生成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和监事长。

5.登记颁证(525日前)。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村

(居)完善登记注册相关资料,并及时批复。然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现场审核资料、现场录入信息、现场颁发证书。

6.开户运行(531日前)。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取得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后,即刻到公安机关办理印章业务,到邮政储蓄、信用社等银行开户,以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开展经济业务。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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