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05 22:04:43

药剂科绩效考核办法

一、门、急诊人员劳动量核准方法:

1、电脑统计的每日每组核、配方人员处方量平均分配给该组的两人。急诊核、配方由一人完成,故处方数不需分配。

2、因公补休、参加公益活动、院内其他非业务类工作者,每天补充一定基数的处方量,该基数根据药房当月总工作量,经药房内公示后确定。

3、个人当月处方数占全药房总处方数的百分比为当月工作量。

二、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奖罚标准:

(一)劳动纪律方面

1、准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5分;

2、门诊窗口人员应提前五分钟到岗,未做到者扣5分;

3、不按医院规定着装者,扣5分;

4、擅自离岗者,扣10分;

5、为了防止药品流失,擅自借药给他人者(特殊情况除外),扣5.

(二)服务态度

1、在窗口不礼貌用语者,不耐心解答患者提问者,扣处方5分;

2、发药时,如不写明用法,态度生硬者,扣5分;

3、遭患者投诉,经核实确为工作人员错误时,扣5分;

4、说对医院或科室部门不利的话,如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

(三)工作差错方面

1、因差错造成严重后果或病人投诉者,扣5分;

2、将前后两名患者药品搞混搞错,造成药品混淆并及时发现收回者,扣5.

(四)未做好特殊药品的处方规范检查(规格、用法、用量、剂量、身份证号码等)发现一张,扣5分。

(五)其他罚则

1、包干药柜管理不善,无故报废药品的,扣5分;

2、手写医保处方上未盖章没有及时纠下的,扣5分;

3、发药桌面不整洁,药品随意摆放,当日处方不及时装订者扣5分;

4、工作中造成药品损毁,不报告不登记的,一经查实扣5分;

5、近效期药品要告知患者,如因未沟通而造成的退药或纠纷,扣5分;

(六)奖励条款:

1、收到患者表扬信,调查属实者,加5分;

2、纠正医生或收费处错误的,加5分。

3、处方点评药师、医嘱点评药师、抗生素各项统计指标加10分。

三、中心药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1、中心药房参与绩效考核人员奖金由固定部分加浮动部分组成。

3、个人奖金固定部分=个人系数×0.6

4、个人奖金浮动部分=个人系数×0.4×

5、因工作需要,由负责安排的全月白班工作人员,当月工作量默认为1

6、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或突出贡献者,参照门诊药房人员奖罚标准及院内相关规定进行奖否。

四、其他:

各药房组长系数1.2、临床药师、库房人员工作量默认为1,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或突出贡献者,参照药房人员奖罚标准及院内相关规定进行奖否。

药剂科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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