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和失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12-02 10:58:23

仲裁协议无效和失效的情形

  核心内容: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形下无效?口头方式订立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等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形又有哪些?被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

  一、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行为。法律在赋予其一定的约束力的同时,也往往明确规定达到具有这一约束力的强制性条件和规范。当仲裁协议违反了该条件和规范时。该仲裁协议无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我国仲裁法第2条、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为了维护民商事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护未成年人和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签订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中要明确规定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这是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基本要求。如果仲裁协议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该仲裁协议则具有瑕疵。对于有瑕疵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是可以补救的,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即为无效。

  二、仲裁协议的失效

  仲裁协议的失效是指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其原有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它们的根本区别在于,仲裁协议的失效是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在特定条件下失去了其效力,而仲裁协议的无效是该仲裁协议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失效:

  1、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已被当事人自觉履行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即仲裁协议约定的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得到最终解决后,该仲裁协议因此而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而使该仲裁协议失效。协议放弃已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协议订立仲裁协议一样,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仲裁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协议放弃,则失去效力。当事人协议放弃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为:

  (1)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明示放弃了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

  (2)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变更了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已达成仲裁协议的纠纷,从而使仲裁协议失效。

  (3)双方当事人通过默示行为变更了原有的纠纷解决方式,使仲裁协议失效。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应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3、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如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该仲裁协议在签订后的6个月内有效,如果超过了6个月的约定期限,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失效。

  4、基于仲裁协议,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该仲裁协议失效。我国仲裁法第9条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协议无效、失效的法律后果

  仲裁协议的无效或者失效使得仲裁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表现在:对当事人来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法院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管辖权。对于仲裁机构来说,因其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而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3、张小娴说: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甚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4、张小娴说:思念一个人,不必天天见,不必互相拥有或相互毁灭,不是朝思暮想,而是一天总想起他几次。听不到他的声音时,会担心他。一个人在外地时,会想念和他一起的时光。

  5、张小娴说: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6、张小娴说: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7、张小娴说:寂寞的人,感冒会拖得特别的久,因为她自己也不想痊愈。

  8、张小娴:女人放弃一个跟不上她的男人,是有志气。男人放弃一个跟不上他的女人,则是无义。

  9、张小娴说:清醒一点吧,世上没有未完的事,只有未死的心。

  10、张小娴说:遗憾,也是一种幸福。因为还有令你遗憾的事情

  11、张小娴说: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所以才会失望。因为有爱,才会有期待。所以纵使失望也是一种幸福,虽然这种幸福有点痛。

  12、张小娴说:突然觉得很委屈。我对你微笑,转身的刹那,终于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13、张小娴说: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喜欢一个人,不到一定程度,不要轻易去说喜欢。因为你的一句轻浮的话,很可能悲伤另一个人一段时光。也有的,将会是,一生。

  14、张小娴说:如果没有很大把握,又或者没有坚定地信念,请不要说太长久的承诺。相爱时叫承诺,不爱的时候呢?也不是谎言吧。毕竟爱着的时候就算说了地久天长,相信也是出自真心。只不过后来的离开,不是自己能把握的。

  15、张小娴说:如果爱的足够深,又或者是用情深的人,那个曾经伤害过TA的人有天肯回头了,TA还是会很没骨气很没出息地接受。因为爱,因为忘不了。

  16、张小娴说:爱情结束后,请选择“沉默”.你可以喊三两最好的朋友去K歌,使劲吼,就唱那首“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然后在某个时间点突然嚎啕大哭。就算你是男生,也没什么丢人的,不难过只能说你没有真心爱过。

  17、张小娴说:不要在爱情结束后,把那个你曾经爱过的人到处指责,将TA说的一无是处。没必要的,既然留不住心,不如留下那份感情的纯洁度,蒙了尘,也就减损了回忆的价值。

  18、张小娴说:你以为不可失去的人,原来并非不可失去,你流干了眼泪,自有另一个人逗你欢笑,你伤心欲绝,然后发现不爱你的人,根本不值得你为之伤心,今天回首,何尝不是一个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境界,所有的悲哀也不过是历史。

  19、张小娴说:爱情总是想象比现实美丽,相逢如是,告别亦如是。我们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最深最重的爱,必须和时日一起成长。

  20、张小娴说:开始的开始总是甜蜜的后来就有了厌倦、习惯、背弃、寂寞、绝望和冷笑曾经渴望与一个人长相厮守,后来,多么庆幸自己离开了曾几何时,在一段短暂的时光里,我们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的一个人。后来,我们才知道那不是爱,那只是对自己说谎。

  21、张小娴说:时间会让你了解爱情,时间能够证明爱情,也能够把爱推翻。没有一种悲伤是不能被时间减轻的。如果时间不可以令你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所有的悲哀、痛苦、失败都是假的,那该多好?可惜,世上有很多假情假义,自己的痛苦、失败、悲哀,却偏偏总是真的。

  22、张小娴说: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

  23、张小娴说:在最有感觉的时候,她没有停下脚步,那么,也不必在一起走完那段路之后,回头去寻找那些散落在地上的感觉,路已经走完。爱情中最伤感的时刻是后期的冷淡,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曾经轰轰烈烈,曾经千回百转,曾经沾沾自喜,曾经柔肠寸断。到了最后,最悲哀的分手竟然是悄无声息。

  24、张小娴说: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一次的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

  25、张小娴说:世上最凄绝的距离是两个人本来距离很远,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他们相识, 相爱。距离变得很近。然后有一天,不再相爱了, 本来很近的两个人, 变得很远,甚至比以前更远。

仲裁协议无效和失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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