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化团建

发布时间:2016-08-10 15:44:15

2015年区域化团建驻点工作方案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04-24 文章浏览:57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团中央相关要求,着力推动全市区域化团建工作,团市委决定选派团市委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各区县团委班子成员、部分企业和高校团委书记到街乡驻点;组织团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到重点地区社区青年汇和新建社区青年汇旗舰店驻点。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驻点时间

20154月至6月集中开展驻点。

二、驻点人员(共256人)

1.团市委书记会成员(6人);

2.团市委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处级干部(51人);

3.16区县团委班子成员(39人);

4.区县局级单位团委书记(110人:企业系统54人,大学系统56人);

5.团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50人)。

团市委在外挂职干部、参加脱产学习的干部以及在团市委挂职的处级以下干部不参加本次驻点。

三、对接安排

1.团市委书记会成员(共6人,对接6个街乡):每人对接1个街乡。同时分片联系23个区县指导驻点工作;在所联系区县中对接街乡以外确定1个社区青年汇作为联系点。

2.处级干部和区县局级单位团委书记(共200人,对接282个街乡):其中团市委、16区县团委处级干部每人对接2个街乡(共90人,对接172个街乡);

企业、高校团委书记每人对接1个街乡(共110人,对接110个街乡)。

3.团市委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共50人,对接92个社区青年汇):其中,84个重点地区社区青年汇(含3个已建旗舰店、4个新建旗舰店),另有8个非重点地区的新建社区青年汇旗舰店。

除以上各类对接关系,在2014年驻点期间已建立的对接关系原则上保持不变。

三、工作任务

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落实全市区域化团建工作方案各项任务,推动重点地区社区青年汇和新建社区青年汇旗舰店建设,落实干部建立基层联系点的各项工作要求。

(一)街乡驻点任务

1.调研摸清区域内团青工作基本情况,把本单位的团青资源对接到街乡,推动街乡制定计划完成全市区域化团建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

2.每周开展1次资源对接工作,重点推动市级和中央级单位团组织的对接,4月份完成所有区域成建制资源对接工作,要把资源对接到街乡团(工)委和社区青年汇。

3.推动街乡党组织牵头召开1次区域团组织工作会,区域内各类团组织负责同志出席,部署区域化团建和社区青年汇的工作、解决问题、完善机制。

4.开展1次区域联合活动,参与的区域内团青组织不少于10家,实现单位青年与社区青年的良性互动。指导各社区(村)设计能长期坚持的1项品牌活动,并在驻点期间开展第1次活动。

5.组织召开1次街乡团(工)委全委(扩大)会,推动配齐配强团(工)委书记,确保至少有1名干部专职从事团的工作;配齐街乡团(工)委9名委员。5月底前完成街乡团(工)委换届、每个社区(村)建立健全团组织,推动落实社区(村)党委或支部班子中明确1名委员作为团青工作负责人。

6.督促街乡开展1次区域化团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集中培训,做好信息报送。

(二)社区青年汇驻点任务

1.与街乡、社区(村)党政负责同志沟通1次青年汇工作,推动解决青年汇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与街乡领导的沟通由所在街乡的驻点处级干部协调。

2.帮助社工建立或完善1个有效联系青年的QQ群(或微信群等),驻点期间密切联系区域内青年新增不少于100人,其中重点地区社区青年汇至少50人为青年流动大学毕业生群体。

3.帮助青年汇每周开展1次公共区域的外展宣传,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其中旗舰店应包含1次带动周边社区青年汇共同参与的区域联合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0人,每月至少开展2种不同类型的活动。

4.结交1批青年朋友(不少于20人),每个青年汇不少于10人,每人不少于1次面对面的交流,把他们发展成青年汇的骨干成员。

5.开展入户走访、深访、主动了解参加活动的青年情况,帮助社工每月完成不少于1名青年个案帮扶(重点地区社区青年汇的帮扶对象应为非京籍青年),形成帮扶记录。

四、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为1个单位时间。

街乡驻点干部要有2个完整周次在基层集中驻点工作,每周不少于10个单位时间,5月、6月各自确定一周集中驻点。除集中驻点周外,每周保证2个单位时间。

青年汇驻点干部每周保证3个单位时间。

2.团市委统筹:团市委机关每月召开1次驻点工作会,听取各区县和团市委各部门驻点工作汇报。

3.区域协调:各区县团委发挥在驻点工作中的协调作用,成立驻点干部工作组,由区县团委书记担任本区县驻点干部工作组组长。区县团委每月召开1次驻点工作协调会,协调推动驻点工作。联系相关区县的团市委书记会成员出席协调会,所有驻点干部参加。区县团委要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4.监督考核:所有驻点干部在团市委专题网站上撰写驻点日志,每个单位时间应撰写1篇驻点日志。

5.交流展示:建立专题网页和微信群,每名干部需要将驻点日志提交网页分享。组织1次主题征文。

五、进度安排

4月份为调研对接月完成区域调研、资源对接、计划制定等各项任务。

5月份为组织建设月开展第1周街乡集中驻点,集中开展街乡团(工)委换届、团干部配备、召开区域团组织工作会、社区(村)建团等任务。

6月份为基层活动月开展第2周街乡集中驻点,完善区域联合活动机制,开展第1次区域联合活动,设计各社区(村)品牌活动方案,开展第1次社区(村)品牌活动。

六、区域化团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要求

团市委相关部门、各区县团委、各街乡团(工)委均设置独立帐号。

各街乡团工委要将区域化团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同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

各区县团委要对街乡上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信息进行审核,并做好信息的汇总和工作的监督。

各局级单位团委要将本单位、本系统参与区域化团建的相关信息通过战线部门及时上报。

  团市委各战线部门要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工作监测和考核。

为认真贯彻市委常委会指示精神和共青团中央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意见》(京组通【201442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全市区域化团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到2015年底,在全市各街道、乡镇推动建立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广泛联系、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区域化青年工作格局,实现青年的组织覆盖率大幅增加、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大幅提升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二、开展范围

重点在以下街道、乡镇、地区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

  另有40个郊区县的街乡按照团中央“百县千乡”分类示范创建标准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加强街乡团(工)委的建设。各街道、乡镇应配齐配强团(工)委书记,确保至少有1名干部专职从事团的工作。街乡团(工)委班子应至少有9名专兼职团干部,其构成除所属团组织负责人,还应广泛吸收区域内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有代表性的团青骨干。大力开展街乡团干部轮训工作,提升街乡团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着力推进基层团建工作,各街道、乡镇至少新建20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团组织,实现社区100%建团,至少推动1个社区开展居民中的团员青年以居住关系为纽带自发建团的试点工作,至少培育孵化2家青少年社会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完善基层团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组织活动。

(二)努力实现区域团青组织的联建联动。各级团组织应主动与街道、乡镇团(工)委建立联系、对接资源、开展活动。街道、乡镇应认真开展调研,梳理区域内央属、市属、区属等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团组织,以及非公制经济组织团组织、青少年社会组织等各类团青组织,形成由党的主管领导牵头的区域团组织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根据统一要求和规定程序建立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联席会、联谊会等沟通机制,以及轮流主办区域联合活动的工作制度,实现区域内团青组织的联建联动。

(三)深入开展推优及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指导下开展对广大团员青年的经常性教育,深入开展推优入党和推优荐才工作,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街道、乡镇应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切实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并注重在流动团员中开展推优工作。市、区团组织要在党的组织部门指导下,每年有针对性选拔一批优秀企业、高校团青骨干到街道、乡镇挂职锻炼,担任党政领导助理,参与区域化团建工作,在基层一线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四)切实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实施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行动。在街道、乡镇层面,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区域联合活动,每次活动至少2家驻区单位参加。在社区层面,按“一社一品”要求,每个社区团组织打造一个品牌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活动,每次至少20人参加,每个品牌活动至少持续2年时间。市、区、街乡建立三级经费支持制度,支持街乡区域联合活动和社区“一社一品”活动的开展。所开展的活动要结合区域中心工作、围绕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青年成长发展,通过活动联系广大青年、引导广大青年、服务广大青年,并带领区域青年形成合力,为区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有效运用工作交流管理平台。团市委将开发建设北京市区域化团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初开始使用。各级团组织要有效运用本系统和平台,建立区域资源数据库、区域青年数据库,开展项目申报、经费申请,加强横向的联系、交流,认真参与区域化团建工作,及时、如实填报工作的信息、图片。街道、乡镇要及时展示区域化团建工作成果,展示驻区团青组织参与区域化团建工作的情况。团区县委要做好信息的汇总和工作的监督。团市委将依托本系统和平台进行工作监测和考核,开展季度监测、中期考核、年度总结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调研对接阶段(201411月至20152月)。

各团区县委在区县党委领导下,在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指导下,制定本区县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明确任务。各层级、各领域团组织12月底前主动与所在区县、街乡团组织对接,建立联系、对接资源。团区县委统筹调度好资源对接工作,根据需要、坚持自愿,适当调整对接关系、均衡各乡镇对接资源。各街道、乡镇全面开展区域内的团青组织调研、梳理工作,建立清单、名册,并在1月底之前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2月底前召开第一次区域团组织工作会,建立各种工作机制。

(二)驻点推动阶段(20153月至5月)。

团市委选派机关、团区县委处级干部,抽调部分高校、企业、机关团委负责同志以及优秀年轻干部到街乡开展驻点工作,帮助推动区域化团建工作全面开展。驻点干部分阶段推动完成街乡团干部的配备、基层团组织的建设等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并策划开展区域联合活动。选派第二批企业、高校团干部到街乡挂职锻炼一年,担任党政领导助理,参与推动区域化团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6月至9月)。

由团区县委主责,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化团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持续开展区域联合活动、社区品牌活动,以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为抓手,充分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吸引、覆盖更多的普通青年,活跃基层、服务青年、贡献区域发展。

(四)总结考核阶段(201510月至12月)。

  全面开展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梳理经验、固化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开展考核和表彰工作,把区域化团建工作作为2015年北京共青团“达标创优”竞赛活动的主线,把区域化团建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北京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北京市优秀团干部”、“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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