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合唱评分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20 16: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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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唱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一、选唱曲目内容健康向上,音乐表达得体,体现中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2分)
二、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音乐优美,层次鲜明;(2分)
三、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2分)
四、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服装整齐,上下场安静有序;(2分)
五、指挥动作大方协调,与乐曲情绪相符;(1分)
六、整体效果良好,富有感染力。(1分)
总分10分
最后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最佳组织奖一名。
获奖班级量化加分参照《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文艺演出评分标准
一、主题与内容(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开拓创新、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5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恰当,声线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舞蹈: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