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04:32:0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文字号】皖政办[2003]69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9.22

【实施日期】2003.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皖政办[2003]69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一般每半月一次,大体上安排在每月15日和月底最后一天。如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举行。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地点设在省政府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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