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26 23:38:35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x〔x〕45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29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预算法“讲求绩效”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力争到x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至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效、透明、责任政府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行绩效目标管理。自编制x年预算起,各地各部门除经常性业务经费外的所有专项资金要全部编制绩效目标;x年要试点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力争到x年实现所有部门全覆盖。绩效目标要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评审范围。预算执行中,各地各部门要对所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全部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二)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x年起,预算执行完毕后,县直各部门要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范,对所有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和整体支出全部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作为申报一下年度预算的前置条件,形成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

(三)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价。自x年起,预算执行完毕后,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支出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除涉密外,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并试点开展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力争到x年所有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县财政局制定参与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社会中介机构考核办法,选择业务管理水平较高的中介机构,建立专门的县本级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加强管理和考核,规范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执业行为,提高第三方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专业性。(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

(四)全面建立绩效考核问责机制。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建立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对各地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部门使用财政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将考核及评价结果运用于政府目标考核和预算安排,并对预算绩效工作开展不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差的乡镇(园区)和县直部门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统计局、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统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政务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控机制。县财政局要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主动协调组织。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责,协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委宣传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增强预算绩效意识。县财政局要深入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跟踪管理、第三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四)主动接受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人大预算审查和监督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自x年开始,县财政局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县人大,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需要组织专题询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做好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工作,主动按受社会监督。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