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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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9高专16国贸
本章内容
第一章绪论(第一、二、三节)
掌握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范围和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了解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主要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结构、渊源及主要特点。
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加强经济贸易立法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果。我国以及英美法、大陆法的法律渊源以及特点。
教学方法及时间安排
重点难点教学内容与过程
第一章导论
介绍国际商法的一般结构及学习要求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产生及渊源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及产生(一)概念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Commercial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介绍性讲解(10分钟)
理论比较讲解(30分钟)理解:
1、现代国际商法的调整范围比传统意义的商法更为广
泛
2、由于从事国家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不同国家间的公司、企业等商事组织,而不是国家之间的交易,因而,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的“国际”一词的含义并不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International)”的意思,而是指“跨越
国界”(Transnational的意思。
(二)国际商法的产生
1、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自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
法,它出现于十一世纪的威尼斯。
2、国际商法的渊源
(1)国际条约(2)国际惯例(3)国内法
第二节两大法系的比较
一、大陆法系
1、大陆法系的概念
2、大陆法系所包括的主要国家比较讲解(40分钟)3、大陆法系的特点二、英美法系1、英美法的概念
2、英美法系所包括的主要国家3、英美法系的特点
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发展趋势四、中华法系概述作业布置课后总结
整理本课内容阅读教材
学生反映不错,但内容稍多,今后要加以调整,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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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16高专16国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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