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庄财务管理规定大全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0-11-13 16:47:27

吴庄财务管理规定大全



吴庄小学财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鲁合春

成员:张德常

吴庄小学廉政监督小组

组长:鲁合春

成员:刘美霞 王宝容 于洪爱

吴庄小学报账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制度,维护学校利益,严格收支的核算和监督,把好财务关。

二、按照《会计法》的规定,搞好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根据有关财政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制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工作。

四、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认真编制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参与经济决策,为提高经费效益当好参谋。

五、正确设置使用会计帐薄和会计科目,搞好记帐、算帐、对账、报帐、决算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定期整理会计档案并妥善保管。

六、认真审核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和重点项目的开支。

七、定期审核会计凭证、帐目、报表及决算、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督促会计档案的按时整理和妥善保管。

八、遵守银行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存款管理,控制现金使用,做好同银行和各级的对帐工作

九、组织好财产管理和清查工作,处理好盘盈亏业务。

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吴庄小学财务报销制度

l、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万元以下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超过万元的须经两位董事校长签字方可付款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主管校领导签章。

6、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校财务管理》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主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0、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吴庄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我校特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一)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要划分支出权限并严格执行,原则上,千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千元以上(含一千元)万元以下必须经过学校财务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校长方可审批(留有会议记录);万元(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财务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并经教代会(村小为教职工会议)通过后校长方可审批。

(二)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1、各学校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由学区管委会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学区管委会设置的会计核算机构报账,其中我校在完善校内手续后须经学区管委会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记帐。

2、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等,按《会计法》规定执行。学校配备的专职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岗无证人员要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第四条 预算管理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五条 收入管理

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一)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二)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六条 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一)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二)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县教育局和财政局备案。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 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七条 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四)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八条 负债管理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严禁中小学举借债务,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九条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管理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条 财务监督管理

(一)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四) 学校应当依法接受县教育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吴庄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学校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先获得收费许可。《收费许可证》由学校财务部门依照规定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2.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3.学校收费实行年审制。学校财务部门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关于《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手续。

4.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5.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6.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凡明确有收费标准的项目,要根据有关基数和收费标准计算编列;在编制其他收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结合上年情况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1.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县教育会计核算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帐帐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委会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对其依法管理的国有资产负全责,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财产安全的完整。

副组长:积极主动做好财产计划、购建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成员:与会计、兼职人员合作,建立实物管理单据的建立,填写和登记,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财产的验收,分配、使用维护、清查、报废等工作。

二、采购制度

1、任用总务负责人、会计(报账员)、设置专职和兼职财产管理员共四人,配备专用电脑,统一使用“山东省校产管理软件”进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实现电子化管理和标签管理。

2、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3、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三、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体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五、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人签字方能领取。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校舍日常维修维护制度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保障校舍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学校舍安全达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舍维修维护的总体要求。

结合我校教育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加强对学校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省情的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二、校舍日常维修维护的主要内容

1、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年检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必要的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校舍安全隐患排查由学校负责,每一个月组织一次,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加强排查的力度。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校舍安全的,要在复课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视不同情况进行可靠性或抗震等鉴定。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无法判定其危险程度的,突发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设计使用年限剩余不足5年的校舍,每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对经过大修或加固的,一般校舍经鉴定后改变用途作为重点设防类校舍使用的,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每5年进行一次可靠性鉴定。可靠性鉴定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或房屋鉴定单位及时进行。对国家颁布新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所在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可靠性鉴定无法满足要求、需进一步鉴定的校舍,及时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

2、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排查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进行维修改造,排除隐患。维修改造一般包括日常维修、大修改造、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日常维修由学校负责,主要包括屋面、梁柱、墙体、楼地面、地下室、水电安装、栏杆扶手、消防设备、防雷设施和门窗玻璃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及改造;大修改造由学校负责,学校依据鉴定结论,编制大修改造计划和预算,按隶属关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在落实改造资金后,按照相关基建程序实施;抗震加固或拆除重建由学校按隶属关系向县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县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抗震鉴定结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和图纸设计,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对因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突发性校舍安全隐患或校舍损毁等情况,要作为应急项目另行安排资金,及时处理。

3、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校舍安全保障项目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学校舍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必须严格实行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必须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三人小组制度,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分片包干责任人、项目学校领导、学校质量安全监管员组成三人小组,对工程施工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

4、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学校接到有关部门发出的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5、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由政府建立相应的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依托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校舍年检结果,如实填报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公告内容要具体到每一所学校、每一栋建筑。

6、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校舍安全属地负责,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对发生因校舍倒塌或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如因校舍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导致垮塌的,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要依法承担责任。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长效机制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领导班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校舍日常维修维护工作领导组。

2、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是提高校舍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各校要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3、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查。

4、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向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提高师生防灾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学校舍安全保障政策,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监督和推进学校舍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吴庄小学

免费教科书循环教科书管理使用制度

一、免费教科书登记制度

免费教科书登记由学校图书室负责,并纳入图书管理,学校要及时将分散在学生手中及每学期新添的循环教科书进行登记造册,逐本编号(教材类),以便授课教师集中领取和学生借阅。

二、免费教科书借阅制度

用于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在领取和借阅时必须完备手续:

1.授课教师开学时向图书室集中领取一个班的教科书(按最大班额人数再加五本的数额领取),领取时,由授课教师本人在借书清单上逐本签字,期末按时集中归还,出现丢失或损坏严重不能再循环使用的数目超过20%的部分,由授课教师按价赔偿。

2.学生可凭借书证,向图书室办理相关循环教科书借阅手续,期末及时办理还书手续。

三、免费教科书管理制度

1.在使用期间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各授课教师负责管理,要教育学生使用循环教科书时要另备课堂笔记,用书时做到“三不”(不乱写、不乱画、不署名)、“四无”(无破损、无缺页、无污染、无褶皱)。如学生在用书期间人为损坏则通知家长,说明情况,要求家长按原价赔偿。学生向图书室借阅的循环教科书,由学生自己保管,如丢失或损坏不能再用,按图书室相关制度执行赔偿。

2.寒、暑假期间循环使用的教科书由图书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要对学生循环用书进行一次全面的消毒、杀菌,确保教科书的卫生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必须在回收后将教科书放到阳光下高温晾晒一定时间进行简单消毒。

四、免费教科书报废制度

学期结束,图书室要对破损的教科书要进行分类清理,能修补再用的要及时进行修补,不能修补使用的,要及时清理并登记上报教务处,核销后实施报废,及时更新,保证教科书在循环使用过程中达到基本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学生的再使用。教务处要做好每学期教科书的订购工作,按照上年学生数的20%如实上报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订购数量,用于循环使用教科书的补充和更新。

五、免费教科书责任追究制度

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教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要将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对不按时、按规定订购、发放、使用和回收的,或因循环教科书流失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为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使其能更好地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定以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制定教育政策、实行教育科学管理提供准确、客观、真实的依据,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统计原则。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增强统计法制意识,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以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开展统计调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

2、坚持数据一致性原则。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其在事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使用、公布、上报数据的一致性。

3、坚持数据服务性原则。把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预警作用和服务功能,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小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负责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校长牵头,校委会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确定分工。

㈠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并检查各校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法规情况。

2、按照县教育局及统计部门有关要求,制定我校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每年定期组织召开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

3、组织实施我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并上报统计数据核查结果。

4、加强我镇教育事业统计队伍建设,指导、组织各学校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为本镇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保障。

㈡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按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的统计调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存档工作。

2、做好数据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实行科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3、按领导小组工作布署,参加统计统计人员培训。

㈢学校主要职责

按县教育局及有关统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本校各类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整理、填报、归档工作。

四、主要工作

㈠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基础工作建设

1、建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度

我校全面实行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对统计数据负有法律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统计工作职责,健全各种原始数据登记制度及统计报表审核、上报、备案制度,建立“谁填报,谁把关,谁负责”的统计责任制度。

2、加强教育事业学校统计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具备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统计能力、相对稳定的统计人员队伍,不断提高统计队伍整体水平。学校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挑选优秀统计人员。

㈡推进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1、统计调查

学校组织各项统计调查,应按照《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履行相应手续。要明确调查目的和任务,统计指标和指标体系要能够反映所调查现象的特征。

2、数据采集

学校统计工作人员应认真研究各类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数据采集要取之有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不得擅自修改本单位统计数据。报表上报前要进行认真审核,查看报表中所有数据是否与本镇或本校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出现错误数据或漏填指标。

为保证数据准确性,避免重要指标数据出现重大偏差,学校统计数据要与上学年度相应数据进行对比,增减超过上学年数据20%以上的,必须进行核查。对把握不准、情况不明的统计数据,统计人员要及时请示校长,经批准后方可上报。

3、数据上报

学校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与纸质报表数据一致,报表应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的数据不得上报。

学校上报统计资料如存在差错,应在统计制度规定的更改期内进行更正,并写出书面报告或情况说明。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民主理财制度

一、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教师会议选举或推选产生。

二、民主理财小组向教师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校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教师全体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资产经营进行监督,支出单据应由理财小组每学期逐张审查,并签名确认同意。

五、教师有权对本校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六、学校集体固定资产、教学器具、办公用品、集体债权债务等实行登记管理,做到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公开。

七、学校小型工程承包或其它大额支出,应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拨付应由民主监督小组全程监控。

九、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应该按月公开,接受监督。

十、接受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查审计

吴庄小学财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各校要成立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工会、财务、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学校财务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财务公开在固定地点醒目位置。

四、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创收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倾听教师意见,接受教师监督。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小学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内部控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财物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财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第二条:根据我校需要,设置报账员一名。

第三条:依法设帐,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记账人员设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总账;报帐员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财产保管员设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人员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要保证财务支出的根据规范,手续完善,每张票据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齐全并加盖审核印章后方可报帐。

第四条:涉及大额支出、大额购置、维修建设项目必须经会议集体研究同意,作出详细的会议记录,在符合学校需求且经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第五条:实行民主理财,成立三至五人审核小组,组长为分管负责人、成员为教师代表。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核。

第六条:明确审批流程:用款部门(人)报告→主任(校长)同意(大额需要集体研究同意)→办公室(指定两人以上)采购→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审核组审核签章→主任(校长)一支笔审批→报帐员报帐。

第七条: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实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每月将会计报表、收支明细情况在公开栏醒目处公示;年末要公开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在政务公开栏醒目处予以公示

第八条:审批人、经办人的职务要分开,记账人员与经办人的职务要分开,记账人员与财产保管员的职务要分开,审批人、经办人、记账人员与财产保管员在职务分开的同时,应建立相应的责任控制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制度,权限分离,相互制约。记账人员管账不管钱,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

第九条:出纳人员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帐,但是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要按照规定取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要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记账凭证要附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要按照会计记录的正确方法更正。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报告要经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才可对外报出。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要及时传递,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要保证资料的安全与完整,不得隐匿与丢失。



吴庄小学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我校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正确地行使国家赋予给会计人员的职权,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在学校的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一、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的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给单位提供一切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会计法》,不断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学校教育第一线服务。

三、努力地钻研业务,不断地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地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地参加上级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地更新专业水平。

四、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出纳和会计发扬协作的精神,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有秩序地进行。

五、会计必须认真地按财政部统一的会计科目使用,认真填制会计凭证,对不合法的凭证有权退回给经办人;填制凭证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认真地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认真地记帐、算帐、报帐。

六、会计人员认真地书写阿拉伯数字,数字大写应准确书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正,不得马虎。

七、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防损坏。

八、会计人员离职前要做好移交工作,并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得自已另立新帐,以保证帐薄本的连续性。

九、认真地计算各种营业税等各税金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认真地进行各种财务年检工作。

十、定期地编制财务分析报表,加强资金的经济效益。

十一、及时地上报财务报表和上报每月财务的状况,及时地审报上缴各种税金,为单位决策方案提供资料。

十二、为了保证电算化数据的可靠,必须及时地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定期地打印帐册和报表。

吴庄小学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主办会计、单位领导审核方可办理。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在支票上应注明收款单位、用途名称、签发的日期,规定报销的日期。过期没用的支票及时收回注销,必须加盖“作废”的印章,与存根一起保存。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凭证,一笔笔记帐,并结出余额。月未要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使帐面数字和余额单上相符,对于未达帐要及时查询办理结算。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出借帐号。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银行帐、现金帐做到日清日结,不超日做帐。

3、保管库存现金和收据

对于现金和收据,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收据要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执行领用、注销手续。

4、对原始发票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单位、填制单位公章、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金额、经办人签章、大小写相符方可报销。

5、对于发放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要及时地计算所得税。

6、认真学习《发票管理办法》《银行法》等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



吴庄小学

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物品管理,使学校物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发挥各种物品的效能,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物品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 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 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财会室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吴庄小学

2014年8月28日

吴庄财务管理规定大全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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