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用户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05:38:10

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

信息系统用户承诺书

 

为了保障陕西省网上服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简化养老保险经办流程,方便参保单位使用,我单位对软件使用有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自愿申请使用《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称《网上服务信息系统》)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包括:单位管理、个人管理、年度申报、数据申报等。

二、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用《网上服务信息系统》。

三、保证在《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申请注册的操作人员信息真实、完整,确保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保证由专人负责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如因密码保管不善而发生泄密,我单位对因密码泄密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保证对通过《网上服务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保证采取有效防病毒和安全措施确保《网上服务信息系统》正常使用。

六、保证不以《网上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并随时接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监督检查。

七、当《网上服务信息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办理业务时,我单位将及时到养老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未及时办理,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当我单位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时,我单位将及时向养老经办机构反映情况,避免造成不良后果。如因我单位未及时反映情况而造成不良后果,由我单位负责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我单位如违反《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相关规定,未履行承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操作人员的权限,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以上承诺自盖章后生效,除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废止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

附件:网上服务操作人员实名注册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

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信息系统

操作人员实名注册申请表

单位公章: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登记的单位基本信息一致时,方可注册,请用人单位在上报前确定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2、如操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请重新填写本表、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变更。

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服务信息系统用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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