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0 21:02:44

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

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药物动态监测制度

合理用药咨询制度

处方点评办法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

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并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在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专家指导组定期开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与教育,对临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进行指导,及时解决临床科室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方面遇到的技术问题。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月分别对各科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2-3次监查。合理检查监查工作由医务科、质控办牵头,合理用药督查工作由药剂科牵头。

(二)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办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三)各临床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二、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三、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执行同意书。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损害。

四、处方定期评估制度

建立处方定期评估制度,高费用处方、高价药品处方、高销量增幅药物处方是临床处方综合评估的重点,每季度都要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并对不合理处方予以公示,以防止药物滥用。处方评估中将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两点方式,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指征滥用药物以及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药、无针对性“大包围”式用药、违反联合用药原则用药等情况。

五、各科室掌握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一)确定诊断,明确用药目的

根据病人疾病的性质和病情严重的程度,确定当前用药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选择有针对性的药物和合适的剂量,制定适当的用药方案。

(二)制定详细的用药方案

根据初步选定拟用药物的药效学和药动学知识,全面考虑可能影响该药作用的一切因素,制定用药方案。

(三)及时完善用药方案

在执行已定用药方案的过程中,应随机观察必要的指标和实验数据,分析判定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四)少而精和个体化

针对不同病人,因其病情不同对药物作用的敏感性不同,用药方案应个体化。

六、明确合理用药的具体要求

(一)抗菌药物的使用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不良反应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按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药物剂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有充分理由,并详细记录。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药,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三日用药,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管理与考核

(一)各科室主任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督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与科主任考核、责任意识考核挂钩。

(三)每季度对督查结果进行分组讨论、汇总、确认存在的问题,最后结果通报公布。

(四)对确认存在不合理检查、用药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停止处方权一至三个月等处理。

(五)因不合理检查、用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合理用药管理细则

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

2.医师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范围、药品适应性、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4.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药;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肝病,处方用量不超过一个月用量。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6.每一病人的辅助用药,口服中成药原则上不得超过两种,注射用中成药原则上控制一种。

7.使用二三级抗菌药物,在病程记录中为说明使用指征,选择依据,缺相应级别医师亲笔签名,每发现一例扣相应医师奖金50元。

8.药师有权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

(一)各科室主任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督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并与科主任考核、责任意识考核挂钩。

(三)每季度对督查结果进行分组讨论、汇总、确认存在的问题,最后结果通报公布。

(四)对确认存在不合理检查、用药的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停止处方权一至三个月等处理。

(五)因不合理检查、用药而导致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等,按相关规定处理。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概念:超说明书用药包括超适应症、超批准的适用人群、超剂量用药。

1、药品说明书是医师用药的法律依据,必须严格按照用品说明书用药。

2、若确实需超说明书用药,应有临床医师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主管院长批准,每次应用时向患者说明理由,签署知情同意书。

3、由药剂科配合质控部门定期检查、监督。


药物动态监测制度

一、运用微机网络动态监控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每季度一次汇总分析,由药剂部门及时将结果上报医院质量管理部门。

二、每月对门诊处方进行统计分析、研究用药合理性,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医师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发出预警通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药剂科对医院每季度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有临床药师进行用药分析,重点实施监控。

合理用药咨询制度

为更好地向患者、医师、护士和公众提供优质药学服务、解答药学疑问 、提供合理用药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用药咨询是应用药事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包括药理学、药动学、药品不良反应、安全信息等,承接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

2、药师应针对不用咨询对象,从不同角度有侧重的向其提供合理药物信息;对特殊人群应提示其用药过程中须注意的问题。

3、答询内容应可靠可信,应有据可查。

4、对不能确切回答的问题,不要冒失的回答,应积极寻求答案,在进行恰当的回答。

5、建立咨询记录。

处方点评制度

一、药剂科负责全院处方点评工作,具体点评工作按《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办法》规定。

二、处方点评工作人员负责处方的收集、审核,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方点评。

三、对存在的较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科里,同时上报医院,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四、对突出的药物不良反应,则迅速采取措施,停止其药品的使用。

五、药剂科定期向全院公布处方点评结果。

医院处方点评办法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医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点评内容

根据临床诊疗范围、药物治疗原则、处方管理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使用管理的要求,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

1、处方药品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药;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肝病,处方用量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2、抗菌素的规范使用。对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菌素作出评价。

3、高价位药品用法用量。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按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4、处方药品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

5、处方药品名称。处方药品名称必须用中文、通用名称书写。

6、特殊药品的规范使用。对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出评价。

二、评价方法

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填写处方点评表,对处方统计、分析、总结,并将结果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临床科室的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价。

三、处方评价标准

医务人员所开具的处方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一)处方项目填写

1、前记中“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住址”等项目有缺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前记除以上必须栏目外,必须的“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等有缺项。

2、后记中“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等栏目有缺项。

3、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

(二)处方书写

1、医师未签全名,或只有专用签章没有签名。

2、处方后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或调剂、复核非双人签名。

3、儿科处方婴幼儿年龄未写日、月龄。

4、用不规范的药品中文名称。

5、药品用非通用名称。

6、药品剂量、单位书写不正确。

7、需进行皮试的,处方上未注明。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未划斜线。

9、字迹难以辨认或修改处缺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或缺其中之一者。

10、其他项目书写有缺项。

(三)合理用药

1、无正当理由大处方;

2、无正当理由使用高价药;

3、药品的适应症与临床主要诊断不符合的;

4、根据患者点药开方,而非治疗需要的;

5、药品间有配伍禁忌;

6、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

7、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

8、存在重复用药现象;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四)其它

1、非本医院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2、药学部门无医师签名式样及专用签章备案,或医师的签名和专用签章与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不一致的处方。

四、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他科室的医疗质量考核范畴,质控办、医务科、对全院的处方质控,把处方的合理性与奖金发放、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

(二)对不合格处方书写医师,按其违规程度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给予批评、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等相应处理;对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规定的,依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一、医师和药师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需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

二、在药事管理小组领导下,药学、医疗、院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本科室临床合理用药进行监督、管理、培训。

三、临床用药需根据医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疾病治疗指南合理施治,原则上在本院《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

四、建立抗菌药物、血液制品,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高价位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五、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管理机制,医疗科室应定期评估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并与员工绩效考核挂钩。

六、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药剂科负责耐药检测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监督,填写处方评价表。欢迎您的光临,Word文档下载后可修改编辑.双击可删除页眉页脚.谢谢!希望您提出您宝贵的意见,你的意见是我进步的动力。赠语; 1、如果我们做与不做都会有人笑,如果做不好与做得好还会有人笑,那么我们索性就做得更好,来给人笑吧! 2、现在你不玩命的学,以后命玩你。3、我不知道年少轻狂,我只知道胜者为王。4、不要做金钱、权利的奴隶;应学会做“金钱、权利”的主人。5、什么时候离光明最近?那就是你觉得黑暗太黑的时候。6、最值得欣赏的风景,是自己奋斗的足迹。 7、压力不是有人比你努力,而是那些比你牛×几倍的人依然比你努力。

临床合理用药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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