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款专用 - 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8-06-30 08:23:09

致:广东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由贵司与我公司(或本人) ** 联合经营承包的佛山市南海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改造工程(联营合同编号) / ,总包合同编号 / ),现已进行竣工验收。按合同约定要求,已收齐工程款。现郑重作出承诺:在收到此工程款后,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并按要求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手续,保证不拖欠所有工程人员工资、工程材料款及机械台班费、设备租赁费等。若因拖欠工资、材料及设备款而导致民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投诉,或引起集体上访事件而令贵公司声誉、经济受损的,我司(或本人) ** 愿意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以保障员工、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特此承诺!

项目部负责人(承包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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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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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款专用 -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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