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统2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发布时间:2011-08-11 16:55:38

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号:卫统2

制表机关:卫生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7]11

有效期至:2009

组织机构代码 □□□□□□□□-

构名称

1.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1.2身份证号码 □□□□□□□□□□□□□□□□□

1.3 出生日期 □□□□□□□□

1.4 性别代码(1男,2)

1.5 民族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代码 □□

1.6 参加工作日期 □□□□□□

1.7 办公室电话号码 □□□□□□□□

1.8手机号码(政府办县及县以上卫生机构负责人及应急救治专家填写) □□□□□□□□□□□

2.1 所在科室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代码 □□□□

2.2 从事专业类别代码 □□

11 执业医师 12执业助理医师 13见习医师 21注册护士 22助产士

31西药师() 32中药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检验技师() 42影像技师() 50卫生监督员

69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70其他技术人员 80管理人员 90工勤及技能人员

2.3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证书编码 □□□□□□□□□□□□□□□□□□

2.4医师执业类别代码 (1临床 2口腔 3公共卫生 4中医)

2.5 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 (可多选) □□,□□,□□

2.6 行政/业务管理职务代码 (求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人员填写)

1党委()书记 2(.) 3副院(.) 4科室主任 5科室副主任

3.1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___________代码 □□□

3.2 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1正高 2副高 3中级 4师级/助理 5士级 9待聘)

3.3 学历代码(1研究生 2大学本科 3大专 4中专及中技 5 6高中 7初中及以下)

3.4 学位代码(1名誉博士 2博士 3硕士 4学士)

3.5 所学专业名称__________,代号□□□□

101基础医学 102预防医学 1031临床医学 1032医学技术 104口腔医学

105中医学 106法医学 107护理学 108药学 109卫生管理

01哲学 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5文学 06历史学 07理学 08工学 09农学

3.6 年内接受培训情况(仅要求当年接受培训人员填写, 可多选) □□, □□, □□

11住院医师培训已合格 12接受住院医师培训 13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14接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 15全科医学培训 20护理知识培训 30疾病预防知识培训

40卫生监督知识培训 50院前急救培训 60管理知识培训 70计算机培训

80其他岗位培训 90进修半年以上

3.7 出国留学学习时间(累计月数,出国留学人员填写) □□

3.8 专科特长(仅要求医院主任、副主任医师填写)______, ______, ______

4.1 人员流动情况□□

: 11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12其他卫生机构调入 13非卫生机构调入 14军转人员 19其他

: 21调往其他卫生机构 22考取研究生 23出国留学 24退休 25辞职(辞退) 26自然减员 29 其他

4.2 /流出时间□□□□□□

4.3 是否本单位返聘人员(Y N)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国卫生人力资源的基本信息,为制定卫生政策和卫生人力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医疗救治专家库,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组织医疗救治提供信息

二、调查范围

本表要求各级各类卫生机构所有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除外)填报。按实际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填报,包括各类招聘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不包括临时工、未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下列人员要求填报本表:(1)人事关系在校本部但在附属医院任职半年以上职工(2)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员

以下7类机构或人员不要求填报本表(1)卫生新闻出版社和社会团体;(2)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员除外)(3)药品检定所;(4)国境卫生检疫所(5)高中等医药院校本部(附属医疗机构除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指导中心()(6)军队卫生机构;(7)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所属卫生机构。

三、上报方式及日期

本表要求卫生机构通过“国家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将人员信息上报卫生部。卫生机构在人员流入或流出本单位1个月内上报增减人员信息;次年1个月内核准本单位所有人员变动信息。

四、填表要求

1.机构名称、出生日期、性别代码由计算机自动赋值,核对时以调查表为准。民族、所在科室、专业技术资格、所学专业只要求录入代码,名称仅供审核用。

2.1.5(民族代码):填写“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音写法和代码(GB/T3304)》中数字代码。

3.2.1(所在科室代码)业务科室代码:医疗机构填写《诊疗科目》代码(医院、妇幼保健院//站、专科疾病防治院//站、中医机构填写4位代码,其他医疗机构填写前两位代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科室代码》;卫生监督所(中心)填写《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科室代码》;其他卫生机构统一为7900卫生机构管理科室填写《卫生机构管理科室代码》。

4.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5.2.4项目(医师执业类别代码):根据《医师执业证书》选择相应代码。

6.2.5(医师/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代码》;疾病控制中心医师《疾病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范围代码》、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员执业范围代码》。

7.3.1(专业技术资格代码)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代码”(GB/T 8561)填写。

8.3.5(所学专业): 医学技术包括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眼视光学及康复治疗等医学技术类专业。

9.3.6(年内接受培训情况):“11和“12 仅限住院医师选择,13和“14 仅限主治及以上医师选择,“20仅限注册护士选择,“40 仅限卫生监督员选择,“60仅限管理人员选择。

卫统2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