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待用餐标准

发布时间:2019-09-20 00:40:40

金一化工公务接待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接待用餐和住宿管理。

二级接待标准

市县级主要业务部门骨干、省级专家、省级资深记者和县级新闻媒体领导、本系统及友好单位、重点合作单位的重要来客、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重要客人、公司领导交办应接待的重要客人,需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出席的接待。

三级接待标准

包括上级通知要求接待的一般客人、客户来访、县级业务部门骨干、新闻媒体记者等客人,由室部负责的接待。

普通接待标准

包括相关业务口干事、无指定范围的普通人员,因业务需要安排的接待。

二、接待用餐标准

1、一级接待标准

省级主要部门领导、省四大班子领导,来客5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5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由总经理、部长级别陪同。

1.2用餐地点应采取随机应变方式,应选择潭埠镇内定点餐厅接待。

1.3省级主要部门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中、晚餐每人每餐不应超过100元,中餐不配酒水,晚餐酒水不应超过200/斤,早餐应按以上标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控制

1.4申请办理流程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2、二级接待标准:

2.1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固定饭店用餐

2.2来客3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超过3人的,我方接待人员酌减。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由总经理和或对应部门负责人陪同就餐。

2.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60元,酒水不应超过50/斤,早餐应安排自助餐。

2.4申请办理流程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施行。

3、三级接待标准

3.1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或者固定饭店用餐

来客2人以上,我方不得超过1:1陪同。来访1人,我方接待人员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应由部门负责人或对口岗位陪同用餐。

3.2每人每餐不应超过40元,酒水不应超过50/斤。

3.3申请办理流程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经行政办公室签字批准后施行。

4、普通接待标准

4.1用餐地点应安排在公司食堂。

4.2来客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对口岗位陪同就餐。

4.3每人每餐不应超过30元,酒水不应超过30/斤。

4.4申请办理流程

经确认需要安排用餐和住宿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经行政办公室签字批准后施行。

三、应作说明

1 在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同时,为确保接待到位,相关接待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2 应客人要求或条件允许情况下,调整降低用餐地点档次和用餐标准,尽可能在公司餐厅用餐。当规定用餐地点客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接待用餐时,办公室应及时调整用餐地点,在本标准规定用餐地点以外接待用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接待人员应在本标准规定费用范围内执行本标准,超出标准应在《访客用餐审批单》其他说明栏作出说明,一切接待必须遵循节俭原则。

应经总经理批示,因总经理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审批,应向总经理电话报批或由行政办公室审核,并交由行政办公室安排。

办公室在具体安排过程中,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以节俭为前提做好具体用餐费用及菜品安排。

5、临时性、紧急性接待

临时性、紧急性重要接待无法当即审批,可根据程序电话报批,并联系分管办公室经理或办公室进行安排,应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经总经理审批后,行政办公室做正常用餐或住宿安排,为确保安排无误,相关室部应及时将《访客用餐审批单》交由饭店收银台。

6、接待住宿标准

6.2、其他客人接待应安排至标准间,由接待室部填写《访客用餐审批单》,行政办公室审核后具体安排。

7、报告和记录

访客用餐审批单

本标准从201 日起执行。

金一化工访客用餐报送单

金一化工访客用餐报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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